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北
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
“公司”)2021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东方雨虹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此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
额度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投资品种和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保本型标的、国债逆回购等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标的,是公司在风险可控
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均属于
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不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之《证券投资》的相关规定,上述投资额度
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六)现金管理的要求
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的状
况,及时进行投资或赎回,现金管理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现金管理拟投资标的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
预估与测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标的不会影响公司
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且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
益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拟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品种,如购买理财产品亦会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财务总监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向、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需求的状况,应
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并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及时与相关金融机
构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现金管理投资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
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
理投资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固定
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类的标的投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
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
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
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
同意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我们亦将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
止该投资。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就公司利用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意见如下: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
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且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和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拟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
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
资回报。
保荐机构对东方雨虹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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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吉喆 谢晶欣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