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和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充分发挥套期保值功能,规
范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套期保值业务操作风险,特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期货业务)包括
买入套保,卖出套保和实物交割。
第二章 期货管理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设立期货决策委员会、期货领导组、期货执行组以及期货
风控组。
采购供应总监/副总监等组成,负责公司套期业务的具体决策。审批套
保方案并年度授权,针对具体建仓价格给予区间划定;确定风险管理
指标(包括最大套保额度、最大净持仓、最大亏损额等);对超出授权
范围的期货交易申请进行审批;期货业务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置方案审
批等;
面的风险管控,由公司采购供应总监/副总监,证券部指定负责人,财
务指定负责人等组成。负责组织制定年度期货套保方案,上报期货决
策委员会审批;根据期货决策委员的年度授权,审批期货执行组提交
的月度套保方案及临时套保建议;负责对期货执行组提出的超授权范
围交易申请进行评估,并提交期货决策委员会;
采购经理、内勤组成。负责编写公司年度套期保值申请方案;研究套
保品种的市场信息,建立相关品种的信息收集渠道,完成期现货市场
信息的收集与分析,编制供需平衡表;制定月度或周度套保方案,执
行审批后套保交易;对接期货公司,办理交割事宜,协同采购部和工
厂完成交割商品提货;按规定对期货盘面的情况进行上报和预警;完
成期货领导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证券部、财务部等相应负责人组成。职责包括:起草期货风险管理细
则;根据期货决策委员会的年度授权,监控和预警各项风险管理指标,
及时上报期货出入金、期货账单核对、持仓盈亏等信息,编制周度和
月度损益报告,上报期货决策委员会。
第三章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原则
第四条 期货业务必须是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有直接关系的期货品种,不
进行投机交易。
第五条 套期保值要与现货采购/贸易的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套
期保值头寸原则上不得超出公司平均月用量。
第六条 期货保证金账户由财务管理中心和证券部共同管理。同一账户
的同一期间原则上只能执行一个套期保值方案。如同一账户需执行二
个以上方案,需提交申请说明。若开展贸易套期方案需设立独立期货
账户实施。
第七条 公司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严格控制期
货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八条 授权管理原则:公司授权期货执行组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对交易人员名单、从事交易种类和交易限额出具交易授权书。
第四章 业务流程管理
第九条 期货开户管理,期货执行组从产业服务能力、资本实力、股东
背景等方面综合评价,选出备选期货经纪商,经期货决策委员会批准
后办理开户手续;
第十条 期货账户由证券部开立和分配。期货执行组对期货交易账户的
账户和密码进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出借、出租此账户,期货执行
组负责人定期更改账户密码,并告知直属领导。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
中心账号与密码由期货风控组管理。
第十一条 期货执行组依据公司年度采购计划和生产计划编制年度月
度套期保值方案,经期货决策委员会 OA 审批后实施。
第十二条 套期保值方案。套保方案中必须具有交易方案、可行性分
析、资金需求、风险因素、止损措施等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套保数
量、合约选择、建仓价位、资金需求计划、月采购量及库存量、止损止
盈、操作策略等。
若因市场或实际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可以修订方案,并报期货决策委
员会审批。
第十三条 资金支付。期货执行组向财务管理中心提交资金计划,并
附上经审批的年度套期保值方案,财务进行统筹安排划转。如遇冬储
等重要采购节点时,则提前一个月进行资金申报。财务管理中心和证
券部可以根据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数据,对闲置较多的期货保证金给
予提示,与采购供应中心协商后将资金调拨划回。
第十四条 期货执行组根据套期保值方案选择合适时机建仓、平仓。
期货风控组全程跟踪交易指令的执行情况,汇总日常风控信息,持仓
盈亏信息,编制风险管理工作报告,上报期货决策委员会。
第十五条 交易结算单由期货风控组审核并拷贝留存。每日交易结束,
将经审核后的结算单交财务会计核算岗位。
第十六条 期货执行组在年度套保方案授权的保证金额度和风险管理
指标的范围内进行期货操作;如遇特殊市场行情,未在授权范围内的
交易,需先口头汇报,后续补交套保方案。
第十七条 实物交割时,期货执行组提前与期货经纪公司、工厂等相
关方进行妥善协调,各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期货执行组,以确保交割
按期完成。
第五章 期货汇报机制
第十八条 套期保值业务遵守以下汇报制度
寸、计划建仓、平仓头寸;每日汇总持仓状况、结算盈亏及保证金使
用状况等信息。
括新建仓位、总体持仓、结算平仓、套期保值效果、未来价格趋势等
相关分析。
效果、风险敞口、周度和月度损益报告等。
第六章 保密管理
第十九条 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并签署从事
套期保值业务的保密协议。
第二十条 任何人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等期货
有关的信息。期货业务相关工作人员,负有严格保密责任和义务,由
个人原因泄露期货信息并产生不良后果,将追究当事人负责任。
第七章 账务核算规则
第二十一条 期货风控组根据各个期货账户的有效账单,平仓盈亏确
认办法,提交各个账户的月度损益报告,经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由
会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进行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列
报。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的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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