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相关审计成员
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能满足公司 2023 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蔡昭昀 黄庆林 陈光进 朱冬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