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雨虹: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朱冬青)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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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董事的议案》,本人正式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任以来,本人能够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
定,尽责履职,做到了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有效保证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
性,较充分地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充分维护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
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报告期内本人履行
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年 9 月 16 日任职,就任后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对例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股东大会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没有列席。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内部审计负
责人、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
性及公司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2022 年 9 月 16 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第
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及工作实绩,我们认为本次会议拟聘任的高
管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张志萍女士、张颖女士、张洪涛先生、王晓霞女士、王文萍女
士、徐玮女士、张蓓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审阅兰莹女士的履历,我们认为兰莹女士具备审计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
验,掌握公司财务情况,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内部审计制度》规定的担任
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我们同意聘任兰莹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
负责人。
  (二)2022 年 12 月 22 日发表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 2023 年度与关联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该关
联人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正常合理的经营性业务,符合公司
经营发展的需要,定价基础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公司
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李卫国先生应回避表决。
  此外,2022 年 12 月 29 日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范围,系完全的市场行为,
关联董事在审议议案时已按规定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和持
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货款不能收回和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我们亦将对该交易的
后续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
止该交易行为。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
历次董事会并前往公司实地考察。通过考察,本人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内部控制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项目进
展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
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营运状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本年度日常信息披露工作中,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
则》、《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
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 2022 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与公司保持良好沟通,公司定期、不定期通过
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形式向我们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信息披露、内部管
理相关情况,以确保最大程度上全面、及时、完整的掌握公司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就任后依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本年度业绩情况,对公司对外投资等方面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积极履行职责,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我们认为公司总体上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符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状况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
结构,公司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希望公司继续加强对行业发展情况、
资本市场新政策、新动向等方面的研究和把握,继续发挥公司在行业的带头作用、
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运作能力,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六、其他
计师事务所,也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以上是 2022 年度本人履
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
司实现更高质量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
形象,增加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优异成绩
回报广大投资者。联系方式:stocks@yuhong.com.cn。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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