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证券之星 2023-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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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3044
债券代码:127039     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的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2 年度
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49,983,054.63 元,
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039,119,875.63 元,按《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
要,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2 年度权益
                     - 1 -
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73 元(含税),2022 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772,002,429 股,
现金红利总额为 306,556,420.22 元,占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 29.50%。
  自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
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
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
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
《公司章程》、《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
(2020 年-2022 年)》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
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
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
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三、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 2 -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的预案》,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
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0-2022 年)。
本事项时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意见,会议表决程序、结果合法
有效。
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 3 -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预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2 年修订)》、《公司章程》、《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0 年-2022 年)》等规定,符合公司
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等要求,有
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
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的2022年现金分红水平与公司所处的水上运输业
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备查文件
               - 4 -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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