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1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5337     证券简称:李子园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
              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审核中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发出《落实函》需公司及时提交募集说明书(上
会稿)等文件。
  公司收到《落实函》后,会同中介机构按照要求提交了相关文件,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浙江李子园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等文
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
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
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李子园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