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及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2022〕26 号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对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经审慎查验,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
经查验,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青木制药有限公
司、成都硕德药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及开展票据池业务提供担保,均在
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对担保事项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JIN LI、方芳、尚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