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界”或“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公司 2022 年度内召开的董事
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将我们在 2022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志强:现任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主席、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黄浦
区政协常委;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一级律师。新世界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章孝棠:现任上海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新世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一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周 颖: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系 ,EMBA 项目主任,
EMBA 、MBA、高管培训项目《营销管理》课程教授,人民国货工程(人民日报数字传播)
特聘专家。新世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履职过程
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2 年度履职概况
会议,对会议议案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与审议,并发表了谨慎、客观、公正的
独立意见,对会议议案及其他会议审议的事项均未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新世界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是否 情况
姓名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议 次数
李志强 是 6 6 4 0 0 否 2
章孝棠 是 6 6 4 0 0 否 2
周 颖 是 6 6 4 0 0 否 2
报告期内,我们参加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 次,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对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表示赞成,未提出过异议。
我们通过实地考察、会谈沟通、阅读资料等方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
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求董事会办公室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对每次的董事会和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议案资料,我们都认真阅读、仔细分析和研究。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
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充分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
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
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经营动态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
件与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我们就 2022 年度内新世界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新世界不存
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不存在对外违规担保事项。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大健康项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推动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和发展,为公司新一轮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任,薪酬发放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薪酬情况无异议。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披露的数据相符。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一直以来,公司的利润分配非常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充分维护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自 2006 年度到 2021 年度,公司已连续 16 年现金分红,
分红比例平均达到分红年度净利润的 30%以上。
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执行 2021 度股东大会决议, 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实施 2021 年
度分配方案, 以 2021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055 元(含税)。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督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制度均得
到了有效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规范的动作和健康的发展起到
了很好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
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
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我们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新
世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关注新世界信息披露工作,对新世界向外信息的
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对新世界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
会决议执行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切实维护中
小股东利益,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我们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新世界董事会、高管人员给予了积
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3 年的任期内,我们将继续诚信、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依
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文件,
进一步加强同新世界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推进新世
界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切切实实维护新世界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名:
姓 名 李志强 章孝棠 周 颖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