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3-011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4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 号万象城 V2 栋一楼
中山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
法出席本次会议;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647,741,505 99.9774 146,100 0.0226 0 0.0000
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647,741,505 99.9774 146,100 0.0226 0 0.0000
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647,731,699 99.9759 155,906 0.0241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645,125,722 99.5737 2,761,883 0.4263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647,887,60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647,887,60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
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关于<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
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
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邱梦媛、王玙瑫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