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厨柜: 金牌厨柜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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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80       证券简称:金牌厨柜    公告编号:2023-005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于召开会议前依法
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温建怀先生主
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770万张。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
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9.57元/股,不低于募集
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
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
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
的115.0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T-1日)收
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
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
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
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
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金23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
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金牌厨柜的股份数按每
股配售4.991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再按1,000元/手
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4991手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154,256,882股,无回购专户库存股,可参与本次发行
优先配售的A股股本为154,256,882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
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770,000手。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
案》
 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公司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温建怀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
体事项。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在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开设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募集资金存入
该等账户。公司将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
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温建怀或其指定的授权代
理人办理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签订的具体事
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牌厨柜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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