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中信特钢 公告编号:2023-027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称“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以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 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8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调整的
原则进行分配。
的方案一致。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7.00 元,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30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000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0000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4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4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4 月 10 日至登记日: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
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中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调整“中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28)。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山大道 1 号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杜鹤
咨询电话:0510-80675678
传真电话:0510-86196690
八、备查文件
决议;
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