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3-036
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325,748.34 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34,634,769.51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累计
为 234,634,769.51 元。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可转换债券处于转股期,以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总股本
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
的,将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的分红比例,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
《企业会计准则》、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
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
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
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