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
延期:“将募投项目‘年产 36,000 吨光学级 BOPET 膜(一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时间从 2022 年 9 月 30 日调整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323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 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4,873,924 张,
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1,114,625 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11,451 张。每张面值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595,754,716.98 元,并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
费、资 信评级 费、 发行手 续费 等与发 行可 转换公 司债 券直接 相关 的外部 费用
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
(天
健验〔2020〕48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年产 36,000 吨光学级 BOPET 膜、年产 6,000
吨 CPP 保护膜生产项目(一期)
合计 59,364.73 59,740.33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36,000 吨光学级 BOPET 膜、年产
”中,
“CPP 保护膜生产项目(一期)
”已按计划
完成达到可使用状态,
“年产 36,000 吨光学级 BOPET 膜(一期)
”尚未完成。具体如
下:
“年产 36,000 吨光学级 BOPET 膜(一期)”原计划 2022 年 9 月 30 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由于该项目生产线为海外定制进口设备,所生产产品 BOPET 基膜为定
制化产品,且生产的产品 BOPET 基膜是作为公司离型膜产品的原材料使用,因此该
生产线在进口过程中交期受到外部因素影响有所延期,加之 2022 年离型膜产业链下
游消费电子等行业需求持续疲软,下游客户采取谨慎采购策略以去库存为主,因此该
产线进入试生产后给下游客户送样验证的周期有所延长。公司出于谨慎考虑,经审慎
的研讨论证,在上述项目产品 BOPET 膜处于客户验证测试阶段尚未大批量使用之前
拟对该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为了确保公司“年产 36,000 吨光学级 BOPET 膜(一期)
”的早日达产,公司将
积极推进自制基膜(BOPET 膜)的离型膜在客户端的验证测试进度,为 BOPET 膜批
量化使用创造条件,尽早实现项目达产。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
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涉及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不涉
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
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
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效益的实现。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不发生变更的
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
行延期:“将募投项目‘年产 36,000 吨光学级 BOPET 膜(一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从 2022 年 9 月 30 日调整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
”
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充分考虑了项目建设进度的具体情况和研发实际需
求做出的审慎决定。该事项仅涉及项目建设进度变化,未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
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
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 36,000 吨光学级 BOPET 膜(一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 2022 年 9 月 30 日调整为 2023 年 9 月 30 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
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
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