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彩资源”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优彩资源编制的《优彩环保
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
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各项业
务制度及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文件及审阅公司出具的《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获取内部审计工作记录,访谈公司相关高级管
理人员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及所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 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泽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
公司)、江阴市万杰废旧塑料回收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懿澧特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众才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
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包括:决策管理制度、采购与付款、存货、对外投资、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
货币资金、人力资源、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长期资产、内部审计、会计档案及
会计电算化管理、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
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高于
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5%)。
重要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
重要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5%),但高于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1%)。
一般缺陷指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低于
一般性水平(营业收入的 0.1%)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
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
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
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 潜在负面影响
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
重大缺陷 500 万元(含) 以上 成负面影响;企业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被媒体频频曝光负面新闻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
重要缺陷 50 万元(含)-500 万元 披露造成负面影响;被媒体曝光且产生负面
影响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
一般缺陷 50 万元以下
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存在的迹象包括:违犯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
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三)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改进措施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2 年度未发现公司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完
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编制的《关于内部控制有
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慧 章 希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