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ONT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JONTEN CPAS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第 1–2 页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6 页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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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中天运[2023]核字第 90142 号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
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鉴证。
一、董事会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深证上〔2022〕29 号)编制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贵
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
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
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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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格式》(深证上〔2022〕29 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 2022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管盛春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利
二 O 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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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 号)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深证上〔2022〕29 号)等有关规定,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1054 号文《关于核准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30 元。截至 201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40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656,200,000.00 元,扣除部分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45,530,000.00
元(不含公司前期自行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 800,000.00 元)后,余额人民币 610,670,000.00 元,已
于 2014 年 10 月 28 日存入公司开立于工商银行江门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 2012002729086816888)
江 门 融 和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外 海 支 行 账 户( 以 下 简 称“ 融 和 农 商 银 行 ” ) ( 账 号
元、中信银行江门分行账户(账号 7491010182600017165)172,110,000.00 元。另减除公司自行支付
的中介机构费和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0,980,000.00 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599,690,00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 34,0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565,690,000.00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4]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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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 额 其中:本年度发生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
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结
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门市甜的电器有限公司、中金公司分别与
工商银行江门分行营业部、融和农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中信银行江门分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职责履行良好。
金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撤销原融和农商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中
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在融和农商银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仅用于
“洗碗机底部总成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全部转入新开专户,并与中国民生银行江门支行及保荐机构
中金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结项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家用电器排水泵扩产及技术升级项目”、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项目”已建设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公司将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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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16 年 9 月 5 日,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将原计划投资于“洗碗机底部总成项目”、“新型家庭水务节水系统项目”未使用完的合计
投资于“工业机器人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江门市甜的电器有限公司变更为江门市地尔汉宇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募集资金专户也将相应地变更,并授权董事长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项目及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机器人产业化
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 7,883.80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表明
确同意意见。2019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19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截至
资金,并完成了对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
目及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洗碗机用洗涤循环泵
项目”的实施,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 4,142.43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
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已发
表明确同意意见。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并完成了对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分笔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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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已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 4,217.92 万元转出,转出
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并完成了对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
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自此,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且募集
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 2)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 3 页至第 6 页的财务报表附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签名: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日期: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969.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6,956.06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4,137.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8.27%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 效益 效益
期 重大变化
(3)=(2)/(1)
承诺投资项目
否 - 5,769.66 - 7,896.02 136.85% - 不适用 否
化项目)
否 2,659.06 33.92 4,217.92 158.62% 不适用 否
环泵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0,000.00 60,000.00 33.92 64,137.72 - 3,311.3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