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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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91      股票简称:长青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国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到
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的巨潮资讯网,
                                         《2022 年
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财务结构合
理,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H10068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
执行,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的巨潮资讯
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严
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如实的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
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长青南通、长青湖北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长青南通、长青湖北继续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1,000 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额度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刊登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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