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439 证券简称: 振华风光 公告编号: 2023-006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7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25.02%,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主要原因
为:(1)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加快研发重点项目进度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有利于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全体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2)公司处于快速
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和产能建设;(3)公司需
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贵
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为 303,018,157.01 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65,731,234.49 元。经董
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79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净利润比例为 25.02%。2022 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
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3,018,157.01元,期末可供分配
利 润 为 人 民 币 365,731,234.49 元 , 上 市 公 司 拟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总 额 为
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面向军工行业客户,提供集成电路产品及相关服务,国防军工装
备产业链相对较长,军方作为武器装备的最终需求方,在货款结算时根据经费
和产品完工进度安排与整机厂等总体单位的结算,总体单位再根据自身资金等
情况向其配套供应商结算,且客户单位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结算,使得军
工行业企业销售回款周期普遍较长。因此,公司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余额相对
较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公司需保留较为充足的营运资金,满足日
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面向军工客户,提供高可靠的集成电路产品。公司销售产品存在
多品种小批量的特点,研发产品的种类繁多,同时军工用户对产品的稳定性、
可靠性及保障性要求较高。目前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需要投入大量资
金用于研发的投入、市场开拓和产能建设。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净利润为303,018,157.01元。公司盈利水平稳定,经营业绩较好。2023年,公
司将持续加大对研发的投入,不断开拓市场,加快研发重点项目进度和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全体股东创造较好的投资回报。在此过
程中,公司需要更多的资金以保障目标的实现。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营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
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 2022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主要原因系结合公司所
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经营模式,基于主营业务的发展现状、支持公司必要
的战略发展需求等综合判断,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
用于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和产能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技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而
做出的审慎决策。本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稳健
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
水平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情况、现金流状况、发展特点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
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
展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
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