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动力”、“公司”、“上市公司”、
“发行人”)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春风动力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234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15,700,074 股,发行价格 11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27,008,14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7,954,757.9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1,709,053,382.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全部到账,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1]第 ZF1087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春风动力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开户银行 币种 帐号 金额(万元)
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 人民币 355880100176 3,658.86
开户银行 币种 帐号 金额(万元)
中国银行杭州市余杭支行 人民币 398780091108 0.06
兴业银行杭州临平支行 人民币 357950100100359157 7,872.71
合计 - - 11,531.63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 63,000 万元,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531.63 万元。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
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
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有一定时间周期,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
充分发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投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
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春风动力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
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
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任意时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
,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召开的审议年报董事
会会议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
署相关合同与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召开的审议年
报董事会会议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
四、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性的理财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
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
的不利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控制措施
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影响募集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认购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择
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召
开的审议年报董事会会议就此事项做出新的决议为止,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
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
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
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春风动力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
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春风动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裘 捷 汪 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