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风动力”、“公司”或“发行人”)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春风动力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40 号《关于核准浙江春风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700,074 股,发行价格 110.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172,700.8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795.48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70,905.34 万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1,570.01 万元,溢价人民币
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87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春风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已与相关
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根据公司与中国银行、兴业银行和华泰联合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
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专户
存储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
清单。公司授权专户存储银行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存储银行查询、
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
良好。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非公开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 账户余额
户名 开户行 资金用途 银行账号
类别 (万元)
动力运动装备扩
浙江春风动力 中国银行杭州
产及产线智能化 355880100176 活期 3,658.86
股份有限公司 市余杭支行
改造项目
浙江春风动力 中国银行杭州
补充流动资金 398780091108 活期 0.06
股份有限公司 市余杭支行
浙江春风动力 兴业银行杭州 研发中心升级改 3579501001003591
活期 7,872.71
股份有限公司 临平支行 造项目 57
合计 11,531.63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加:2022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2,548.90
减:2022 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53,000.00
加:2022 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173,000.00
减:2022 年度使用 28,575.9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11,531.63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531.63 万元。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
告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0,905.3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8,575.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9,361.4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项目,含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投入金额与承 是否达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投入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部分变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到预计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4)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更(如 (1) (2) 差额(3)= 效益
=(2)/(1) 期 化
有) (2)-(1)
动力运动
装备扩产 2024 年 3
及产线智 否 84,404.15 84,404.15 84,404.15 15,317.19 26,886.43 -57,517.72 31.85% 注1 注1 否
能化改造 月
项目
研发中心 2024 年 3
升级改造 否 36,486.43 36,486.43 36,486.43 13,258.77 22,441.15 -14,045.28 61.51% 注2 注2 否
项目 月
补充营运
否 50,014.76 50,014.76 50,014.76 50,033.90 100.0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合计 170,905.34 170,905.34 170,905.34 28,575.96 99,361.4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详见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之(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
告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项目计划总投资 90,956.65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84,404.15 万元。本项目是公司在全球居民消费不断升级、动力运动装备行业持续向好、公
司现有产能利用率趋于饱和及电动摩托车迎来新发展机遇的背景下,扩充公司全地形车、消费型摩托车产能,改造部分旧产线并建设电动摩托车产线。
该项目预计具有良好的行业前景和经济效益,成功实施后,将突破公司现有产能瓶颈,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效率、产品性能和产品质量,顺应动力运动
装备行业持续向上的发展趋势,满足下游广阔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 18.80%,税后
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6.26 年。项目处于建设期,故本年度尚未实现效益,预计 2024 年 3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 2:项目计划总投资 36,486.43 万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36,486.43 万元。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研发中心是公司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测试
以及提供技术支持的部门,其效益将体现在研发成果转化为产品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本项目建成后,有利于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能力,不断提
高产品技术含量和技术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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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含)。有效期自审议该事项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
不超过 9 亿元(含)的部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该事项通过之日止,
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本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了中国银行温州乐清虹桥支行结
构性存款 3,000.00 万元,宁波银行结构性存款 5,000.00 万元,浦发银行结构性存
款 11,000.00 万元,民生银行乐清支行定期存款 51,000 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杭州
临平支行定期存款 83,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定期存款余额为
资产负债
委托理财产品名 委托金额
序号 受托方 起息日 到期日 表日是否
称 (万元)
到期收回
中国银行温州
乐清虹桥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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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
委托理财产品名 委托金额
序号 受托方 起息日 到期日 表日是否
称 (万元)
到期收回
民生银行乐清
支行
民生银行乐清
支行
民生银行乐清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杭州临平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杭州临平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杭州临平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杭州临平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杭州临平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
杭州临平支行
合计 153,000.00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
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后续将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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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
证报告》。报告认为,春风动力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春风动力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春风动力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春风动力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 2022 年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
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春风
动力在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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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
裘捷 汪怡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