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泉股份 股票代码:60317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江苏省丹阳市丹北镇长春村)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三年四月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任何投资者一经通过认购、交易、受让、继承或者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债
券,即视作同意《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募集说明书中其
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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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
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担保事项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不设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可能因未设定担保而存在兑付风险。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
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
较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
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
影响。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主
要政策如下:
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
(1)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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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意见;
(2)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原则;
(3)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4)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5)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采用股票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
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金支出等事项(募投项目涉及的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资金支出事项除外)发生的
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
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司股东大会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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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应履行相关承诺但尚未履行的情况,应
当相应扣减该股东所应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或履行相关承
诺。
司董事会制定,并应充分征求独立董事、监事会与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制定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时,应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
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独立
发表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公司应当在发
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公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专项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举办投资
者接待日活动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同时,公司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
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的利润少于当年归属于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
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当年利润
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相关事宜进行说明。
大会提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
发表专项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涉及现金分红事宜的,董事会应就调整方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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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专项研究论证。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且公司需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提供便利。
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提出的利
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应当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① 11,245.43 11,084.22 9,048.39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② - - 2,999.57
当年现金分红总金额 ③=①+② 11,245.43 11,084.22 12,047.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④ 28,401.44 25,769.26 18,322.59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利润的比例 ⑤=③/④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 34,377.61
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年均可分配利润 24,164.4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比例
注: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487,301,971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14,619.06 万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若以此计算,2020-2022 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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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142.27%。公司近三年的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近三年未分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分配利润除了用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现金分红外,其
余部分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扩大现有业务规模,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努力扩大现有业务规模,积极拓展新的项目,促进持
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
下风险:
(一)市场前景受制于汽车行业发展速度的风险
公司作为同时为商用车和乘用车配套的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生产
和销售规模受整个汽车行业发展速度的影响,汽车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关联度
较高,全球及国内经济周期的波动给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直接影响。当宏观
经济处于高速上升阶段,汽车行业发展迅速,不论是商用车还是乘用车的消费需
求均较为活跃;当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或下降,商用车需求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活
动影响较大,将出现较大波动。
尽管公司的客户涵盖了商用车及乘用车,均为国内外主要汽车制造集团,且
受益于乘用车智能化、电动化趋势,新增客户收入占比持续上升,可同时受益于
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需求拉动,但若整个宏观经济出现增长放缓或下降导致
汽车行业出现需求下降、库存积压等经营困难状况,公司也将面临出现类似经营
困难的风险。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塑料粒子(PP、ABS、PC/ABS 等)、面料、外协件等,
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 81.29%、81.64%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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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石化衍生品的价格受石油价格、市场供求关系、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的影
响,如果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直接导致公司产品成本出现波动,进
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主要包含吉利汽车、国际知名品牌电动车企业、
奇瑞汽车、上汽集团、比亚迪和一汽集团等整车企业,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9.99%、71.87%和 76.95%,总体占比较高,存在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这些主要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均经过了严格的审核、长
期的评价过程,对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开发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生产管理能力等
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如果未来公司在上述方面不能继续满足主要客户的要求,
公司的产品被替代或者主要客户自身的生产经营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与主
要客户的交易不再持续,均会进一步给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四)外协定制单元件占比较高带来的管控风险
公司作为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为整车厂提供全产品、全领
域的汽车饰件总成产品,公司本身主要负责相关总成产品本体及核心部件的生产
及总成组装,而通过外协定制的方式采购风口、烟缸等单元件,随着生产规模的
扩大,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外协定制单元件包覆件、表面处理件、出风口类及
其他定制化注塑件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7.88%、44.14%和 36.48%,与
公司合作的外协定制供应商均为通过严格筛选后的长期合作伙伴,并且制定了相
关制度,对外协定制供应商的选择、外协采购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严格
规定。但如果公司上述管控措施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未能得到切实有效执行或外协
加工厂出现大范围的生产经营停滞,可能会对产品的质量及履约的及时性、有效
性等方面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五)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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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为 6 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如果在可转债存续期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
影响的事件,将有可能影响到债券利息和本金的兑付。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
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
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
定的专业知识。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
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
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
决策。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转股期内
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可能会进一步增加。由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
且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因转股和财务计量方式等导致公司总股本
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小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
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
薄的风险。
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1)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
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
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
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2)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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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结合当
时的市场状况等因素,分析并决定是否向股东大会提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公司董事会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可转
债达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公司董事会不及
时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同时,由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可
能对原股东持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潜在摊薄作用,可能
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3)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规定:“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
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
面值。”
即使公司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仍将
受上述条款的限制,存在不确定性。并且如果在修正后公司的股票价格仍然持续
下跌,未来股价持续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将导致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导致出现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不能转股的风险。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发行人主体
信等级为 AA-,债项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联合资信评估股
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
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
化,从而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增加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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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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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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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发行人前身,2001 年 4 月 28 日成立时全称“常州新泉汽车
新泉有限 指 内饰件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更名为“江苏新
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系 2012 年 5 月 7 日由“江
新泉股份、发行人、公司 指
苏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新泉投资 指 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
丹阳新泉 指 丹阳新泉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已注销
丹阳内饰件厂 指 丹阳市汽车内饰件厂,已注销
芜湖新泉 指 芜湖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宁波新泉 指 宁波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北京新泉 指 北京新泉志和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青岛新泉 指 青岛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春新泉 指 长春新泉志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长沙新泉 指 长沙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泉模具 指 江苏新泉模具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宁波新泉志和 指 宁波新泉志和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佛山新泉 指 佛山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都新泉 指 成都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西安新泉 指 西安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宁德新泉 指 宁德新泉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海新泉 指 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常州新泉 指 常州新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芜湖新泉志和 指 芜湖新泉志和汽车外饰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合肥新泉 指 合肥新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香港新泉 指 新泉发展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XINQUAN HICOM MALAYSIA SDN.BHD.,系香港新泉持
马来西亚新泉 指
有 5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
Xinquan Mexico Automotive Trim, S. de R.L. de C.V.,系公
墨西哥新泉 指
司全资子公司
Xinquan US Automotive Interior System Co., Ltd.,系公司全
美国新泉 指
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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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分公司 指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上海分公司 指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杭州分公司 指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鄂尔多斯分公司 指 芜湖新泉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天津分公司 指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福田
北京智科控股 指 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泉参股其 1.05%
股权
以一汽解放、一汽客车、一汽轿车为主的中国第一汽车集
一汽集团 指
团公司及旗下企业
以北汽福田、北京福田戴姆勒为主的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
北汽福田 指
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
中国重汽 指 南商用车有限公司为主的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旗
下企业
以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为主
陕汽集团 指
的陕西汽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以上汽乘用车、南京汽车等为主的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
上汽集团 指
公司及旗下企业
奇瑞汽车 指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以吉利研究院、济南吉利、宁波远景、成都高原、吉利零
吉利汽车 指
部件为主的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企业
以郑州日产、东风商用车等为主的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
东风集团 指
公司及旗下企业
上汽大众 指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大众 指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广汽菲克 指 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
国际知名品牌电动车企 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全球知名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厂商,
指
业 系本公司主要客户
华域汽车 指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华翔 指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汽饰 指 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钧达股份 指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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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总局
国务院办公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中汽协 指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乘联会 指 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
股东大会 指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发行人会计师、立信会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师、审计机构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 指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指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KG 指 质量单位千克
m? 指 面积单位平方米
L 指 容量单位升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指
本次发行 公司债券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募集说明书 指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 指
会议规则》
报告期 指 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末
报告期末 指 2022 年末
A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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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名词或术语释义
整车厂、整
指 汽车制造集团下属的专业汽车生产工厂
车制造商
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之一——聚丙烯,是一种半结晶性材料,具有
PP 指 优良的抗吸湿性、抗酸碱腐蚀性和抗溶剂性,主要用于汽车工业、器
械、日用消费品等领域
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之一——聚碳酸酯,具有机械强度高、极高的
PC 指
抗冲击韧性和耐热不变形能力,主要用于机械、电子、汽车等领域
公司生产用主要原材料之一——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是一
ABS 指 种非结晶性材料,具有超强的易加工性、低蠕变性、优异的尺寸稳定
性和抗冲击强度,主要用于汽车、家电等领域
一系列单元件产品组成一个整体,从而使整车厂能够实现模块化生产
总成 指
的零部件系统
工程设计中的计算机辅助造型 CAS(Computer Aided Styling),在现
CAS 指
代车身设计中得到应用的一门新兴的造型技术
计算机辅助设计 CAD(Computer Aided Design),利用计算机技术进
CAD 指
行设计的过程
工程设计中的计算机辅助工程 CAE(Computer Aided Engineering),指
CAE 指 用计算机辅助求解分析复杂工程和产品的结构力学性能,以及优化结
构性能等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
例》的规定,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
CNAS 认证 指
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
可工作
Organis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Constructeurs d'Automobiles,国际汽车制
OICA 指
造商协会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
五入原因所致,并非数据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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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Xinquan Automotive Trim Co.,Ltd.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00728017147G
成立日期 2001 年 4 月 28 日
上市日期 2017 年 3 月 17 日
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新泉股份
股票代码 603179
法定代表人 唐志华
董事会秘书 高海龙
注册资本 48,730.1971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苏省丹阳市丹北镇长春村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 555 号
汽车内、外饰系统零部件及其模具的设计、制造及销售;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经营范围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
升盈利能力,公司考虑自身实际状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
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资金。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将用于“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扩建项目(一期)”、“汽车饰件智能制造合肥
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公司在技术和市场
方面的积累,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紧密相关,是公司扩大产业布局、进一步夯实
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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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三、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证券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
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证券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四)发行价格或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
(五)预计募集资金量(含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净额
本 次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量 为 不 超 过 116,000.00 万 元 ( 含
(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
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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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
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
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现有股东有权放弃优
先配售权。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现有股东享有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现有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具
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八)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
期的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预计为【】万元,具体包括: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
律师费用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资信评级费用 【】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
合计 【】
(十)承销期间的停牌、复牌及证券上市的时间安排
本次发行的主要日程安排以及停复牌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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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发行安排
【】年【】月【】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T-2)
【】年【】月【】日
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T-1)
【】年【】月【】日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下、网上申购日
(T)
【】年【】月【】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网下发行配售结果公告;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
(T+1) 签
【】年【】月【】日 刊登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缴款;
(T+2) 网下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缴款;网上、网下到账情况分别验资
【】年【】月【】日
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认最终配售结果
(T+3)
【】年【】月【】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T+4)
以上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
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及时公告并修改发行日程。本次可转债发行承销期
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不进行停牌。
(十一)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
公告。
(十二)投资者持有期的限制或承诺
本次可转债无持有期限制。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
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二)面值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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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五)评级及担保情况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
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
较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较小,违约风险很低。
本次发行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六)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
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②根据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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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
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①当公司提出变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
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期债券本
息、变更本期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
条款等;
②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
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
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③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 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
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④当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
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⑤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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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⑥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⑦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
情形。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 30 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
会议召开 15 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2)在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
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③发行人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保证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⑤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
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3)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
券持有人;
③债券受托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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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4)本规则第 3-(2)规定的事项发生之日起 15 日内,如公司董事会未能
按本规则规定履行其职责,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
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以公告方式发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5)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除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债券持有人
会议召开时间或取消会议,也不得变更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因不可抗力确需
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时间、取消会议或者变更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的,召集
人应在原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 5 个交易日内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全体
债券持有人并说明原因,但不得因此而变更债券持有人债权登记日。
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拟决议事项消除
的,召集人可以公告方式取消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说明原因。
(6)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债券持有人
会议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及表决方式;
②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
③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④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
⑤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债券持
有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⑥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⑦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如有)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媒体上公告。
(7)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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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
本期未偿还债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
使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8)召开债券持有人现场会议的地点原则上应为公司住所地。会议场所由
公司提供或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提供。
(9)符合本规则规定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的机构或人员,为当次会议
召集人。
(10)召集人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
①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本规则的规定;
②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③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④应召集人要求对其他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11)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
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面
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1)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召集人负责起草。议案内容应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内,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
决议事项。
(2)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由召集人根据本规则 2-(1)和 3-(2)的规
定决定。
单独或合计代表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
债券持有人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临时议案。公司及其关联方可参加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前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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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 5 日内发出
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并公告提出临时议案的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名称、持有
债券的比例和临时提案内容。
除上述规定外,召集人发出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后,不得修改会议通知中已
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包括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
知)中未列明的提案,或不符合本规则内容要求的提案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3)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
代为出席并表决。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
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4)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本期未
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
人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5)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代理委托书应
当载明下列内容:
①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
②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表决权;
③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
指示;
④授权代理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⑤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
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 24 小时之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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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
(6)召集人和律师应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在债权登记日交易结
束时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名册共同对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
的资格和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
的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张数。
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应由公司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取得,公司应积极配合召
集人获取上述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无偿提供给召集人。
(1)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等方式召开。
(2)债券持有人会议应由公司董事会委派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担任会议主
席并主持会议。如公司董事会委派代表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
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以所代表的本次债券表决权过半数选举产生一名债券
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会议开始后一个
小时内未能按照前述规定选举出会议主席的,由出席该次会议持有本期未偿还债
券表决权总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
会议主席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券持
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代表
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
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
及所持有或者代表的本期可转债张数总额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会议主席有权经会议同意后决定休会、复会及改变会议地点。经会议决议要
求,会议主席应当按决议修改会议时间及改变会议地点。休会后复会的会议不得
对原先会议议案范围外的事项做出决议。
(3)应召集人或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 10%以上的债券持有
人的要求,公司应委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除涉及公司商
业秘密或受适用法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债券持有人的质询和建议作出答复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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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列机构和人员可以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发行人(即公司)或
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债券托管人、质权代理人、债券
担保人以及经会议主席同意的本次债券的他重要相关方,上述人员或相关方有权
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上就相关事项进行说明。除该等人员或相关方因持有公司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而享有表决权的情况外,该等人员或相关方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
时无表决权。
(1)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
有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2)公告的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拟审议事项或同一拟审议事项内并列的各
项议题应当逐项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或不能
作出决议外,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会议
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应以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事项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相关
事项时,不得对审议事项进行变更,任何对审议事项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拟
审议事项,不得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
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
认的表决票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
不计入投票结果。
(4)会议设计票人、监票人各一名,负责会议计票和监票。计票人监票人
由会议主席推荐并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
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投票时,应当由至少两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
理人)同一名公司授权代表参加清点,并由清点人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律师负责
见证表决过程。
(5)会议主席根据表决结果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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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应载入会议记录。
(6)会议主席如果对提交表决的决议结果有任何怀疑,可以对所投票数进
行重新点票;如果会议主席未提议重新点票,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
有人代理人)对会议主席宣布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
新点票,会议主席应当即时组织重新点票。
(7)除本规则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
三分之二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
效。
(8)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
准的内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和本规则的规定,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期可转换公
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
律约束力。
任何与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决议如果导致变更公司与债券持有人之
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除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明
确规定债券持有人作出的决议对公司有约束力外:
①如该决议是根据债券持有人的提议作出的,该决议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
通过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对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如果该决议是根据公司的提议作出的,经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对
公司和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9)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二个交易
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公告中应列明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出席会议
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及占本期可转
换公司债券总张数的比例、每项拟审议事项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内容
以及相关监管部门要求的内容。
(10)债券持有人会议应有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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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名称或姓名;
②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人员姓名,以及会议见证律师、计票人、
监票人和清点人的姓名;
③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
券张数及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所代表表决权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张数占公司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总张数的比例;
④对每一拟审议事项的发言要点;
⑤每一表决事项的表决结果;
⑥债券持有人的质询意见、建议及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答复或
说明等内容;
⑦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认为应当载入会议记录
的其他内容。
(11)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应当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召集人(或其委托的代表)、
见证律师、记录员和监票人签名。债券持有人会议记录、表决票、出席会议人员
的签名册、授权委托书、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会议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
管,保管期限为十年。
(12)召集人应保证债券持有人会议连续进行,直至形成最终决议。因不可
抗力、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导致会议中止、不能正常召开或不能作出决议的,应
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恢复召开会议或直接终止本次会议,并将上述情况及时公
告。同时,召集人应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于干扰会议、寻衅滋事和侵犯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采取措施加以制
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13)公司董事会应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债券持有人及时就
有关决议内容与有关主体进行沟通,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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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
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该次
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
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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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
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或注销、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
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
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
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
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
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
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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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
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
在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面值加当
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十)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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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
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
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
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
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
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
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
附加回售权。
(十一)还本付息期限、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
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
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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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①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
日。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
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
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
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已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当年及以后
计息年度利息。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请转股当日
有效的转股价。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
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
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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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
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
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
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
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十五)发行人违约责任
(1)在本期可转债到期、加速清偿(如适用)时,发行人未能或预计不能
偿付到期应付本金和/或利息;
(2)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根据发行人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文件的约定,
发行人未能偿付该等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或被宣布到期应付的本金和/或利息;
(3)发行人不履行或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义务且将对发行
人履行本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经受托管理人书面通知,或
经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可转债持有人书
面通知,该违约在上述通知所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予纠正;
(4)发行人在其资产、财产或股份上设定担保以致对发行人就本期可转债
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或出售其重大资产等情形以致对发行人就本
期可转债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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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发行人发生解散、注销、吊销、停业、清算、丧
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法律程序;
(6)任何适用的现行或将来的法律、规则、规章、判决,或政府、监管、
立法或司法机构或权力部门的指令、法令或命令,或上述规定的解释的变更导致
发行人在本协议或本期可转债项下义务的履行变得不合法;
(7)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且
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8)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
定性的;
(9)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发生其他对本期可转债的按期兑付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的情形。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时,发行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可转债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及/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
本金及/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
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1)本债券发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
(2)本期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
决。名称: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1.60 亿元(含 11.60 亿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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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138,836.86 116,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
投入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
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
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
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志华
董事会秘书:高海龙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 555 号
联系电话:0519-85120170
传真:0519-85173950-2303
(二)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王郭、周海勇
项目协办人:张介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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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其他人员:谢吴涛、梁宝升、徐雪飞、杨煜冬、窦岳、杨紫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联系电话:021-68801573
传真:021-68801551
(三)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顾功耘
经办律师:张优悠、杨尧栋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联系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四)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务所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会计师:徐立群、李卓儒、鲁晓华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 61 号新黄浦金融大厦 4 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五)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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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68804868
(六)收款银行
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8110701013302370405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七)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经办人员:孙长征、王兴龙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 17 层
联系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八)登记结算公司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 号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的关系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保荐人(主承销商)衍生品交易部持有发行人 54,500
股股票,除此之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
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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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可能涉及一系列风险,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发行的可转
债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塑料粒子(PP、ABS、PC/ABS 等)、面料、外协件等,
报告期各期,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分别为 81.29%、81.64%和
等石化衍生品的价格受石油价格、市场供求关系、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的影
响,如果上述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直接导致公司产品成本出现波动,进
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主要包含吉利汽车、国际知名品牌电动车企业、
奇瑞汽车、上汽集团、比亚迪和一汽集团等整车企业,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9.99%、71.87%和 76.95%,总体占比较高,存在
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这些主要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均经过了严格的审核、长
期的评价过程,对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开发能力、质量控制能力、生产管理能力等
方面均有较高的要求。如果未来公司在上述方面不能继续满足主要客户的要求,
公司的产品被替代或者主要客户自身的生产经营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与主
要客户的交易不再持续,均会进一步给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汽车消费的普及,汽车制造商为了迎合消费者日益
提高的个性化汽车需求,不断加快新车型的推出及现有车型的改型频率,使得现
有车型的生产周期不断缩短,如果公司目前配套的车型被升级或改型,而公司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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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成为新车型的供应商,则势必给公司相应产品的持续销售带来不利影响;同
时,公司一贯坚持为汽车制造商提供饰件总成的整体解决方案,从创意设计、同
步开发等阶段就开始介入新产品的开发,并为此投入较大的人力、财力、物力,
虽然在产品开发过程中,汽车制造商会根据开发进度给予公司一定的开发费用补
偿,但无法完全覆盖公司的新产品开发成本,一旦相关新车型不为市场所接受导
致销售不畅,也将给公司销售规模的持续稳定增长及产品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
响。
公司作为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为整车厂提供全产品、全领
域的汽车饰件总成产品,公司本身主要负责相关总成产品本体及核心部件的生产
及总成组装,而通过外协定制的方式采购风口、烟缸等单元件,随着生产规模的
扩大,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外协定制单元件包覆件、表面处理件、出风口类及
其他定制化注塑件占当年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7.88%、44.14%和 36.48%,与
公司合作的外协定制供应商均为通过严格筛选后的长期合作伙伴,并且制定了相
关制度,对外协定制供应商的选择、外协采购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了严格
规定。但如果公司上述管控措施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未能得到切实有效执行或外协
加工厂出现大范围的生产经营停滞,可能会对产品的质量及履约的及时性、有效
性等方面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公司客户系国内知名乘用车及商用车制造商,包括吉利汽车、国际知名品牌
电动车企业、奇瑞汽车、上汽集团、比亚迪、一汽集团、北汽福田及中国重汽等。
整车制造商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生产管理、产品质量要求日益严格,若公司质
保期内产品因质量问题给客户带来重大损失,公司将会面临赔偿,甚至对公司业
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为积极拓展海外市场,整合国际资源,公司于 2019 年筹设马来西亚新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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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22,757.82 万元及 60,503.7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01%、
突发事件等因素的影响,且法律体系、商业环境、企业文化等方面与国内存在的
差异,公司将可能面临因海外经营经验不足、经营环境恶化带来的海外经营风险。
(二)财务风险
围绕整车厂进行生产基地布局已逐渐成为汽车饰件等企业服务客户的必要
条件,加上产品同步开发、模具开发等前期大量资金占用,使汽车饰件行业已成
为资金密集型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依靠短期借款满足日益增长的资金需求,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及短期借款合计分别为 88,049.19 万元、64,281.85
万元及 88,849.52 万元,金额较高,本次可转债发行后、转股前,将进一步提升
公司的负债水平。较高借款规模必然带来较高的偿债风险,如果宏观经济形势发
生不利变化或者信贷紧缩,同时公司销售回款速度减慢,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金
压力,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除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公司将模具作为存货列示。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存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2.93%、29.32%及 29.02%。由于公司存
货余额较大,汽车行业存在老产品价格年降政策的惯例,叠加宏观经济波动、下
游需求变化等不确定因素,如果未来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不能
及时进行生产计划调整,则可能产生模具成本无法正常收回、存货跌价等情况,
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厅、江苏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22 年 10 月 18 日,芜
湖新泉经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实施条例》,上述三家公司享受 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如果未来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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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者所享受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业
绩产生一定影响。
(三)内控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唐敖齐、唐志华,截至报告期末合计控制公司 37.17%的
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比例较高。同时,唐志华为公司董事长及总经
理。虽然公司目前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规范运行,但公司
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本公司的人事任免、
生产和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如果控制不当将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
益。
为满足汽车制造商提高生产效率、缩短采购半径的需求,汽车饰件企业需要
围绕整车厂进行布局,公司的生产基地已由设立之初的丹阳逐步扩展到常州、芜
湖、宁波、北京、青岛、长春、鄂尔多斯、长沙、佛山、成都、西安、上海等地,
此次可转债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扩大上海生产基地产品供应能力,并进一步扩展
至合肥,资产及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且随着业务的发展和扩张,子公司数量将可
能继续增加,使得公司在采购销售、运营管理、人力资源、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管
理难度增大,对公司内部管理、统筹规划、生产组织、技术保障、项目研发和市
场销售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持续保持满足前述要求的管理
水平,保证公司的运作机制有效运行,将可能因管理和控制不到位而产生管理风
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前景受制于汽车行业发展速度的风险
公司作为同时为商用车和乘用车配套的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生产
和销售规模受整个汽车行业发展速度的影响,汽车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关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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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高,全球及国内经济周期的波动给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直接影响。当宏观
经济处于高速上升阶段,汽车行业发展迅速,不论是商用车还是乘用车的消费需
求均较为活跃;当宏观经济增速放缓或下降,商用车需求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活
动影响较大,将出现较大波动。
尽管公司的客户涵盖了商用车及乘用车,均为国内外主要汽车制造集团,且
受益于乘用车智能化、电动化趋势,新增客户收入占比持续上升,可同时受益于
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和消费需求拉动,但若整个宏观经济出现增长放缓或下降导致
汽车行业出现需求下降、库存积压等经营困难状况,公司也将面临出现类似经营
困难的风险。
(二)汽车产业政策变动对行业经营环境影响的风险
受益于国内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国家层面对汽车行业各项扶持政策,国内汽车
行业长期以来保持高速增长,2009 年至 2022 年,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 14 年保
持全球第一,近年来汽车业的电动化、智能化转型也受到各级部门政策的大力支
持。
伴随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汽车业经过十余年的高
速发展后,也逐步由增量市场向存量市场转换,不排除未来由于新能源汽车购置
补贴力度下降、更多城市推出车辆限购政策等调控措施,对整个汽车行业需求造
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汽车饰件等汽车零部件行业,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风
险。
(三)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吸引了大量企业进入汽车饰件行业或促使本行业内企
业扩张产能,随着近年来汽车行业发展回归正常速度,未来的市场竞争将逐步加
剧,尽管目前公司拥有饰件总成产品的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能力,并积累了丰富的
客户资源,但不得不面对来自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
饰件系统有限公司等世界领先汽车饰件企业及宁波华翔等国内上市公司的竞争,
如果公司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及时全面的提高同步开发能力、及时供货
能力,不能紧跟整车厂新车型开发速度,将面临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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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能源汽车行业波动的风险
汽车行业是国民经济的至关重要支柱行业,国家支持汽车行业的长期、健康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目前汽车行业最显著的增长来源,也是达到“碳中和、碳达
峰”的必经之路和重要保障。因此,国家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方面给予了重
点支持和引导,相继出台了相关产业政策、规划及指导意见,对于行业发展起到
了推动作用。若未来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鼓励态度发生变化、或新能源汽车
行业发展及销量情况未能达到预期及目标,而公司作为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
供商,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果也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建设工程、装修工程、采购设备、
安装调试工程等多个环节,组织和管理工作量大,受到市场变化、工程进度、工
程管理等因素的影响。虽然公司在项目实施组织、施工进度管理、施工质量控制
和设备采购管理上采取措施和规范流程,但仍然存在不能全部按期竣工投产的风
险。
公司募投项目拟投资规模是基于客户投资规划及项目所在地市场环境测算
得出的,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当地人力成本提高、设备价格上涨等
因素的影响,存在实施投入增加、建设成本提高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建设,虽然公司已根据目前的产能
布局状况、在手订单执行情况,以及预期市场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分析,但
产业政策、市场供求、客户及产品的市场竞争状况、技术进步等情况均会对募投
项目的效益产生影响,公司仍然面临新增产能消化不利或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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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体资金需求量较大,预计达产后每年新增折旧
摊销超过 4,000 万元。一旦项目产品无法按预期实现销售,则存在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扩建项目(一期)”的
环评手续尚在办理,公司尚未取得环评批复。发行人尚需取得环评批复文件后,
方可实施相关募投项目。该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较少,且针对相
关污染物均已设计了对应的处置措施,处理能力充足,对环境影响较小,预计项
目取得环评批复不存在障碍,预计于 2023 年 4 月前可取得环评批复。虽然相关
募投项目未来取得环评批复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仍存在因内外部因素发生变
化导致未来无法取得环评批复的风险,则将会对项目建设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扩建项目(一期)”建设用地位于上海市临港奉贤
园区,目标建设用地已于 2023 年 3 月履行土地挂牌手续。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存
在土地无法取得或取得时间较长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若本次募投项目用地
无法按期取得,将对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为 6 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和
最后一年利息,如果在可转债存续期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
影响的事件,将有可能影响到债券利息和本金的兑付。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
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
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
定的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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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
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
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
决策。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转股期内
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可能会进一步增加。由于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
且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因转股和财务计量方式等导致公司总股本
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幅度小于总股本和净资产的增
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
薄的风险。
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
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
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表决。”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结合当时
的市场状况等因素,分析并决定是否向股东大会提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公
司董事会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可转债
达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公司董事会不及时
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同时,由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可能
对原股东持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潜在摊薄作用,可能存
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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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
值。”
即使公司根据向下修正条款对转股价格进行修正,转股价格的修正幅度仍将
受上述条款的限制,存在不确定性。并且如果在修正后公司的股票价格仍然持续
下跌,未来股价持续低于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将导致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
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导致出现可转债在转股期内回售或不能转股的风险。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发行人主体
信等级为 AA-,债项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联合资信评估股
份有限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
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
化,从而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增加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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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股本总额为 48,730.20 万股,股本结构如下:
类别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48,730.20 100
三、股份总数 48,730.20 100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 (万股) 股份数(万股)
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6.09 12,715.36 -
唐志华 境内自然人 11.08 5,400.75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2.30 1,119.00 -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上海睿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
其他 1.99 970.00 -
扬新兴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其他 1.96 954.07 -
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唐美华 境内自然人 1.86 905.3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其他 1.68 820.75 -
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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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 (万股) 股份数(万股)
中欧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传统险-中欧基金国寿
其他 1.27 618.87 -
股份成长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
中欧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分红险-中欧基金国寿
其他 1.25 608.04 -
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可供出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商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其他 1.19 581.60 -
投资基金
合计 - 50.67 24,693.81 -
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组织结构图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的组织结构如下:
(二)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共有 19 家,其中境内 15 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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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含港澳台地区,下同)4 家。公司控制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比例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主要经营地
直接 间接
汽车饰件设计、开发、制造
和销售
模具的研发、设计、制造、
销售与服务
汽车饰件研发、设计、制造
和销售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批
发和销售
汽车饰件系统的制造、研
发、设计和销售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
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
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
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
批发;货物进出口;模具销
售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
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投资比例 主要经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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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直接 间接
汽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 38,000 万墨
制造和销售 西哥比索
汽车饰件系统的研发、设计;
口业务
从事车辆仪表板、副仪表板
马来西亚新 和门饰板(单件和组件)及 6,440 万
泉 相关零件的设计、研发、组 林吉特
装、制造和销售
(三)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序号 公司名称 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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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2022 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序号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香港新泉 2022 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他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
计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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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末,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参股企业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
或其他限制性权利的情形。
(四)公司参股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参股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要生产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主要产品或服务
(万元) 直接 间接 经营地
北京智科控 投资管理、咨询;
股 汽车制造、销售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制关系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为唐敖齐先生、唐志华先生,2020 年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未发生变
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通达路 99 号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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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唐志华
成立日期 2011 年 8 月 24 日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建筑装饰材料的批发兼零售。(依
经营范围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唐志华持股 49.00%,唐敖齐持股 51.00%
新泉投资主要资产为公司股权,此外部分收入来源于建材销售,新泉投资主
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资产总计 34,026.40
负债合计 20,988.39
所有者权益 13,038.01
项目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2,734.94
营业利润 1,031.11
净利润 731.21
注:新泉投资 2022 年度财务数据业经丹阳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唐敖齐、唐志华父子。
唐敖齐先生,194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江苏省丹
阳市。
唐志华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住所江苏省常
州市。1993 年 7 月至 2001 年 4 月,历任丹阳新泉技术部职员、销售部经理;自
丹阳海汇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控股股东新泉投资不存
在其他控制的企业;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新泉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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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被质押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 2020 年 12 月 23 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 2,200 万股转入中信建投证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中,因实施
数量变为 2,860 万股。
截至 2022 年末,新泉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2,715.36 万股的结构为:通过普通
证券账户持有 9,855.36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77.51%;通过中信建投证券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2,860.00 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 22.49%。
除上述情况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均未被
质押。
四、报告期内相关主体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发行前相关主体已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参见发行人于 2022 年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修订版)》之“第六节/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相关主体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正
常。
(二)本次发行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
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和实际控制人唐志
华、唐敖齐等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
了承诺,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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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控股股东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
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
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
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
定出具补充承诺。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本
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
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
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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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挂钩;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
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
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任董事 9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监
事 3 名、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 名,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止日 2022 年总薪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期 期 酬(万元)
唐志华 董事长、总经理 男 52 2012-05-07 2024-05-06 59.63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高海龙 男 51 2012-05-07 2024-05-06 55.53
会秘书
董事、副总经理、市场
王波 男 50 2012-05-07 2024-05-06 56.44
总监
周雄 董事、技术中心主任 男 42 2012-05-07 2024-05-06 53.24
姜美霞 董事、技术中心副主任 男 45 2012-05-07 2024-05-06 52.96
李新芳 董事、财务总监 女 57 2012-05-07 2024-05-06 57.04
冯巧根 独立董事 男 62 2020-10-26 2024-05-06 10.00
闫建来 独立董事 男 60 2020-10-26 2024-05-06 10.00
张光杰 独立董事 男 60 2020-10-26 2024-05-0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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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止日 2022 年总薪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期 期 酬(万元)
顾新华 监事会主席、生产总监 男 55 2012-05-07 2024-05-06 29.21
张竞钢 监事、董事长助理 男 55 2012-05-07 2024-05-06 40.51
乔启东 监事、董事长助理 男 60 2012-05-07 2024-05-06 41.02
刘冬生 副总经理 男 55 2018-05-07 2024-05-06 62.70
朱文俊 副总经理 男 52 2018-05-07 2024-05-06 49.56
阮爱军 副总经理 男 48 2018-10-29 2024-05-06 119.33
曾辉 副总经理 男 49 2022-04-29 2024-05-06 179.37
合计 886.56
(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从业简历
(1)唐志华 先生,具体参见本节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
况”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2)高海龙 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
理硕士。1994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任安徽省巢湖水泥厂职工子弟学校教师;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新海宜(002089)董事会秘书,期间曾担任苏州海汇投资
有限公司总经理;自 2011 年 10 月起历任新泉有限、新泉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现任新泉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王波 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年 8 月就职于泰州劲松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项目经理、开发经理、市场
部经理、市场总监;自 2008 年 10 月起,历任新泉有限、新泉股份市场总监。现
任新泉股份董事、副总经理、市场总监。
(4)周雄 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语专业;2003 年 7 至 2010 年 6 月就职于新泉有限,历任职员、设计科科长、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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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部经理;2010 年 6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北京新泉总经理;自 2014 年 3 月起,
历任新泉股份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技术中心主任。
(5)姜美霞 先生: 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2001 年 7 月毕业于扬州大学机械制造工艺及设备专业;2001 年 8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常州锅炉有限公司工艺员;2002 年 9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丹阳新泉
技术员;2007 年 8 月至 2011 年 5 月,任新泉有限设计部经理;自 2011 年 5 月
起,历任新泉有限、新泉股份技术中心副主任。现任公司董事、技术中心副主任。
(6)李新芳 女士: 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
历,会计师。1989 年 7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江苏省苏南煤矿机械厂计财部副科
长;自 2003 年 5 月起,历任新泉有限计财部经理、新泉有限及新泉股份财务总
监。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7)冯巧根 先生:196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历,管理学博士后,曾任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湖南大学会计学院副院
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省政协委员,浙江省人大经济监督组成员,浙江省
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等职。2001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厦华电子及大阪东芝集团,
(002349)、南京高科(600064)、弘业股份(600128)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
独立董事。
(8)闫建来 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
历。1985 年 7 月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汽车工程系内燃机专业,获学士学位。1985
年 8 月至 1988 年 7 月,就职于中国汽车零部件工业联营公司(中汽总公司),
从事全国汽车零部件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轿车国产化定点和投资工作。1988
年 9 月至 1989 年 7 月,参加中央赴豫讲师团赴河南南阳教育学院担任教学工作;
短期担任直属企业行政领导; 1999 年 10 月至 2005 年 7 月,就职于中国汽车工
业协会,历任零部件事业部主任、《中国汽车导讯》执行主编、创建“汽车行业
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并担任“汽车行业反倾销咨询服务中心”主任;2006 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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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今就职于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历任展览科普部部长、零部件部部长,目前为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负责零部件事务、人才及教育事务、规划事务。现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9)张光杰 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
历,副教授。1987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得法学硕士学位;1987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复旦大学法学院,历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曾担
任英特集团(000411)、华峰超纤(300180)、旗天科技(300061)、老板电器
(002508)、海螺型材(000619)独立董事,目前担任诺邦股份(603238)、光
大嘉宝(600622)、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1)顾新华 先生: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
历。1984 年 8 月至 1986 年 12 月,任丹阳市新桥客车厂工人;1987 年 6 月至 1995
年 1 月,就职于丹阳内饰件厂,历任工人、车间主任;1995 年 2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丹阳新泉副经理;1998 年 2 月至 2012 年 5 月,历任新泉有限副经理、丹
阳新泉志和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生产总监;
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生产总监。
(2)张竞钢 先生: 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工程师。1995 年 12 月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
参与捷达系列轿车车身改型设计工作,作为主要成员于 1999 年 12 月获得国家机
械工业局颁发的“新捷达王轿车车身改型设计二等奖”;于 2000 年 6 月获得中
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颁发的“捷达 A2 型轿车改型设计一等奖”;2000 年 9 月至
于新泉有限,历任产品开发部经理、技术中心主任、技术总监;现任公司监事、
董事长助理。
(3)乔启东 先生: 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87 年 6 月毕业于成都科技大学(现四川大学)计算机专业。1987 年 7 月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至 2002 年 6 月,历任第一汽车制造厂轿车厂、第一轿车厂、中国第一汽车集团
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科员;自 2002 年 1 月起,任新泉有限运营总监;
现任本公司监事(职工监事)、董事长助理。
(1)刘冬生 先生: 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工程师。1992 年 7 月毕业于沈阳建筑大学机械设计和制造专业;1992 年 7
月至 1998 年 8 月,就职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第 5720 工厂,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
师;1998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广东汕头金诺集团质量部经理;2000 年 2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上海攀晟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咨询顾问;2003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上海圣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 2013 年 9
月起,任发行人董事长助理。201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2)朱文俊 先生: 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93 年 7 月至 1999 年 11 月,就职于江苏丹阳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中山路
派出所,从事民警工作;1999 年 11 月至 2001 年 10 月,任丹阳市公安局和平桥
派出所副所长;2001 年 10 月至 2016 年 5 月,分别在丹阳市公安局导墅派出所、
吕城派出所、中山路派出所、新桥派出所担任派出所所长职务;自 2016 年 5 月
起,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18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3)阮爱军 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96 年 7 月毕业于江苏广播电视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1996 年 8
月至 1999 年 11 月,历任黎明汽车厂售后服务中心班组长、产品工程师;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1 月,历任上汽集团仪征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总装车间主任、
汽车厂技术质量科科长以及厂长助理;200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8 月,历任上海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分公司供应商质量工程师、内饰经理;2018 年 9
月加入发行人,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4)曾辉 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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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3 月就职于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项目经理、采购经理、
合资公司经理等;2021 年 4 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如下: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 在股东单位是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职务 否领取薪酬
江苏新泉志和
唐志华 执行董事 2011.7 否
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日期
南京大学商学院 教授 2005.6-目前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10-2022.10
冯巧根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11-目前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12-目前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10-目前
闫建来 中国汽车工程学会 副秘书长、零部件部部长 2006.2-目前
复旦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副院长 1987.7-目前
杭州诺邦无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12-目前
张光杰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11-目前
江苏嘉拓新能源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2023.2-目前
公司
(四)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
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股
姓名 公司职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唐志华 董事长、总经理 5,400.75 11.08% 6,230.53 12.79% 11,631.27 23.87%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高海龙 41.41 0.08% 22.42 0.05% 63.82 0.13%
会秘书
李新芳 董事、财务总监 41.41 0.08% 22.42 0.05% 63.82 0.13%
王波 董事、副总经理 24.84 0.05% 22.42 0.05% 47.26 0.10%
周雄 董事 13.25 0.03% 22.42 0.05% 35.67 0.07%
姜美霞 董事 13.25 0.03% 22.42 0.05% 35.67 0.07%
顾新华 监事会主席 - - 2.24 0.00% 2.24 0.00%
张竞钢 监事 - - 7.47 0.02% 7.47 0.02%
乔启东 监事 - - 7.47 0.02% 7.47 0.02%
刘冬生 副总经理 16.56 0.03% 14.94 0.03% 31.51 0.06%
朱文俊 副总经理 16.56 0.03% 14.94 0.03% 31.51 0.06%
阮爱军 副总经理 - - 22.42 0.05% 22.42 0.05%
曾辉 副总经理 - - 22.42 0.05% 22.42 0.05%
注:除唐志华外,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间接持股均通过第二次员工持股计划。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如下:
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唐志华、高海龙、王波、周雄、姜美
霞、李新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潘立生、李旗号、顾其荣为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会,本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唐志华、
高海龙、王波、周雄、姜美霞、李新芳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冯巧根、
闫建来、张光杰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5 月 7 日
至 2024 年 5 月 6 日。
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顾新华、张竞钢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乔启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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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
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顾新华、张竞钢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乔启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 2021 年
高海龙、王波、刘冬生、朱文俊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高海龙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李新芳为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高海龙、阮爱军、王波、刘冬生、朱文俊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李新芳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高海龙为公司董事会秘书;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聘任曾辉为公司副总经理,
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六)公司对管理层的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管理层的激励情况具体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管理层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方式实施过股权激励
计划。
(1)2020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
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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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就上述发表同意意见。
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的 3,494,020 股股票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资金合计 6,000 万元,参与对象具体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占比如下:
序号 姓名 时任职务 持有计划的份额(万份)占总份额比例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10 人) 2,298.00 38.30%
核心业务、技术、管理等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员工 172 人
合计 6,000.00 100.0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每 10 股转增 3 股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现金分红款(含税)1,397,608.00 元,计划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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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总数量增至 4,542,226 股,占 2021 年一季度末公司总股本的 1.23%。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4,542,226 股已全部出售完毕,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新泉汽
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就上述发表同意意见。
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 29,952 万元,设立规模为 29,952 万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唐志华先生按照 1:1 的比例对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借款 14,976
万元,实际参与认购的 496 名员工缴纳自筹资金 14,976 万元,参与对象具体持
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占比如下:
持有计划份额上限(万
序号 姓名 时任职务 占总份额比例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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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计划份额上限(万
序号 姓名 时任职务 占总份额比例
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小计(11 人) 4,860.00 16.23%
核心业务、技术、管理等人员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
员工(不超过 485 人)
合计 29,952.00 100.00%
截至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完成第二
期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累计买入 860.77 万股,成交金额 29,991.11 万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约 34.84 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 2.30%。股票锁定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过户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即自 2022 年 3 月 12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11 日止。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汽车类型按用途划分为商用车和乘用车,其中商用车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
可细分为卡车、客车等类型;乘用车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临时物品,
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商用车和乘用车均由动力总成、底盘、
车身和电气设备等四大系统组成,各大系统通过零部件的有效组合实现汽车的基
本功能。其中,车身是用来容纳驾驶员、载运乘客和装载货物的空间结构,除具
有结构性功能外还具备装饰性功能,主要反映在车身造型的艺术形象、内外装饰、
色彩和质感等方面。
发行人汽车饰件总成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的车身系统,车身系统包括车身壳
体、车门、外饰件、内饰件、车身附件、座椅等,具体介绍如下:
车身构成 构成简介
车身壳体 是全体车身部件的安装基础,通常是指主要承力元件(纵、横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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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身构成 构成简介
支架等)以及与其相连的板件共同组成的刚性空间结构。
是车身非常重要的部件之一,其通常由门外板、门内护板、窗框等
车门
部件构成。
主要指保险杠、散热器面罩、灯具和后视镜等附件,以及装饰条、
外饰件
车轮装饰罩、标识等装饰件。
内饰件 主要包括仪表板、顶棚、侧壁、地毯等表面覆饰物。
主要包括门锁、门铰链、玻璃升降器、各种密封件、风窗刮水器、
车身附件
风窗洗涤器、遮阳板、内视镜等。
座椅 是车身内重要装置之一,由骨架、坐垫、靠背和调节机构组成。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
于 “ C36 汽 车 制 造 业 ” 。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发 布 的 《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
(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6汽车制造业”下的“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
(一)行业监管体制及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本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行业自律
组织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司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会员单位。上述部门及组织
主要职责如下:
部门/组织名称 主要职责
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的行
工业和信息化 业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
部 施;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
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
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
国家发展和改 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
革委员会 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
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
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中国汽车工业 对行业经济运行跟踪分析;组织制、修订汽车工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协会 和技术规范,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宣传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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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组织名称 主要职责
彻各项技术标准并提供有关建议;依法进行行业统计,收集、整理、分析
行业技术与经济信息;跟踪了解产品的国内外市场动态和技术进步趋势,
并通过信息发布会、网站、期刊等多种途径为企业、政府和社会提供信息
服务。
公司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下的汽车饰件行业,为国家鼓励类行业。
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政策与法规对本行业进行直接支持,同时制定了相关鼓
励政策及法规,对本行业发展形成间接支持。具体的政策及法规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名称 部门 时间 主要内容
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研究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
《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购置税政策到期后延期问题。深入开展新能源汽
商务部等
施的通知》 策,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促进农村地区
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
对购置日期在 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关于减征部分乘用 财政部、税 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 30 万
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务总局 元的 2.0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
税。
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各地区不得新增汽车
限购措施,已实施限购的地区逐步增加汽车增量
《关于进一步释放消 指标数量、放宽购车人员资格限制,鼓励除个别
国务院办
公厅
恢复的意见》 化政策,更多通过法律、经济和科技手段调节汽
车使用,因地制宜逐步取消汽车限购,推动汽车
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
推广应用新能源,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加快
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
《绿色交通“十四五” 交通运输 车推广应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
发展规划》 部 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物流配送
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 80%。鼓励开展
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应用。
要求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其中释放汽车消费潜
《关于提振大宗消费
力的要求包括:优化汽车限购措施,各有关城市
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 商务部等
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 12 部门
度、污染治理目标、交通需求管控效果等,对现
的通知》
行非营运小客车指标摇号、拍卖等制度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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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部门 时间 主要内容
完善;顺应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增加号牌指标
投放,优先满足无车家庭需要。开展新一轮汽车
下乡和以旧换新。
要求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其中释放汽车消费潜
力的要求包括:优化汽车限购措施,各有关城市
《关于提振大宗消费 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城市交通拥堵程
重点消费促进释放农 商务部等 度、污染治理目标、交通需求管控效果等,对现
村消费潜力若干措施 12 部门 行非营运小客车指标摇号、拍卖等制度进行优化
的通知》 完善;顺应消费升级需求,进一步增加号牌指标
投放,优先满足无车家庭需要。开展新一轮汽车
下乡和以旧换新。
到 2025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
国务院办 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 30%,
公厅 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
年)》
场景商业化应用。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
到 2035 年,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
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 交通运输
基础施建设的指导意 部
等技术逐步应用。
见》
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 2022 年底,并
《关于稳定和扩大汽 国家发改 平缓 2020-2022 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
知》 门 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将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
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 2022 年底。
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抓住产业
智能化发展战略机遇,加快推进智能汽车创新发
国家发改
《智能汽车创新发展 展,提出到 2025 年,中国标准智能汽车的技术创
战略》 新、产业生态、基础设施、法规标准、产品监管
门
和网络安全体系基本形成。到 2035 年,中国标准
智能汽车体系全面建成的目标。
(二)行业竞争格局、市场集中情况、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
在商用车饰件产品领域,行业集中度较高,尤其在中、重型卡车领域参与竞
争的企业数量较少,主要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包括延锋海纳川汽车饰件系统有限
公司、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东风延锋汽车座舱系统有限公司
等合资企业及发行人。随着各企业与商用车制造商合作的进一步深化,未来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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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饰件产品细分市场供需格局将趋于稳定,行业仍将保持高度集中的发展态势。
在乘用车饰件产品领域,参与竞争的饰件企业数量较多,行业竞争较为激烈。
其中,在自主品牌乘用车市场,汽车制造商更多选择本土饰件产品;在合资、外
资品牌乘用车市场,饰件产品多由合资饰件企业提供。随着本土饰件企业整体解
决方案提供能力的逐步增强,部分领先企业也逐步进入合资、外资乘用车制造商
的供应体系,有效提升本土饰件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系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已连续十六届(2007-2022 年)被评
定为全国百家优秀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满足客户需求为
企业发展目标,通过新技术、新工艺的广泛应用,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
(1)公司跻身我国第一梯队饰件供应商行列
公司始终专注于汽车饰件领域,是国内较少凭借靠自身技术和经营积累逐步
发展壮大的本土汽车饰件企业。经过十数年间不断的工艺改进与产品创新,坚持
以产品质量为本,在新品开发、质量管控、供货速度等方面,已形成了与外资、
合资零部件企业角力的实力与优势,尤其是在汽车仪表板总成领域,公司凭借本
土化优势,能够自主深入发掘国内汽车消费者对于仪表板外观、性能、功能方面
的差异化需求,并参与整车企业新款车型仪表板总成的设计与开发。
公司的技术积累得到了诸多龙头整车客户的认可,已与吉利汽车、上汽集团、
奇瑞汽车、一汽大众、上汽大众、广汽集团等知名乘用车企业,以及一汽集团、
东风集团、中国重汽、陕汽集团、北汽福田等国内前五大中、重型卡车企业均形
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把握汽车行业智能化、电动化转型的机遇,
积极拓展新能源领域客户,目前已与国际知名品牌电动车企业、比亚迪、理想汽
车等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并取得蔚来、极氪、合创等新势力品牌项目定点,跻身
国内第一梯队饰件供应商行列。
(2)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
仪表板总成产品是公司核心产品,在国内汽车饰件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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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卡车领域的市场份额位居行业前列,2022 年度公司中、重型卡车用仪表板
总成销量为 18.50 万套,市场占有率达到 24.10%;另外,2022 年度公司仪表板
总成在轻、微型卡车及乘用车领域市场占有率分别为 5.10%和 13.95%。由于乘用
车的市场容量较商用车市场容量更大,随着公司在乘用车业务领域的大幅扩展,
特别是进入上汽大众、一汽大众、国际知名品牌电动车企业等合资、外资品牌的
供应商体系后,公司未来在乘用车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将会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仪表板总成在各应用领域的市场占有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套
类型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公司仪表板总成销量 18.50 41.53 52.47
中、
重型 我国中、重型卡车产量 76.76 146.67 183.62
商 卡车
公司市场占有率 24.10% 28.31% 28.57%
用
车 公司仪表板总成销量 10.83 20.84 20.53
轻、
微型 我国轻、微型卡车产量 212.50 269.94 294.25
卡车
公司市场占有率 5.10% 7.72% 6.98%
公司仪表板总成销量 332.59 185.99 111.73
乘用车 我国乘用车产量 2,383.60 2,140.80 1,999.40
公司市场占有率 13.95% 8.69% 5.59%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卡车网;
注:由于数据缺失,2022 年度商用车分型产量以销量代替。
公司发展初期以汽车行业快速发展为契机,迅速积累了诸如一汽集团、北汽
福田、奇瑞汽车、郑州日产等优质客户资源;在提供汽车饰件生产制造服务过程
中,公司不断通过技术积累,能够为汽车制造商提供包括同步开发、模具开发、
检测试验等服务,巩固原有客户关系的同时,也赢得更多潜在客户的青睐;凭借
先进技术的应用,公司不断丰富自身产品系列,并促使公司产品在外观、性能、
安全性等方面均符合客户预期,进一步增强双方合作黏性;随着客户规模的不断
扩张,公司以客户为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生产基地进一步增强公司服务于客户
的能力;基于公司规模及生产基地的扩展,公司不断深化内部管理能力,保证公
司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综合来看,公司在客户资源、技术研发、生产方式、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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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布局及内部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环环相扣,促使公司形成良性循环优势体系。
(1)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成立之初立足于汽车零部件产业集中的长三角地区,以仪表板总成为核
心产品,迅速与一汽集团等汽车制造商形成合作关系。随着技术水平、生产工艺
及服务能力的不断提升,公司逐步扩大汽车饰件产品应用范围,快速抢占以中、
重型卡车为代表的商用车市场,并成为该领域汽车饰件总成服务的领先企业。同
时,公司产品不断应用于乘用车领域,成为部分乘用车制造商的核心零部件供应
商。
目前,公司已与吉利汽车、上汽集团、奇瑞汽车、一汽大众、上汽大众、广
汽集团等知名乘用车企业,以及一汽集团、东风集团、中国重汽、陕汽集团、北
汽福田等国内前五大中、重型卡车企业均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
把握汽车行业智能化、电动化转型的机遇,积极拓展新能源领域客户,目前已与
国际知名品牌电动车企业、比亚迪、理想汽车等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并取得蔚来、
极氪、合创等新势力品牌项目定点,跻身国内第一梯队饰件供应商行列。
(2)强大的技术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技术为发展先导,通过技术引进及自主开发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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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了在行业内领先的技术地位,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拥有
专利 139 项,其中发明专利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132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现
阶段,公司在同步研发、模具开发、检测试验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技术优势,使
得公司成为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3)先进的生产方式
①领先的生产工艺
公司一贯注重新工艺在汽车饰件生产中的应用,帮助汽车制造商提升整车性
能、增强视觉效果。在国内自主品牌汽车饰件供应商中,公司是商用车领域最早
利用搪塑工艺提高内饰舒适性、利用长玻纤增强反应注射成型技术实现产品轻量
化的企业,同时也是最早自主开发并规模化生产隐式气囊仪表板的企业。除上述
工艺技术外,公司在生产中还广泛应用阴模成型、双料注塑、激光弱化、冷刀弱
化、双层叠模、水刀切割、火焰处理等先进工艺,部分工艺技术达到领先水平。
②先进的生产设备
公司先后引进德国业纳(Jenoptik)激光弱化系统、德国克劳斯玛菲(Krauss
Maffei)注塑机和反应发泡设备、奥地利恩格尔(Engel)双料注塑机、意大利康
隆(Cannon)发泡机、德国必能信(Branson)振动摩擦焊接设备等一系列国外
先进的生产设备。通过先进设备的应用,公司具备高效的柔性化生产能力,有效
提高设备利用效率,为进入大客户的供应体系提供了设备保障。
(4)合理的战略布局
随着客户资源的逐步积累及工艺技术的日益成熟,公司开始积极进行战略布
局,以长三角地区、京津地区、华中地区、华南地区、西南地区汽车产业集群为
市场基础,结合现有客户生产区域布局,在常州、丹阳、芜湖、宁波、北京、青
岛、长春、鄂尔多斯、长沙、佛山、成都、宁德、重庆、西安、上海、杭州、合
肥、天津、大连等 19 个城市设立了生产制造基地,大幅提高了产品供应效率,
提升产品准时交付能力,并有效降低产品运输成本。为了加强公司对行业前沿技
术的研究、巩固公司行业技术领先地位,公司设立上海研发中心,以强化公司技
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此外,为把握汽车产业国际领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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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趋势、满足客户需求,公司已在马来西亚和墨西哥投资设立公司并建立生产
基地,并在美国设立子公司,培育东南亚和北美市场并推动公司业务辐射至全球。
(5)高效的管理体系
公司通过高级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才的引进,不断总结客户、技术、生产、
布局等方面的优势经验,并将上述优势逐渐形成标准化、流程化、制度化体系运
作,提升公司管理效率。目前,公司先后通过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
ISO/TS16949 质量管理体系等多项认证,并获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
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
针对运营过程中的各个工作环节,公司分别制定了供应商管理、模具管理、
设备管理、技术管理、生产管理、客户管理等一系列管理控制程序,保障原材料
及饰件总成产品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并不断通过模具及工艺等技术开发提升产
品质量,充分满足客户对饰件总成产品轻量化、高强度、低成本、环保安全的多
样化需求;另外,公司通过生产制造基地的布局及异地仓库的设置,大幅提升产
品准时交付能力,保障客户生产制造计划的有序进行。
与其他汽车饰件供应商相比,公司能够在第一时间对客户需求作出响应,并
针对客户的产品升级需求,有针对性的组织设计、模具、生产等环节的有效配合,
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满足客户提出的各类需求,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与客户的合
作粘性。
(三)行业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1)我国汽车饰件行业发展概况
汽车饰件是汽车车身的重要构成零部件,具备汽车装饰、安全保护等功能。
根据产品在整车中应用位置的不同,汽车饰件产品可进一步划分为内饰件和外饰
件两大类。其中,内饰件位于汽车内部,形成汽车内表面,为驾乘人员提供舒适
的乘坐环境,包括仪表板、门内饰板、门立柱等典型的塑料件,以及顶棚、地毯
等模压件;外饰件主要指汽车外部的塑料装饰件,包括保险杠、空调进气格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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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格栅、扰流板等。
汽车内外饰件行业下游主要为汽车整车企业,整车的生产和销售情况决定了
对汽车饰件的需求强度。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09 至 2017 年,中
国汽车行业处于快速增长时期,整车产销量以接近 10%的复合增长率快速增长。
以来,我国汽车产销量止跌回升。随着相关政策支持汽车产业,未来将逐步推动
汽车消费的释放,有利于汽车产业再次实现稳步增长,从而带动内外饰件需求的
增长。
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受益于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汽车千人保有量仍有较大空间以及新能源
汽车快速发展等有利因素影响,预计中国汽车行业将进入长期稳定增长的发展阶
段,为汽车饰件行业的长期发展提供基础。
此外,汽车饰件的附加值不断提升,助推汽车饰件行业不断发展。受消费升
级因素的影响,汽车的代步属性逐渐弱化,消费者更加关注豪华感、科技感带来
的附加值,汽车饰件是直接体现汽车豪华、精致的要素,成为整车产品竞争的重
要维度,汽车品牌需凭借饰件风格强化自身的品牌定位。例如在 BBA 车型中,
奔驰垂瀑中控台、涡扇圆形出风口等家族设计语言体现奢华风格,宝马中控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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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驾驶员方向倾斜,更重视驾驶感受,奥迪内饰则更具科技感和前瞻性。消费端
和车企对饰件产品要求的提高,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附加值,促进汽车饰件行业
的发展。
(2)中国汽车饰件行业市场规模
汽车内外饰是汽车零部件领域规模最大的细分市场,涉及的产品众多,从行
业体量上看,内外饰的整体行业规模巨大,占汽车零部件总体规模的近 1/4。近
年来,全球汽车内外饰市场维持约 7%的增速,到 2019 年全球汽车内外饰件市场
规模约为 6,500 亿元,其中内饰市场约为 4,200 亿元,外饰市场规模约 2,300 亿
元。我国内外饰部件行业增长高于全球整体水平,近年来行业产值年增长速度基
本保持在 15%~20%,目前占全球市场比例超过 30%,2019 年国内汽车内外饰部
件总体市场规模约为 2,400 亿元。
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除了传统的安全需求,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也更多地
关注舒适性和驾乘体验,因此汽车内饰的品质逐渐成为重要卖点之一,汽车内饰
行业也随之迎来迅猛发展。此外,科技浪潮带动了对汽车智能化需求的提升,进
一步提高了内饰产品的品质要求。更智能的显示屏、更精细的车内氛围营造诉求
等,使得内饰成本占整车成本的比重已由 2012 年的约 12%逐年提升至 20%以上。
我国汽车工业发展初期,自主生产的汽车类型均为卡车,仪表板、保险杠等
饰件产品均采用金属材质,表面通过汽车涂料进行处理,因此汽车产品外观及舒
适等性能体验不佳。改革开放后,随着我国乘用车工业的发展,汽车逐渐成为普
遍的代步产品,消费者对汽车产品也呈现多样化需求,促使汽车饰件企业以美观、
安全、轻量、环保为设计标准,大量应用非金属材料,并广泛推广至商用车领域。
目前,我国各类汽车饰件产品已基本实现非金属化。
随着我国汽车饰件行业的持续发展,未来行业将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1)汽车“新四化”趋势促进乘用车座舱系统向舒适化、智能化发展
近年来,随着 5G、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的发展,消费者对汽车
产品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升级,越来越看重汽车带来的隐性附加价值,传统汽车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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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向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和共享化方向转型,汽车产业已经进入产业发展的
深刻变革时期,即汽车行业的制造属性逐步下降,而消费与科技属性则逐步增强。
由于座舱系统易于被消费者所感知,且涉及产品众多、技术广泛,是影响汽
车美观度、舒适性和驾乘体验的最重要因素,已成为各大整车厂塑造品牌形象、
进行差异化竞争重要着力点,因此对座舱系统的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汽
车饰件企业而言,一方面需不断提升零部件的产品生产品质,注重产品舒适度、
美观性,尤其是仪表板总成、门内饰板等与驾乘体验直接相关核心内饰产品;另
一方面,随着智能座舱渗透率的不断提高,座舱内的显示系统、网联系统、音频
系统等部件不断增加,因此对核心饰件产品供应商的产品设计能力、同步开发能
力以及集成化供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整车平台化趋势推动汽车零部件模块化、集成化
整车平台化系整车制造商趋向建立标准化、可互换的通用汽车平台,其可在
生产线上制造旗下不同品牌的车型。整车平台化在降低单位成本的同时,亦可以
缩短新产品上市周期,发挥旗下众多品牌的协同效益,以便快速应对全世界各地
不同区域市场的需求变化。
在整车平台化趋势下,汽车零部件企业亦同时向模块化、集成化方向发展。
汽车零部件的集成化、模块化能够提高整车装配效率,优化整车空间布局,减轻
整车重量,改善整车性能。与此同时,自动化生产与智能工厂技术的迅速发展正
推动汽车制造业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升级改造,促进汽车零部件企业模块
化制造、集成化供货。
(3)汽车消费属性的提升增进产品系列多元化
随着消费者对汽车性能要求的不断提高,汽车制造商在成本可控的范围内,
均采用大量的汽车饰件产品,对各类型饰件产品形成较大需求。目前,各整体解
决方案提供商已经具备部分饰件产品的造型设计、同步开发、模具管控、产品总
成制造、准时交付等能力;但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为现有客户提供一揽子的汽车饰
件整体解决方案,企业必须不断完善自身产品系列,满足汽车制造商大部分甚至
全部饰件需求。可见,产品系列多元化将成为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4)受益于生产和研发往新兴市场转移,饰件行业将获得更多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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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全球化品牌汽车制造商通常把基础研发和核
心技术开发工作安置于本国,支持全球产品设计,而在全球范围内通过大型跨国
供应商采购模块或零部件。随着新兴市场国家汽车市场的逐步开发,诸多汽车品
牌开始在其国内建立汽车制造基地,并配套零部件供给能力。
我国作为全球汽车产量最大的国家,已经形成完备的产业配套能力,无论从
零部件质量还是价格方面均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随着新兴市场国家汽车市场
的逐步兴起,我国“一带一路”政策的鼓励支持,汽车生产和研发逐步往全球新
兴市场布局,为包括汽车饰件在内的汽车零部件行业带来发展机遇。
(1)商用车领域:商用车饰件行业长期稳定发展
商用车包含货车、客车两部分,其中货车占比约九成,货车的市场需求受宏
观经济影响较大。首先,我国工程车辆仍有较大需求:目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仍
在持续,以 5G 基站建设、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
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快速
发展,部分城市旧改项目不断增加,势必带动工程车辆市场的需求增长。其次,
中、重型运输车辆需求将逐渐加快:随着城市人口的持续增加,带动我国消费增
长持续加速,尤其在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迅猛发展的形势下,促使与之相关的运输
需求加快。目前,我国物流运输业正在朝着网络化、集约化、规模化、信息化等
方向发展,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大型货运市场等物流中心,以及大型物流企
业的物流基地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逐步涌现,势必进一步推动中、重型运输车辆
需求增长。此外,个体经济的发展将拉动轻、微物流用车需求。由于城镇化的持
续发展,便利店或超市,以及服装、水果、蔬菜等个体商户数量逐渐增多,从而
直接推动微型、轻型等物流用车的需求增长。
根据汽车工业协会统计的数据,2016 至 2020 年货车市场景气度较高,带动
整个商用车市场产量小幅上涨。而 2021 年以来,受到宏观经济波动、下游需求
变化影响,房地产、物流等行业增速放缓部分抑制了商用车的需求。但随着宏观
经济复苏,商用车的市场需求将保持稳定,进而对汽车饰件产品产生稳定需求。
单位: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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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公司是国内商用车饰件的龙头企业,具备较强的研发实力和客户认证优势,
在增速较高的卡车领域客户覆盖国内前五大中、重卡整车厂,核心产品仪表板总
成市场占有率超过 20%,商用车板块的稳定发展将为公司带来广阔的业务机会。
(2)乘用车领域:国内乘用车整车市场进入稳定发展阶段,乘用车饰件行
业结构性机会凸显
①国内乘用车市场进入稳定发展阶段,但消费潜力仍然巨大、中长期将以稳
定增长为主。
万辆,同比增长 11.2%。当前中国汽车市场仍处于普及初期向普及后期过渡阶段,
我国乘用车汽车市场潜力巨大,叠加汽车消费政策刺激,乘用车未来将保持温和
的增长态势。此外,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旺盛,进一步拉动乘用车消费稳定增长。
单位: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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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汽车工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长期来看,我国乘用车市场仍
然存在很大的消费潜力。
横向看,我国汽车千人保有量水平仍然较低。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与发达国
家仍存在较大差距,2021 年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为 208 辆,而根据世界银行公
布的数据,2019 年美国、英国、日本的千人汽车保有量已分别达到 837 辆、591
辆、和 579 辆,而与我国人均 GDP 较为接近的马来西亚、俄罗斯的 2019 年千人
汽车保有量分别为 433 辆和 373 辆。因此,我国人均汽车保有量水平还有大的增
长空间。
纵向看,置换需求和消费升级将长期推动乘用车市场的稳定增长。从发达国
家汽车产业发展的历史经验来看,汽车产业在置换需求和消费升级因素的作用
下,将长期保持稳定增长的态势。例如日本在上世纪 70 年代千人汽车保有量达
到 190 辆,此前汽车销量复合增长率达到 25%,其后虽然增速有所下降,但长期
保持了稳定增长的趋势。未来更新换代、消费升级将长期推动乘用车市场的稳定
增长。
②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为汽车饰件行业带来新的增长点
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多种环境问题显现,市场对环境保护的意识加强,近
年来,新能源汽车得到大力推行。2020 年 11 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
划(2021-2035 年)》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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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力争到 2025 年实现我
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 20%左右的发展愿景。目前,新能源汽车已上升
到我国的国家战略高度,并且我国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最大的市场之一。
单位:万辆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乘联会
由上图可知,2021 年度,国内新能源乘用车产量 331 万辆,较上年同比上
升 165.28%,同期国内乘用车产量较 2020 年度上升 7.07%;2022 年度,国内新
能源乘用车产量 706 万辆,较上年同比上升 113.42%,同期国内乘用车产量较
要动力。因此,电动化的加速促进整车竞争格局的转变,为国内汽车零部件企业
带来新的增长点。
(3)自主品牌及新势力占有率上升,整车格局转变带来供应链重构机会
汽车市场在经历了欧洲、美国、日本的繁荣后,重心已经逐渐向中国转移,
而在与国外车企的博弈中,自主品牌车企依托于良好的供应链环境、智能化及电
动化风口,不断吸引着资本、技术和人才的涌入。近年来,随着我国自主品牌乘
用车在研发投入、造型设计、对国内消费者需求的洞察、平台化搭建、产品体验
以及营销创新等方面均取得较大突破,产品质量和消费体验持续提升,促使近年
来自主品牌乘用车的销量增长率各年均明显高于乘用车市场整体增速。随着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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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品牌汽车企业在整体研发能力、国际化程度和市场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未
来自主品牌汽车市场份额和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也将带动为其配套的饰件企业
的市场份额逐步提升。
造车新势力在汽车消费属性提升的背景下,准确把握消费者心理,注重汽车
消费性能及差异化,市场占有率持续上升。2018 年至 2022 年,自主品牌及新势
力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如下所示:
注:新势力品牌包括特斯拉、蔚来、小鹏、理想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信建投证券
基于电动化、智能化及汽车消费属性提升的大背景下,自主品牌及新势力品
牌车型迭代较快,产品新功能要求较高,一般而言,造车新势力研发项目从规划
到量产的时间周期平均缩短至 1.5 年左右,较传统燃油车企缩短 0.5-1 年。整车
制造商新车型开发周期缩短,对配套零部件企业研发响应要求更高。
出于响应能力、成本控制需求,自主品牌及新势力品牌急需建立自身供应链
体系,而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在成本把控、合作开发及快速响应方面有显著优势,
因此自主品牌及造车新势力更倾向于与本土零部件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供
应链的重构为本土零部件企业提供了新的增量机会。
(4)技术水平的提高将助力本土汽车饰件企业拓展更大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本土优秀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在发挥传统的成本和价格优势的基础
上,努力提高自主研发、技术创新与海外市场开拓能力,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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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增强,打破了为合资、外资整车企业配套的技术壁垒,使得全球整车厂商纷
纷加大对国内汽车零部件的采购。同时,面对整车市场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合
资、外资整车厂逐渐呈现出全球化采购趋势,零部件制造企业依附于单个整车制
造商的产业组织方式逐渐弱化,为具备研发和技术优势的本土汽车饰件企业提供
了新的市场机遇。
公司经过多年发展,逐步成为上汽大众、一汽大众、广汽集团、国际知名品
牌电动车企业、长安福特等合资、外资品牌的一级供应商,已越过了一定的门槛,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在该等客户中的配套比例,并致力于拓展新的合资、外资
整车客户。
(四)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汽车饰件产品主要用于商用车及乘用车的制造,其中:在商用车领域,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长春富维安道拓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延锋海纳川汽车
饰件系统有限公司、东风延锋汽车座舱系统有限公司等;在乘用车领域,公司主
要竞争对手除包括上述企业外,还包括延锋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和成都佛吉亚
利民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等。上述各企业情况介绍如下:
公司名称 公司简介 竞争领域
成立于 2001 年 7 月,是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长春富维安道拓
公司与江森自控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 商用车
汽车饰件系统有
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生产汽车座椅、仪表板、门里板、 乘用车
限公司
车身电子、发动机电子,饰件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等。
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为上汽集团下属零部件企业华域汽
延锋海纳川汽车
车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开发、生产汽车饰件系统 商用车
饰件系统有限公
及其零部件;提供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乘用车
司
培训;销售自产产品等。
成立于 2003 年 12 月,为东方集团下属东风电子科技股份
东风延锋汽车座 有限公司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设计、制造和销售汽车内
商用车
舱系统有限公司 饰件系统及零部件、汽车安全件,并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
等。
成立于 1994 年 9 月,为上汽集团下属零部件企业华域汽车
全资子公司,业务覆盖汽车内饰、外饰、座椅、电子和安
延锋汽车饰件系
全系统。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用于汽车、卡车和摩托 乘用车
统有限公司
车的塑料和装潢产品、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仪器仪表及
配件、以及模具、冲压件、标准紧固件等。
成都佛吉亚利民 成立于 2011 年 5 月,为佛吉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 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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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公司简介 竞争领域
汽车部件系统有 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汽车保险杠、门板、中控仪表板及
限公司 其他塑料件的研发、制造和加工;提供售后服务和技术咨
询等。
(五)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汽车制造商对汽车外观、材料强度、生产成本、环保性能及安全保护等方面
要求日益提高,促使汽车饰件企业需要对技术进行不断研究。一方面,针对企业
已有产品,企业需要掌握主流生产工艺,并通过产品应用反馈及自主技术研发,
不断对生产工艺进行升级,从而为汽车制造商提供更好的产品;另一方面,随着
客户对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企业需要引进新工艺、新技术,通过新产品的开发
及推广,不断完善自身产品系列,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新进入企业在不具备一定
技术积累的情况下,只能涉及少数类别饰件产品的开发及生产,且产品质量及性
能难以满足客户需求,从而不利于其在行业内的发展。
汽车饰件企业通常对资金需求规模较大,主要用于生产基地布局、先进设备
采购、模具购置或开发。生产基地布局方面,汽车饰件企业为维持并更好地向客
户提供产品及服务,需要在重要客户所在区域设立生产基地;先进设备采购方面,
汽车饰件企业需要购置国外先进的生产制造设备,以保证拥有先进的生产工艺;
模具购置或开发方面,模具是将设计转化为产品的重要工具,企业需要根据饰件
设计结构购置或开发对应的模具,以上均对资金形成较大的需求。
汽车制造商对饰件产品质量和稳定性的高度重视和严格要求,决定其在选择
供应商时首先要对汽车饰件企业管理体系、技术水平、生产能力等全方面的考察
和了解,并且经过较长时间的供应商审核,才能确定该企业能否成为其合格供应
商。饰件提供商一旦通过汽车制造商审核、认定,便开始为其提供汽车饰件产品,
通常只要未出现产品质量等重大问题,双方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新进入
企业在没有客户积累的情况下,需要通过较长时间进行客户关系的培养,因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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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在短期内发展成一定规模。
本行业涉及到美学、人体工程学、结构力学、材料学等多门学科技术的综合
应用。美学方面,企业需要具备优秀的工业设计人员,保证产品能够符合汽车产
品的整体设计;人体工程学方面,需要有专业的人员从结构空间对产品进行人机
工程实验,保证产品的舒适性;结构力学方面,饰件产品需要具备足够强度,保
障整车产品的安全性;材料学方面,企业需要具备专业的材料技术研究人员,保
证其技术及产品始终适应并领先于行业的发展。可见,行业内企业对各类学科的
复合型人才具有较大需求,从而对新进入企业形成一定的进入障碍。
(六)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
本行业上游材料主要包括 PP、PC、ABS、PC/ABS 等塑料粒子,油漆及针
织面料等。行业主要服务的下游行业为汽车制造行业,根据用途进一步划分为商
用车和乘用车两个应用领域。本行业上下游示意图如下所示:
我国塑料粒子、油漆及针织面料等市场竞争充分,各产品供应充足,能够保
障本行业的材料需求。上述三类原材料产品中,塑料粒子是最主要的材料,因此
其价格波动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成本。塑料粒子为石化产品,其价格与石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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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切相关,从最近几年总体趋势看,其价格处在箱体震荡的走势,期间受全球经
济增速、国家政策等方面影响而波动。
汽车饰件企业主要为汽车制造商提供仪表板、门内护板、立柱护板等内饰件
及保险杠、流水槽盖板等外饰件产品。随着饰件产品多元化发展趋势的逐步显现,
行业企业不断通过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丰富自身产品系列,从而促进行业技术
的快速提升。同时,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带动我国商
用车及乘用车行业快速发展,对本行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七、公司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主要业务的总体情况
发行人系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已连续十六届(2007-2022 年)被
评定为全国百家优秀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目前,公司拥有较为完善的汽车饰件产
品系列,主要产品包括仪表板总成、顶置文件柜总成、门内护板总成、立柱总成、
流水槽盖板总成和保险杠总成等,并已实现产品在商用车及乘用车的全应用领域
覆盖。
仪表板总成为发行人的核心产品,通过对新工艺、新技术的持续研究,发行
人成为国内商用车领域最早利用搪塑工艺提高内饰舒适性、利用长玻纤增强反应
注射成型技术实现产品轻量化的企业,同时也是国内最早自主开发并规模化生产
隐式气囊仪表板的企业。发行人仪表板总成在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2022 年度
仪表板总成在整个汽车市场的市场占有率为 13.54%,其中在中、重型卡车细分
领域市场地位尤为突出,2022 年的市场占有率达到 24.10%。
凭借丰富的产品系列及全应用领域的覆盖,发行人已与吉利汽车、上汽集团、
奇瑞汽车、一汽大众、上汽大众、广汽集团等知名乘用车企业,以及一汽集团、
东风集团、中国重汽、陕汽集团、北汽福田等国内前五大中、重型卡车企业均形
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外,公司紧跟汽车行业智能化、电动化转型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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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拓展新能源整车客户,目前已与国际知名品牌电动车企业、比亚迪、理想汽
车等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并取得蔚来、极氪、合创等新势力品牌项目定点,跻身
国内第一梯队饰件供应商行列。
目前发行人能够提供的饰件总成产品包括仪表板总成、门内护板总成、顶置
文件柜总成、立柱护板总成、流水槽盖板总成及保险杠总成等总成产品,各总成
产品具体介绍如下:
产品名称 产品介绍 产品图示
仪表板总成是汽车全车操控和显示的
集中部分,是汽车上重要的功能件,
位于驾驶员正前方,集成了仪表、电
器、空调、娱乐系统和安全气囊等部 商用车仪表板总成
仪表板总成 件,除主仪表板和副仪表板本体外,
还配有仪表罩、出风口、除霜风口、
风道、安全气囊托架及盖板、手套箱、
烟灰缸、装饰条、扶手箱等,是汽车
内部较为复杂的内饰件总成。 乘用车仪表板总成
门内护板总成是车门内侧集功能、安
全为一体的重要饰件产品,其上集成
门内护板 有扶手、地图袋、喇叭罩、装饰条、
总成 门禁把手、反光片等功能件,在遭遇
侧撞时能够对驾乘人员形成安全保
护。
顶置文件柜总成主要应用于中、重型
卡车,位于驾驶室前上方,由箱体、
顶置文件柜
箱盖、底板、锁扣等组成,配有储物
总成
柜及电器件等,可提供较大的储物空
商用车顶置文件柜总成
间。
立柱总成为覆盖于车身侧围立柱的装
饰物,用于美化整车内部造型及保护
驾乘人员。汽车内饰的立柱护板系统
立柱护板
由前至后一般包括 A 柱上下护板、B
总成
柱上下护板、C 柱上下护板、前后门
槛压板、前后门槛踏板等,还包括安
全带滑动总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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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产品介绍 产品图示
流水槽盖板总成是风挡玻璃与引擎盖
间的外饰连接件,主要具有水管理功
能和车内通风功能。水管理功能包含
流水槽盖板 引导前挡玻璃外来水的流向、雨刮电
总成 机的防水及流水槽本体安装孔的防
水;车内通风功能是指外界空气通过
流水槽进入车体,输送至车内各个位
置,并防止外来杂物进入空调进风口。
保险杠总成是吸收和减缓外界冲击
力、防护车身前后部的安全装置。除
保险杠总成
保险杠本体外,还包括门皮、支架、
下进气格栅、缓冲材料等。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汽车饰件产品包括仪表板总成、顶置文件柜总成、立柱总成、门内护板
总成、保险杠总成及流水槽盖板总成等,各产品总成工艺流程如下:
(1)仪表板总成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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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门内护板总成
(3)顶置文件柜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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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立柱护板总成
(5)流水槽盖板总成
(6)保险杠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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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汽车制造商通常将更多资源向整车设计、制造等方向倾斜,对于汽车
饰件而言,为了提高新车开发和生产的效率,其更倾向于将产品设计、生产制造
等环节交由具有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能力的企业负责,由其提供某一类或
全部内外饰件总成产品。本公司作为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一员,其设
计模式主要以与汽车制造商的同步开发为主,即公司根据汽车制造商对新车型的
外观、功能、性能要求,由公司技术中心按照整车开发进度自主完成相关汽车饰
件的同步研发,主要分以下几个阶段:
创意设计阶段:公司根据汽车制造商的市场调研分析、潜在的客户群体和竞
争车型分析等抽象要求,完成产品创意设计并出具平面效果图交由汽车制造商认
可;随后完成由平面设计向 3D 立体设计的转化,在进行创意工程可行性论证后,
最终完成 1:1 仿真模型的制作,并交付汽车制造商批准。
产品设计阶段:在汽车制造商完成对仿真模型的认可后,公司开发部门对模
型进行表面数据采集,并根据车身、仪表、储物盒、中央控制面板、换挡机构、
转向系统、空调等相关环境零件,完成各功能区域的划分和边界搭配方案;根据
产品的功能、性能要求,完成 3D 产品结构设计和 2D 图纸设计;根据汽车制
造商的参数、性能要求,完成 CAE 仿真模拟方案的制定及分析;完成样品试制
以及相关设计验证实验,并提交汽车制造商批准。
工程开发阶段:依据汽车制造商批准的 3D 产品结构设计和 2D 图纸设计,
开发生产用工装、模具,设计生产、交付流程,采购必要的生产设备及装配线,
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能力培训。接着完成产品的试制、小批量试制,并会同汽车制
造商对批量生产能力、生产过程质量保证能力、交付能力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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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方面,公司的采购模式由采购部集中开发,各分、子
公司分散采购组成。采购部集中负责新项目供应商的调查、资质评价、项目定点,
并负责供应商从样件开发至批量达产的整个过程,供应商产品得到批量认可后,
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与其签订《采购合同》《质量保证协议》
和《价格协议》,并交由各分、子公司物流部自行批量采购。分、子公司必须从
采购部筛选的供应商处进行物料采购,根据销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等编制采
购计划,据此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跟踪到货情况。最终采购部负责集中收
集供应商的交付及时率、质量合格率及服务水准等信息,进行供应商业绩评价和
处理。
其他零星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由各分、子公司根据《采购价格审批制
度》进行采购,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相关采购工作进行核查。
产品设计完成并通过客户审核后,公司将与客户签订框架性销售合同,并安
排公司本部或相应分、子公司的生产部门接收客户订单,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据
此确定生产计划,每月将根据客户的产品订单进行产品生产排期,并组织人员进
行产品生产。对于产品总成所需的单元件产品,公司采取外购或委托外单位加工
的方式,公司对其质量和供货进度予以控制,以确保公司更加专注于核心饰件产
品的生产及饰件产品的模块化总成。
公司首先接受汽车制造商的潜在供应商审核和供应商工程技术能力审核,通
过后进入其供应商名录;汽车制造商向公司发放询价包,公司向其提供技术方案
描述,由汽车制造商工程技术部门和质保部门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进入投标环
节,公司在中标后与汽车制造商签订定点意向书或者开发协议,之后开展产品开
发工作,在产品开发完成并获双方认可后,公司与汽车制造商签订销售合同;汽
车制造商按照其自身生产计划安排相关饰件总成产品的采购计划,并向公司下发
订单,公司每月根据订单组织生产并直接销售给汽车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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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1)产量、产能和产能利用率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仪表板总成、顶置文件柜总成、保险杠总成等大型产品,
门内护板总成、立柱护板总成等中型产品,以及流水槽盖板总成等其他产品。
上述汽车饰件产品本体的生产以注塑设备为主,根据注塑设备吨位不同,可
以生产大型产品、中型产品及其他等不同类型的产品,注塑 1 次为 1 个模次,因
此按照主要设备的工作模次统计产能利用率更能反映公司实际的产能利用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实际模次)、产能(理论模次)和产能利用率
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模次
产能利
分类 产品分类 产量 总产量 产能
用率
仪表板总成 3,548,214
顶置文件柜总成 70,969
大型产品 4,026,629 4,303,738 93.56%
保险杠总成 253,624
其他(挡泥板等) 153,822
门内护板总成 4,018,948
中型产品 立柱总成 1,493,514 17,508,335 18,245,211 95.96%
其他(后备门护板等) 11,995,873
流水槽盖板总成 234,570
其他产品 693,282 794,880 87.22%
其他(车门挡条、导流坝等) 458,712
仪表板总成 2,716,748
顶置文件柜总成 184,803
大型产品 3,283,437 3,961,440 82.88%
保险杠总成 272,893
其他(挡泥板等) 108,993
门内护板总成 3,832,008
中型产品 18,877,489 20,238,583 93.27%
立柱总成 1,465,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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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后备门护板等) 13,580,089
流水槽盖板总成 230,067
其他产品 524,457 1,290,816 40.63%
其他(车门挡条、导流坝等) 294,390
仪表板总成 2,187,847
顶置文件柜总成 237,932
大型产品 3,387,349 4,009,824 84.48%
保险杠总成 136,125
其他(挡泥板等) 825,445
门内护板总成 2,587,228
中型产品 立柱总成 1,345,190 12,057,692 14,448,549 83.45%
其他(后备门护板等) 8,125,274
流水槽盖板总成 195,184
其他产品 1,049,845 1,435,104 73.15%
其他(车门挡条、导流坝等) 854,661
注:1、设计产能:设计产能以生产人员和设备每年工作 250 天,每天工作 24 小时计算;
(2)销量及产销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和销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套
分产品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产量 销量 产销率
仪表板总成 3,644,764 3,619,203 99.30% 2,568,630 2,483,577 96.69% 1,875,879 1,847,339 98.48%
顶置文件柜
总成
门内护板总
成
立柱总成 248,064 241,351 97.29% 255,025 261,219 102.43% 272,418 241,966 88.82%
保险杠总成 85,147 95,099 111.69% 91,665 82,831 90.36% 47,092 40,339 85.66%
流水槽盖板
总成
其他 471,028 437,712 92.93% 429,773 445,815 103.73% 668,850 679,648 101.61%
合计 5,752,447 5,709,729 99.26% 4,648,268 4,556,980 98.04% 4,042,080 3,993,104 98.79%
公司为订单式生产,报告期内大部分产品产销率在 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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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按同一控制下合并的口径统计,公司前五名客户的具体销售情况
如下: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
合计 481,354.30 76.95%
合计 290,995.96 71.87%
合计 253,708.36 79.99%
注:吉利汽车主要包括浙江远景汽配有限公司、凯悦汽车大部件制造(张家口)有限公司、四川领吉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余姚领克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长沙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西安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长兴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山西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杭州吉利汽车有限公司、浙江陆虎汽车有限公
司、宝鸡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吉润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浙江
吉润梅山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湖南吉利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集团主要包括上
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延锋汽车内饰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延锋汽车饰件
系统南京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郑州分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福
建分公司;北汽福田主要包括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汽车厂、北
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时代领航卡车工厂、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佛山汽车厂、河南福田智蓝新能
源汽车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超级卡车工厂;奇瑞汽车主要包括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备件分公司、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鄂尔
多斯分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奇瑞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齐河分公司、奇瑞
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奇瑞汽车河南有限公司;一汽集团主要包括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一汽
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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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广汽集团主要包括广汽乘用车(杭
州)有限公司、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均超过 50%,主要系选择核心客户
建立稳定合作关系是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普遍业务模式。
随着汽车产业链的发展,模块化供货成为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一大特点,且
由于汽车市场需求日益多样化,整车厂对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同步设计开发能
力、生产管理、质量检测、交货效率的要求日益严格,不具备同步开发能力、技
术水平较低的企业被逐步淘汰,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一级供应商集中度较高。
受制于产能、人才储备和资金规模等因素,为保证向这些优质客户及时、稳
定地供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将大部分产能优先用于满足这些核心客户,从而确
保对核心客户的响应速度、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此外,汽车零部件厂商与客户
建立初次联系到首个产品量产需经过报价、审厂、质量评估、定点、数据冻结、
开模、试模、试制等流程,新开拓客户成本较高,而针对已经建立合作关系的客
户,只需进行新项目报价及开发,大大缩短了合作磨合时间。因此汽车零部件供
应商更加倾向于与核心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后,增强与客户之间的协同开发能
力,获取新增项目。
际知名品牌电动车企业为全球领先的电动汽车制造商,在上海建立生产基地后增
加对本土零部件的需求,因此对公司采购量较高。
元 Plus 项目仪表板,且该项目快速上量所致。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四)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及供应情况
公司所需主要原材料为塑料粒子类(PP、ABS、PC/ABS)、面料类(表皮、
布料)、化工类(聚醚、异氰酸酯)、及外协件(标准件、出风口类、烟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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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塑件)。
公司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主要能源是水、电,均从当地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
等公用事业单位购买获取,其供应充足,与能源市场走势一致,未出现因供应短
缺而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如下表所示:
类别 单位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PP 元/KG 10.47 9.94 9.82
塑料粒子
ABS 元/KG 15.63 16.11 15.75
类
PC/ABS 元/KG 19.86 18.31 17.30
表皮(皮) 元/米 54.29 43.81 41.03
面料类
面料(布) 元/片 12.08 11.01 11.92
聚醚 元/KG 19.79 17.96 17.62
化工类
异氰酸酯 元/KG 20.82 19.85 18.07
包覆件 元/件 38.79 31.82 24.66
表面处理件 元/件 17.92 18.04 31.21
外协件类
出风口类 元/件 27.50 22.71 17.94
注塑件 元/件 5.58 5.57 7.10
公司最主要原材料为塑料粒子或用塑料粒子生产的外协注塑件,直接材料占
主营业务成本比重约 80%,因此塑料粒子采购价格变动对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产生
影响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当期采购总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额的比例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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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当期采购总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万元)
额的比例
合计 128,303.58 26.71%
度 4 苏州禾昌聚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772.78 2.77%
合计 86,537.50 27.35%
度 4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571.62 2.24%
合计 68,677.34 27.57%
由于公司是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随着业务量的增加,主要原材料
塑料粒子和相关外协单元件采购量也随之增加。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应商集中度较低,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依赖的情况。
(五)境内外销售及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内销 565,043.88 90.33% 382,159.17 94.38% 307,640.67 96.99%
外销 60,503.77 9.67% 22,757.82 5.62% 9,534.24 3.01%
合 计 625,547.65 100.00% 404,917.00 100.00% 317,174.91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以内销为主,报告期各期收入占比 90%以上;外销收入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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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在报告期内逐期上升,主要系公司境外生产主体马来西亚新泉及墨西哥新泉逐
步投产所致,东南亚地区公司客户主要为宝腾汽车;北美地区主要客户为国际知
名品牌电动车企业等。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按地区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境内 450,407.52 93.75% 308,363.40 97.48% 249,054.95 99.91%
境外 30,024.61 6.25% 7,987.20 2.52% 220.72 0.09%
合 计 480,432.13 100.00% 316,350.60 100.00% 249,275.6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以境内采购为主,报告期各期境内采购占比 90%以上,境外
采购主要为境外生产主体的采购。
(六)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不涉及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不属于重污
染行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持续完善内部环境保护制度,并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置备了必要的环保设施,环保
实施和运行状况良好,确保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工业固废等污染物得
到有效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不存在因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违法
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总体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的法规
和要求。
(七)现有业务发展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谦虚、热情、务实、自信;简单、包容、创新、协同”的企业精
神和“技术创新、结构优化、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坚持“追求卓越,超越期
望”的质量方针,以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优化为推动力,通过卓越的产品品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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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响应的服务,继续深耕以中、重型卡车为代表的商用车市场,保持行业领先
地位,不断丰富和拓展商用车饰件产品线,扩大市场规模;同时抓住机遇,走向
国际,努力将公司商用车饰件产品打造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民族品牌;公司
将继续深耕自主乘用车品牌市场,不断开拓合资和外资乘用车品牌的中高端市场
和海外市场;以优异的产品品质和服务,将公司打造成为集全产品系列、全应用
领域于一体的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此外,公司紧紧围绕新能源汽车的
发展步伐,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市场,增强公司在内外饰件细分领域的竞争力。
(1)市场开拓计划
商用车市场方面,公司将结合生产基地的建设,发挥生产基地布局优势,进
一步丰富产品链,通过优质的产品服务和良好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深耕商用车市
场区域,巩固和加强与核心客户的全面战略合作,实现与客户共同发展。
乘用车市场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同内资自主品牌的合作力度,开拓更多优
质客户,争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在此基础上,继续积极开拓中高端合资和外资品
牌市场。
海外市场方面,随着公司主要客户海外市场的开拓,公司也将紧跟客户步伐,
走出国门,更好的为客户服务,与海外客户展开良好的合作,稳步推进公司国际
化战略。
同时,公司将紧跟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步伐,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内外饰件
市场业务,拓展客户群体,增强公司在内外饰件细分领域的竞争力。
(2)技术提升计划
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力度,在现有技术中心和实验中心的基
础上进行功能升级,引进优秀的技术人才,同时积极进行行业高端人才的培养和
储备,完善开发管理与创新制度,购进先进的软硬件设备,提高公司的技术应用
能力、产品开发能力、项目管理能力、产品测试能力,提高产品开发效率,增强
公司整体技术水平。技术中心方面,公司将加大对研发平台在项目开发中的应用
研究,加强新技术和新工艺在汽车饰件设计开发中的应用研究,为公司未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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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积累和转化提供良好的基础;实验中心方面,公司将完善现有实验中心的检
测项目,引进先进设备,提高实验水平,提升汽车饰件产品的全面检测能力。
(3)生产基地建设计划
公司根据服务客户的地域分布,已在常州、丹阳、芜湖、北京、鄂尔多斯、
宁波、青岛、长春、长沙、成都、宁德、佛山、西安、上海、重庆、杭州、天津、
大连设立了生产基地,并在合肥新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同时在马来西亚设立合
资公司、在墨西哥设立全资子公司、在美国设立研发中心服务和拓展海外市场,
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完善生产设施建设,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实现汽车
饰件产品的配套生产,提高对汽车产业集群整车厂客户的就近配套服务能力。
八、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一)公司研发投入构成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七/(四)期间费用分析/3、研发费用”。
(二)报告期内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号 类别 有效期
汽车副仪表板总成
芜湖新泉、新泉
股份
转运装置
一种低压注塑产品
处理设备
一种汽车内饰缺陷
检测设备
一种可调节车用扶
手装置
一种表皮防碎裂搪
塑仪表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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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号 类别 有效期
一种高强度多功能
的副仪表板总成
一种优化空调风管
的副仪表板总成
一种优化侧除霜功
盖板总成
一种提升型扶手箱
及副仪表板总成
一种用于注塑模具
新泉股份、新泉
模具
出的机构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汽车立柱侧护
新泉 板用卡扣装配装置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汽车座椅背板
新泉 地图袋装配工装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汽车内饰板材
新泉 件胶粘装置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电动滑轨遮蔽
新泉 条结构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汽车副仪表板
新泉 杯托结构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汽车进气格栅
新泉、上海新泉 装配件用质检平台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用于汽车进气
新泉、上海新泉 格栅的装配装置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车用零部件装
新泉、上海新泉 配翻转装置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通用材料延伸
新泉、上海新泉 率测试装置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包覆机械表皮
新泉、上海新泉 夹紧装置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汽车雾灯装饰
新泉、上海新泉 罩用质检平台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汽车前保险杠
新泉、上海新泉 安装支架
新泉股份、芜湖
新泉、上海新泉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汽车内饰
新泉、上海新泉 LOGO 包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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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号 类别 有效期
股份 置固定装置
长沙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内饰门板
股份 用焊接装置
长沙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落水槽焊
股份 接辅助装置
长沙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仪表板装
股份 配工装
长沙新泉、新泉
股份
长沙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前门挡风
股份 条裁切装置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车用副仪表台
股份 功能性拉手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卡车暖水壶放
股份 置机构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车用内饰表面
股份 智能触控包覆饰条
芜湖新泉、新泉
股份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冷刀弱化胎具
股份 通用底座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麻纤维板材毡
股份 材结构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塑料焊接强度
股份 性能测试样条模具
一种一体化成型的
芜湖新泉、新泉
股份
构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副仪表板本体
股份 残存粉料清扫装置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多功能火焰处
股份 理胎具
一种汽车副仪表板
芜湖新泉、新泉
股份
辅助机构
一种汽车仪表台储
芜湖新泉、新泉
股份
置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内饰吸塑
股份 包覆件用收边装置
芜湖新泉、新泉 车用副仪表板扶手
股份 下滑盖的滚珠件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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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号 类别 有效期
配工装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仪表板用卡簧
股份 安装装置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车用储物盒注
股份 塑成型整形工装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车载扶手限位
股份 缓冲销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弹簧悬停铰链
股份 结构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扶手用定
股份 位工装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轮罩护板
股份 用检测装置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副仪表板滑动
股份 扶手检测装置
一种多组司筒浮动
结构
一种机械式自锁抽
芯结构
汽车仪表板骨架和
安全气囊框一体成
型产品及其注塑模
具
一种滑块内置抽芯
结构
一种用于成型膜片
倒扣的模具
新泉模具、新泉 一种双层导轨油缸
股份 抽芯结构
新泉模具、新泉 一种氮气弹簧内置
股份 斜顶机构
一种用于低压注塑
新泉模具、新泉
股份
压布块的机构
新泉模具、新泉 一种旋转双色模具
股份 的滑块结构
一种用于注塑模具
新泉模具、新泉
股份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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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号 类别 有效期
股份 结构
新泉模具、新泉
股份
新泉模具、新泉 一种复合滑块抽芯
股份 机构
汽车内饰面料(六角
撞色纹)
新泉股份、芜湖
新泉、上海新泉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扶手拉绳解锁
新泉、上海新泉 结构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可替换激光弱
新泉、上海新泉 化胎具结构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电动滑轨锁止
新泉、上海新泉 机构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汽车雾灯装饰
新泉、上海新泉 罩用装配装置
一种用于低压注塑
模具的压布块结构
新泉股份、常州
一种活化设备侧边
加压加热装置
泉、上海新泉
新泉股份、常州
一种汽车仪表板支
架结构
泉、上海新泉
新泉股份、常州
一种电动隐藏式出
风口导风结构
泉、上海新泉
一种用于刺破膜片
进胶的模具结构
新泉股份、常州
一种汽车前保险杠
用手持式开孔器
泉、上海新泉
一种用于低压注塑
模具的压布针结构
一种滑块辅助拉拔
注塑件脱模装置
一种汽车门板喇叭
结构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用于汽车手套
股份 箱的定位夹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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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号 类别 有效期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前保险杠
股份 用装配装置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前保险杠
股份 用切割装置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前保险杠
股份 用包装箱
一种汽车前保险杠
芜湖新泉、新泉
股份
装置
一种汽车副仪表板
芜湖新泉、新泉
股份
构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副仪表板本体
股份 用粉尘处理装置
一种型腔浮动脱模
机构
新泉股份、常州
泉、上海新泉
新泉股份、常州
泉、上海新泉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94 项,外观
设计专利 1 项,均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
(三)核心技术人员与研发人员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周雄、姜美霞及张竞钢,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核心技
术人员简介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二)/1、董
事会成员”及“五/(二)/2、监事会成员”
公司根据产品开发及检测需求,分别设立了技术中心和实验中心,其中:技
术中心主要用于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持续研发,确保公司技术始终处于
领先地位;实验中心则主要用于对原材料进行检测,同时对公司产品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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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该中心已经通过 CNAS 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人员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研发人员 980 665 577
员工总数 7,051 4,141 3,245
占比 13.90% 16.06% 17.78%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长,公司研发人员数量持续上升。
(四)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
经过多年研发积累,公司拥有多项自主研发形成的核心技术。截至本募集说
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 核心技术名称 核心技术特点简介
本技术的关键技术包括三方面:其一,高温、常温、低温点爆
时,气囊袋能在极短时间内打开,且不被仪表板上的部件划破;其
二,高温、常温、低温点爆时,仪表板本体不开裂(气囊弱化线以
外),无坚硬的碎片飞出;其三,头碰试验时,气囊处加速度满足
该技术难点在于:功能方面,仪表板乘员气囊发生爆破时,仪
表板本体和气囊托架不能出现断裂现象,保证气囊气袋正常打开,
对仪表板本体材料和托架铰链材料标准要求高,同时对仪表板相应
的结构设计要求较高,需要在气囊托架上做相应的支撑补偿,以保
证气囊爆破时气囊托架受力均匀,避免仪表板弱化处开裂;外观方
面,仪表板乘员气囊处不能出现明显弱化痕迹,影响仪表板的外观
质量。
本技术是基于摩擦焊的原理开发的一种焊接技术,适用于尺寸
较大、形状特殊的产品。由于不使用另外的连接件或结合剂就能将
各种的热塑性零件按工艺焊接起来,不受热塑材料的影响,因此提
线性振动摩擦
焊接技术
该技术优势在于不使用另外的连接件或粘接剂,直接通过振动
摩擦,依靠焊接筋熔融连接在一起,连接面积大,提高了产品的整
体刚性,并可以有效减小单件产品的变形、增强风道的密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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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核心技术名称 核心技术特点简介
本技术在高压浇注机混合头附近将长玻纤切成长度为
添加入的切碎纤维浸润、混合,经化学反应固化成型。满足汽车内
饰件的各项性能指标,并具有外形美观、重量轻、弹性好、机械强
长玻纤增强反
度高、耐热、耐潮、几何尺寸稳定、成本低等优点。
该技术难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调整发泡料混
术
合比例以提升发泡料的刚性,同时在发泡料中添加玻璃纤维解决发
泡料抗拉伸强度不足问题;另一方面,如何在仪表板发泡过程中均
匀添加玻璃纤维,以保证仪表板整体的刚性及韧性,避免局部过弱
而产生断裂的风险。
本技术以注塑机拉杆作为承重支撑元件,利用模具自身结构,
采用可拆连接方式固定承载板,在不额外占用空间的前提下解决中
该技术优势在于双层叠模在生产效率上是普通单层模具的两
倍,可以大幅降低注塑生产成本。
本技术旨在开发一种能对仪表板搪塑或喷涂表皮乘员侧气囊
部位进行局部弱化的工艺,满足安全气囊盖整合到仪表板上的仪表
板设计发展趋势,满足高端用户对仪表板表面花纹和质感的要求。
内表面半透性切割,使得切割后的表皮仍保留一定的残余厚度,保
证安全气囊爆破后表皮按照指定切割位置断开,无表皮碎片飞出;
外观方面,搪塑或喷涂表皮的弱化处外表面无明显切割的痕迹。
本技术是一种模内组装或模内焊接的“嵌件成型”工艺方法,
原理是将两种不同的塑料在两个料筒内分别塑化,再注入模具型
腔,成型出表面具有两种颜色的塑料件。
双料注塑工艺
技术
杂、注塑机占用空间较大的情况,能够有效减少生产能耗、提高生
产效率,避免由于将经过收缩变形后的“嵌件”重新放进模腔而产
生不良品的情况。
本技术应用于车门内饰及内饰防撞块,可同时进行 15 点铆桩
(热桩)铆接,一次完成装配,应力均匀分布,可有效提高整体结
该技术优势在于能够避免传统用粘合剂粘合或铆钉铆接带来
的环境污染、装配成本提高、材料消耗大等问题,提高了生产效率。
本技术是一种国际流行的表面装饰技术,通过表面硬化透明薄
膜、中间印刷图案层、背面注塑层,可防止产品表面被刮花,提高
模内贴膜工艺 耐磨性,长期保持颜色鲜明、不易褪色。
技术(IMD) 该技术难点在于与传统工艺相比,能减化生产步骤、减少拆件
组成部件,因此提高生产效率;同时本技术可增加产品外观图像的
复杂性、提高产品耐久性,提高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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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核心技术名称 核心技术特点简介
本技术是模内成型皮纹技术,通过刻有皮纹图案的阴模,将加
热后光滑的膜料在模内成型出内饰件形状带皮纹的表皮。
该技术难点在于对模具成型要求高,主要体现在模腔间隙控制
的精确度上,为使表皮正面不产生由真空力作用导致的“毛刺”,
阴模成型工艺 真空孔的直径要求小于 0.1mm。
技术 本技术优势在于相对于传统的阳模吸塑成型,表皮纹理不会因表皮
拉延而变形,产品质量稳定性好,可成型较小的圆弧部位,同时产
品表面可以制作仿缝纫的针线效果;相对于搪塑工艺,虽然阴模在
模具成本上高于搪塑模具,但因生产环境不同,阴模模具寿命比搪
塑模具提高 10 倍以上。
本技术用于在汽车风道系统的设计初期,对仪表板风道系统的
除霜效果进行 CFD 分析,以追求保证除霜除雾性能一次性开发成
功,缩短开发周期,降低开发风险。
汽车仪表板除
该技术优势在于在汽车仪表板风道系统的设计阶段,利用
Fluent 等相关 CFD 软件对风道系统的除霜效果进行模拟分析,利用
CFD 仿真开发
前风档的速度云图判断除霜效果的好坏,利用风道的内部流线、压
力云图对风道进行结构优化,减小除霜除雾试验风险,缩短汽车仪
表板的开发周期、降低成本,大幅提高产品质量。
本技术旨在开发一种能对真皮材料及 3D mesh 激光弱化的工
艺,满足内饰真皮化的要求。
飞秒激光弱化
技术
弱化可以用于真皮材料,且具有低热效、低能耗、高质量的优点,
保证真皮的性能,不致于碳化。
本技术是指以塑料粒子为基体,通过注塑工艺在气体内压作用
下,使产品中间分布致密均匀的微孔。
本技术的优点在于能够在保证产品性能的基础上达到省料以
及减重的作用,根据不同产品的不同需求,减重的比例也可以认为
控制,同时由于气体的存在可以加快塑料粒子的流动性能,从而提
高生产效率。
本技术是在传统热板焊以及震动摩擦焊技术基础之上,通过在
红外线预加热 焊接前进行远红外预加热,解决传统焊接技术易出现融化层和焊接
技术(CVT) 本技术的优点在于利用红外线加热原理,使得塑料件焊接后焊
接筋处没有碎屑及翻边等溢料,提升了焊接塑料件的美观和性能。
本技术主要是将高强度的芳纶纤维作为承载力的基材,与其他
辅助定型的纤维编织在一起,以保证气囊能够在爆破时安全展开,
网布气囊嵌件 且无碎片飞出伤人。
技术 本技术的特点在于网布生产过程中需要控制芳纶的编织轨迹
以及纤维之间的间隙来保证产品的稳定性,来保证在激光切割时能
够切出符合要求的产品。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号 核心技术名称 核心技术特点简介
本技术是指利用自然纤维中植物纤维的麻纤维与木纤维作为
主要原材料用于新型门板等饰件产品开发。
自然纤维门板
开发技术
低产品质量,达到轻量化的目的,另一方面由于其由纤维丝压制成
型,不易产生尖锐物,安全性大为提升。
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及部分其他业务
收入(主要为模具收入)均来源于公司核心技术。
公司针对核心技术申请了专利保护,截至 2022 年末,公司拥有的主要专利
情况参见本节“九/(二)/3、主要专利”。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技术保密机制,可以有效保护公司的
核心技术。公司核心技术权属清晰,不存在技术侵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九、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办公设备。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固定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减值 综合成新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账面价值
准备 率
房屋及建筑物 110,008.37 18,736.29 91,272.08 - 91,272.08 82.97%
机器设备 168,556.94 53,240.20 115,316.74 - 115,316.74 68.41%
办公设备 9,102.80 4,761.32 4,341.48 - 4,341.48 47.69%
运输设备 2,550.27 777.76 1,772.51 - 1,772.51 69.50%
合计 290,218.38 77,515.57 212,702.82 - 212,702.82 73.29%
公司拥有关键生产设备使用情况良好,能够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截至报告
期末,公司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账面原值(万元) 净值(万元) 成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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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 32 宗房屋所有权,已获得相关房产所有
权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房屋建筑面积 抵押
序号 权利人 房产所有权证号 房屋坐落
(㎡) 情况
丹房权证新桥字第
丹房权证新桥字第
丹房权证新桥字第
丹房权证新桥字第
丹房权证新桥字第
丹房权证新桥字第
丹房权证新桥字第
丹房权证新桥字第
丹房权证新桥字第
丹房权证新桥字第
苏(2019)常州市不动产权
第 0004936 号
苏(2020)常州市不动产权
第 0044283 号
X 京房权证怀字第 018274 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
号 雁栖北三街 7 号 3 幢 1 层 01
X 京房权证怀字第 018387 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
号 雁栖北三街 7 号 4 幢 1 至 3 层 01
X 京房权证怀字第 006404 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
号 雁栖北三街 7 号 1 幢等 2 幢
宁波新泉 浙(2020)慈溪(杭州湾)
志和 不动产权第 00257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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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 抵押
序号 权利人 房产所有权证号 房屋坐落
(㎡) 情况
即墨市龙泉街道办事处石泉二路
鲁(2020)青岛市即墨区不
动产权第 0043841 号
房地权证芜开发区字第
房地权证芜开发区字第
房地权证芜开发区字第
吉(2018)长春市不动产权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善大街
第 0076031 号 1588 号
吉(2018)长春市不动产权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善大街
第 0076034 号 1588 号
吉(2018)长春市不动产权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善大街
第 0076036 号 1588 号
吉(2018)长春市不动产权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善大街
第 0076038 号 1588 号
吉(2018)长春市不动产权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首善大街
第 0076044 号 1588 号
湘(2020)浏阳市不动产权
第 0004135 号
粤(2021)佛南不动产权第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粤(2021)佛南不动产权第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粤(2021)佛南不动产权第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粤(2021)佛南不动产权第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粤(2021)佛南不动产权第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此外,根据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墨西哥新泉在位于墨西哥
阿瓜斯卡连特斯州 San Francisco de los Romo 市“San Francisco IV”工业园建设
有自有厂房,相关注册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生产经营及办公直接相关的房屋租赁情况
如下:
约定租赁面积/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期限 地址 用途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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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租赁面积/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租赁期限 地址 用途
数量
上海国际汽车城 2019 年 11 月 1 日至 上海市嘉定区安拓路 56 研发、办
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31 日 弄 11 号楼 6 单元 3 层 公
福建环三兴港投
资集团有限公 2019 年 9 月 28 日至 宁德市蕉城区三屿上汽
司、福建绿能建 2034 年 9 月 27 日 工业园区内仙都路 1 号
设发展有限公司
m2;2#车间
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川一然精工机 7,496.48 m2;办 2018 年 3 月 1 日至 2029 生产、办
械有限公司 公室面积 738.0 年 2 月 28 日 公
m ;3#车间 2,262
m2
浏阳汇远实业有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限公司 年 12 月 31 日
重庆市两江新区翠云街
新泉股份重 重庆高科集团有 2020 年 9 月 23 日至 生产、办
庆分公司 限公司 2023 年 5 月 31 日 公
加辅房
天津市柴田浩达
新泉股份天 2022 年 7 月 30 日至 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
津分公司 2025 年 3 月 30 日 (东区)聚海道 54 号房
司
浙江省杭州市大江东产
新泉股份杭 杭州明浦供应链 2 实际交付日至 2027 年 8 业聚集区绿荫路 98 号杭
州分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月 14 日 州明浦大江东物流园区
B 号仓库 B05 仓位
芜湖新泉鄂 奇瑞汽车股份有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装备
制造基地
司 分公司
建筑面积为
TECK SEE 114,893 平方英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Lot 82,Jalan Jelawai,
马来西亚新 生产、办
泉 公
BHD 为 127,260 平方 自动续签 2 年 Malim, Perak,Malaysia
英尺
CENTERVILLE 2022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3871 BONDE WAY
年 1 月 31 日 FREMONT,CA 94536
CHURCH
(二)主要无形资产
发行人拥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应用软件、商标及专利。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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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土地 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 土地 抵押
序号 权利人 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权类型 面积(㎡) 使用期限 情况
丹国用(2013)第
丹国用(2013)第 2,457.40 2052.11.03
丹国用(2013)第
丹国用(2014)第 116
号
苏(2019)常州市不
动产权第 0004936 号
苏(2020)常州市不
动产权第 0044283 号
苏(2018)丹阳市不
动产权第 0005091 号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
京怀国用(2010 出)
第 0005 号
三街 7 号
浙(2020)慈溪(杭
宁波新泉 宁波杭州湾新区银
志和 湾东路 152 号
鲁(2020)青岛市即
青岛市即墨区解放
一路 106 号
即房地权市字第 龙泉街道办事处石
芜开国用(2007)第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
吉(2018)长春市不
动产权第 0076031 号
吉(2018)长春市不
动产权第 0076034 号 50,092.00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
吉(2018)长春市不
动产权第 0076036 号
吉(2018)长春市不
动产权第 0076038 号
吉(2018)长春市不
动产权第 0076044 号
湘(2020)浏阳市不 浏阳市高新区永泰
动产权第 0004135 号 路南侧
粤(2021)佛南不动
产权第 0031954 号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
粤(2021)佛南不动 区
产权第 0031957 号 狮山镇汀圃经济联
粤(2021)佛南不动 合社地段
产权第 003196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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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 土地 抵押
序号 权利人 证书编号 坐落
用途 权类型 面积(㎡) 使用期限 情况
粤(2021)佛南不动
产权第 0031961 号
粤(2021)佛南不动
产权第 0031965 号
泾渭新城渭阳路西
陕(2020)高陵区不
动产权第 0018018 号
纬三路北侧
经开区北区恒山路
芜湖新泉 皖(2022)芜湖市不
志和 动产权第 1373758 号
西、华山路以北
沪(2020)市字不动 五四农场 5 街坊 6/3
产权第 000909 号 丘
皖(2022)合肥市不 经开区正定路以
动产权第 1246716 号 北、昌北路以西
此外,根据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律师工作报告》,墨西哥新泉在位于墨西哥
阿瓜斯卡连特斯州 San Francisco de los Romo 市“San Francisco IV”工业园购买
了面积为 27,576.45 平方米及 39,046.02 平方米的土地,相关注册登记手续正在办
理中。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注册商标 2 项。具体情况如下:
核定使用
序号 注册人 商标名称/图样 注册号 有效期
商品类别
-2025.12.13
-2025.09.27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拥有 139 项专利,具体如下:
序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号 类别 有效期
号
汽车空调除霜风道的设计方 ZL201510
法 831631.2
ZL201310
乘员气囊安装单元的拉压测 ZL200910
试装置 234372.X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号 类别 有效期
号
共插层型纳米聚丙烯复合材 ZL200810
料的生产方法 122731.8
一种斜齿双圆柱塑料齿轮成 ZL201610
型差动脱模机构 209932.6
芜湖新泉、新泉 汽车副仪表板总成装配用配 ZL202110
股份 件承装箱转运装置 748859.0
ZL202023
ZL202023
ZL202021
ZL201922
ZL201921
ZL201921
ZL201920
ZL201920
ZL201920
一种高强度多功能的副仪表 ZL201920
板总成 717383.2
一种优化空调风管的副仪表 ZL201920
板总成 717158.9
一种优化侧除霜功能的仪表 ZL201920
板左右端盖板总成 717159.3
一种提升型扶手箱及副仪表 ZL201920
板总成 717160.6
ZL201721
ZL201721
ZL201721
ZL201721
ZL201721
ZL201721
ZL201621
用于生产多组分汽车流水室 ZL201520
盖的模具机构 953926.2
搪塑发泡型汽车仪表板气囊 ZL201520
安装部件 954065.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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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号 类别 有效期
号
ZL201520
用于汽车超大仪表板成型的 ZL201420
模具装置 867271.2
ZL201320
ZL201320
一种高强度镜面透光型仪表 ZL201320
板制造中使用的模具 813582.6
ZL201320
ZL202120
新泉股份、新泉 一种用于注塑模具换向滑块 ZL202020
模具 内换向顶出的机构 394101.2
新泉股份、新泉 ZL201822
模具 261541.6
新泉股份、新泉 一种用于低压注塑的可调式 ZL201822
模具 挂布针组合机构 272228.2
新泉股份、新泉 ZL201822
模具 198129.4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汽车立柱侧护板用卡扣 ZL202220
新泉 装配装置 482839.3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汽车座椅背板地图袋装 ZL202220
新泉 配工装 277096.6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汽车内饰板材件胶粘装 ZL202122
新泉 置 973356.1
新泉股份、芜湖 ZL202220
新泉 040915.5
新泉股份、芜湖 ZL202122
新泉 482495.4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汽车进气格栅装配件用 ZL202220
新泉、上海新泉 质检平台 885036.2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用于汽车进气格栅的装 ZL202220
新泉、上海新泉 配装置 895088.8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车用零部件装配翻转装 ZL202220
新泉、上海新泉 置 896162.8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通用材料延伸率测试装 ZL202220
新泉、上海新泉 置 984880.0
新泉股份、芜湖 ZL202221
新泉、上海新泉 055491.6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汽车雾灯装饰罩用质检 ZL202221
新泉、上海新泉 平台 089263.0
新泉股份、芜湖 ZL202221
新泉、上海新泉 089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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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号 类别 有效期
号
新泉、上海新泉 114275.4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汽车内饰 LOGO 包覆结 ZL202221
新泉、上海新泉 构 237882.X
长沙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杂物箱放置固定装 ZL201920
股份 置 751696.X
长沙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内饰门板用焊接装 ZL201920
股份 置 751713.X
长沙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落水槽焊接辅助装 ZL201920
股份 置 752281.4
长沙新泉、新泉 ZL201920
股份 752287.1
长沙新泉、新泉 ZL201920
股份 751729.0
长沙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前门挡风条裁切装 ZL201920
股份 置 752295.6
长沙新泉、新泉 ZL201821
股份 119044.6
长沙新泉、新泉 ZL201821
股份 119020.0
长沙新泉、新泉 ZL201821
股份 119015.X
长沙新泉、新泉 ZL201821
股份 119017.9
长沙新泉、新泉 ZL201821
股份 119115.2
长沙新泉、新泉 ZL201821
股份 119143.4
长沙新泉、新泉 ZL201821
股份 119144.9
长沙新泉、新泉 ZL201821
股份 119167.X
组合仪表饰框遮物帘焊接装 ZL201620
置 662315.7
ZL201620
ZL201620
ZL201620
汽车扶手罩自动开模发泡模 ZL201620
具 661998.4
ZL201620
ZL201620
ZL201620
ZL201620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号 类别 有效期
号
ZL201620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车用副仪表台功能性拉 ZL202123
股份 手 042631.4
芜湖新泉、新泉 ZL202122
股份 795177.3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车用内饰表面智能触控 ZL202122
股份 包覆饰条 329880.5
芜湖新泉、新泉 ZL202122
股份 252727.7
芜湖新泉、新泉 ZL202121
股份 619946.8
芜湖新泉、新泉 ZL202122
股份 265928.0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塑料焊接强度性能测试 ZL202122
股份 样条模具 241138.9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一体化成型的低压注塑 ZL202122
股份 自铰链结构 252447.6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副仪表板本体残存粉料 ZL202121
股份 清扫装置 548037.X
芜湖新泉、新泉 ZL202121
股份 618606.3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副仪表板配件承装 ZL202121
股份 箱用转运辅助机构 494747.9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仪表台储物盒用冲 ZL202121
股份 击检验装置 027748.2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内饰吸塑包覆件用 ZL202121
股份 收边装置 548700.6
芜湖新泉、新泉 车用副仪表板扶手下滑盖的 ZL202121
股份 滚珠件装配工装 117204.5
芜湖新泉、新泉 ZL202121
股份 087328.3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车用储物盒注塑成型整 ZL202121
股份 形工装 087309.0
芜湖新泉、新泉 ZL202120
股份 531885.3
芜湖新泉、新泉 ZL202120
股份 536780.7
芜湖新泉、新泉 ZL202221
股份 036687.0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轮罩护板用检测装 ZL202220
股份 置 616431.0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副仪表板滑动扶手检测 ZL202220
股份 装置 616432.5
ZL202122
ZL202122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号 类别 有效期
号
ZL202122
汽车仪表板骨架和安全气囊
ZL202122
具
ZL202122
ZL202122
一种用于成型膜片倒扣的模 ZL202122
具 227094.4
新泉模具、新泉 ZL202021
股份 140264.4
新泉模具、新泉 ZL202021
股份 141271.6
新泉模具、新泉 一种用于低压注塑模具的可 ZL202021
股份 正面拆装压布块的机构 141274.X
新泉模具、新泉 一种旋转双色模具的滑块结 ZL202021
股份 构 141275.4
新泉模具、新泉 一种用于注塑模具油缸驱动 ZL202021
股份 滑块防退机构 141160.5
新泉模具、新泉 ZL202021
股份 141272.0
新泉模具、新泉 ZL202021
股份 141875.0
新泉模具、新泉 ZL202021
股份 141820.X
ZL202230
新泉股份、芜湖 ZL202220
新泉 680487.2
新泉股份、芜湖 ZL202221
新泉 112041.6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可替换激光弱化胎具结 ZL202220
新泉 构 897862.9
新泉股份、芜湖 ZL202220
新泉 454593.9
新泉股份、芜湖 一种汽车雾灯装饰罩用装配 ZL202221
新泉 装置 089272.X
一种用于低压注塑模具的压 ZL202221
布块结构 532205.0
新泉股份、常州
一种活化设备侧边加压加热 ZL202221
装置 456931.9
泉、上海新泉
新泉股份、常州 ZL202221
新泉、芜湖新 674008.2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序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申请日期 专利号 类别 有效期
号
泉、上海新泉
新泉股份、常州
一种电动隐藏式出风口导风 ZL202221
结构 785767.6
泉、上海新泉
一种用于刺破膜片进胶的模 ZL202221
具结构 547436.9
新泉股份、常州
一种汽车前保险杠用手持式 ZL202221
开孔器 673096.4
泉、上海新泉
一种用于低压注塑模具的压 ZL202221
布针结构 440302.7
一种滑块辅助拉拔注塑件脱 ZL202221
模装置 914010.2
一种汽车门板喇叭网孔注塑 ZL202221
模具顶出结构 693995.0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用于汽车手套箱的定位 ZL202221
股份 夹具 017476.2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前保险杠用装配装 ZL202221
股份 置 463266.6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前保险杠用切割装 ZL202221
股份 置 462902.3
芜湖新泉、新泉 ZL202221
股份 589215.8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前保险杠装饰环加 ZL202221
股份 工用定位装置 664140.5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汽车副仪表板本体加工 ZL202221
股份 用定位机构 879609.7
芜湖新泉、新泉 一种副仪表板本体用粉尘处 ZL202221
股份 理装置 879582.1
ZL202222
新泉股份、常州
ZL202222
泉、上海新泉
新泉股份、常州
ZL202222
泉、上海新泉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著作权共 2 项,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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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取得 有无权
权利人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号 方式 利限制
原始 软著登字第 2021SR05
取得 7315661 号 93035
原始 软著登字第 2021SR09
取得 7686205 号 63579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 域名名称 域名所有者
(三)公司拥有的特许经营权及相关资质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十、上市以来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十一、公司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有 4 家境外子公司。为拓宽销售渠道,增
强全球化配套能力,进一步加深与客户合作,公司于 2019 年筹设马来西亚新泉,
万元、22,757.82 万元及 60,503.77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1%、
哥新泉的投产及境外客户配套的稳步推进,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收入占比逐期上
升。
境外子公司基本情况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参见本节之“二/(二)/2、境
外子公司”。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参见本节之“七/(五)/1、境内外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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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报告期内的分红情况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主
要政策如下:
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坚持如下原则:
(1)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
者的意见;
(2)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原则;
(3)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
(4)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
(5)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采用股票
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
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金支出等事项(募投项目涉及的重大投资计划和重大资金支出事项除外)发生的
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当年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
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
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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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司股东大会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若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应履行相关承诺但尚未履行的情况,应
当相应扣减该股东所应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以偿还其所占用的资金或履行相关承
诺。
司董事会制定,并应充分征求独立董事、监事会与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制定现金
分红具体方案时,应认真研究和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
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并独立
发表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公司应当在发
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时,公告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专项意见。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举办投资
者接待日活动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
的问题。同时,公司应当根据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
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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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现金分红的利润少于当年归属于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
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当年利润
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相关事宜进行说明。
大会提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点,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
发表专项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涉及现金分红事宜的,董事会应就调整方案进
行专项研究论证。
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且公司需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
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修改提供便利。
通过,并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提出的利
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应当经公司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作出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 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的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① 11,245.43 11,084.22 9,048.39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② - - 2,999.57
当年现金分红总金额 ③=①+② 11,245.43 11,084.22 12,047.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④ 28,401.44 25,769.26 18,322.59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39.59% 43.01% 6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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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净利润的比例 ⑤=③/④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 34,377.61
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年均可分配利润 24,164.4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
的比例
注: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487,301,971 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14,619.06 万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金额。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尚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若以此计算,2020-2022 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142.27%。公司近三年的利润分配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历年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十三、公司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情况及资信评级情况
(一)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和偿还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对外发行债券的情形。
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2 月 8 日证监许可[2018]28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4 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期限 6 年,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元 7,594,000.00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442,406,000.00 元,已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以“信
会师报字[2018]第 ZA1523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全部转股或赎回,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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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偿债财务指标
最近三年,公司偿付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EBITDA 利息倍数(倍) 18.05 12.48 10.30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100%
利息偿还率 100% 100% 100%
注:EBITDA 利息倍数=EBITDA/利息支出;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三)公司盈利情况及偿债能力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
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公司 2020-2022 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24,699.50 万元、25,665.88 万元和
参考近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市场的发行利率水平并经合理估计,公司最近三年平均
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 12.57%、7.22%和 12.02%,
平均不低于 6.0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
易所主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盈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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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与现金流
量;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引自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本募集说明书所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以获取全
部的财务资料。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类型及重要性水平
(一)审计意见类型
发行人 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的财务报告经立信会计师审计并分别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417 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126 号、信会师报
字[2023]第 ZA10551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重大事项标准为当年利润总额 3%,或金额
虽未达到当年利润总额的 3%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
二、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57,824,607.46 799,368,839.00 1,585,201,003.6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950,000.00 273,063,888.13 -
应收票据 76,181,689.63 227,517,989.44 212,468,941.03
应收账款 1,959,038,910.02 1,202,316,046.87 1,004,139,610.88
应收款项融资 882,882,994.05 802,981,615.92 652,660,61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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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预付款项 357,127,625.40 166,390,255.89 179,160,394.50
其他应收款 7,014,786.79 10,471,682.69 10,781,346.04
存货 1,750,211,748.74 1,482,137,945.70 1,099,719,000.64
持有待售的资产 - - 18,069,738.0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20,073.79 7,601,713.78 -
其他流动资产 137,985,822.08 83,742,692.90 33,683,398.07
流动资产合计 6,030,538,257.96 5,055,592,670.32 4,795,884,049.60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38,252,187.08 26,392,811.2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3,438,041.08 11,724,102.24 12,693,131.87
投资性房地产 3,256,520.36 3,435,987.72 3,615,455.08
固定资产 2,127,028,164.13 1,681,705,939.41 1,446,323,062.48
在建工程 484,133,396.21 287,149,148.13 73,405,953.76
使用权资产 24,381,530.59 12,163,887.99 -
无形资产 275,961,178.28 227,735,261.37 228,884,826.88
长期待摊费用 77,092,586.65 47,207,027.18 35,254,544.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177,566.23 31,372,189.88 17,970,938.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6,363,932.10 21,324,838.51 43,956,392.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02,085,102.71 2,350,211,193.66 1,862,104,305.67
资产总计 9,332,623,360.67 7,405,803,863.98 6,657,988,355.2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25,589,166.67 326,818,472.22 480,491,875.00
应付票据 1,093,374,450.71 780,505,592.60 522,215,181.80
应付账款 2,598,305,185.63 1,793,971,527.15 1,487,562,981.74
合同负债 124,243,730.14 50,808,378.08 49,533,263.80
应付职工薪酬 80,923,849.25 40,166,630.79 31,952,813.79
应交税费 90,152,768.82 34,343,558.22 49,531,951.15
其他应付款 4,754,285.96 1,851,540.18 1,462,421.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9,245,637.76 242,901,695.52 1,348,901.32
其他流动负债 65,000,808.49 21,339.44 17,880.39
流动负债合计 4,751,589,883.43 3,271,388,734.20 2,624,117,270.0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62,906,000.00 316,000,000.00 4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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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应付债券 - - 92,131,809.49
租赁负债 14,438,104.10 4,612,412.24 -
递延收益 73,272,224.73 61,173,154.70 41,319,640.3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2,010.27 1,021,997.60 673,282.97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10,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51,618,339.10 382,807,564.54 544,124,732.79
负债合计 5,203,208,222.53 3,654,196,298.74 3,168,242,002.84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87,301,971.00 374,847,670.00 367,817,237.00
其他权益工具 - - 20,933,985.12
资本公积 2,108,121,835.51 2,220,576,136.51 2,109,726,025.57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11,033,564.80 -5,509,539.72 1,329,475.28
盈余公积 149,538,099.85 123,313,925.77 104,098,373.15
未分配利润 1,323,282,011.92 991,383,276.09 838,069,106.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50,137,655.06 46,996,096.59 47,772,150.0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总计
单位:元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77,733,293.42 496,048,184.98 723,510,237.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950,000.00 101,750,000.00 -
应收票据 76,181,689.63 90,496,098.02 103,197,361.91
应收账款 1,345,047,422.42 833,650,262.34 758,542,605.60
应收款项融资 586,912,449.12 666,395,337.42 613,007,656.23
预付款项 211,470,844.41 137,321,565.27 201,451,346.82
其他应收款 1,632,580,535.32 1,506,750,181.75 1,355,840,54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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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存货 629,961,944.86 699,117,435.38 575,399,779.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20,073.79 7,601,713.78 -
其他流动资产 12,227,648.43 1,158,600.73 114,587.97
流动资产合计 5,174,385,901.40 4,540,289,379.67 4,331,064,125.6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8,172,177.00 7,669,861.05 -
长期股权投资 679,821,269.33 494,321,269.33 444,256,374.33
投资性房地产 3,256,520.36 3,435,987.72 3,615,455.08
固定资产 416,011,496.91 406,999,167.81 584,392,791.47
在建工程 11,692,544.90 16,294,122.02 35,737,757.70
使用权资产 14,325,761.29 2,098,158.81 -
无形资产 69,585,866.54 66,278,712.96 69,900,006.41
长期待摊费用 28,465,127.36 16,289,241.23 14,702,779.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370,613.70 10,411,858.68 10,043,285.0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072,938.87 5,124,308.53 40,914,791.86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80,774,316.26 1,028,922,688.14 1,203,563,241.01
资产总计 6,455,160,217.66 5,569,212,067.81 5,534,627,366.6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25,589,166.67 326,818,472.22 480,491,875.00
应付票据 1,106,554,922.62 781,340,643.75 523,421,088.60
应付账款 525,152,325.65 406,977,743.37 675,298,736.70
合同负债 67,197,819.17 37,147,315.43 36,759,842.55
应付职工薪酬 29,671,443.54 16,339,209.16 17,802,843.04
应交税费 23,373,781.57 17,086,316.42 30,462,965.69
其他应付款 216,801,136.67 153,843,175.79 178,165,725.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3,869,666.88 201,780,177.09 1,145,401.32
其他流动负债 65,000,808.49 - 17,880.39
流动负债合计 2,663,211,071.26 1,941,333,053.23 1,943,566,358.3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99,900,000.00 200,000,000.00 250,000,000.00
应付债券 - - 92,131,809.49
租赁负债 10,868,466.22 980,660.37 -
递延收益 28,441,096.25 23,826,210.06 24,379,44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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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2,500.00 262,5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9,352,062.47 225,069,370.43 366,511,258.19
负债合计 2,902,563,133.73 2,166,402,423.66 2,310,077,616.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87,301,971.00 374,847,670.00 367,817,237.00
其他权益工具 - - 20,933,985.12
资本公积 2,102,369,793.44 2,214,824,094.44 2,103,973,983.50
减:库存股 - - -
盈余公积 149,538,099.85 123,313,925.77 104,098,373.15
未分配利润 813,387,219.64 689,823,953.94 627,726,171.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
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总计
(二)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总收入 6,946,694,968.78 4,612,700,001.17 3,680,489,209.84
营业收入 6,946,694,968.78 4,612,700,001.17 3,680,489,209.84
营业总成本 6,358,028,249.27 4,323,604,395.87 3,376,720,974.89
营业成本 5,575,958,062.53 3,732,991,002.76 2,833,835,016.62
税金及附加 31,108,935.10 25,961,868.05 17,864,553.23
销售费用 132,723,618.18 97,486,391.37 166,903,661.75
管理费用 312,085,069.25 214,367,218.99 162,649,440.93
研发费用 306,182,451.32 224,734,544.22 150,793,347.22
财务费用 -29,887.11 28,063,370.48 44,674,955.14
其中:利息费用 43,649,541.68 41,483,598.18 45,529,890.90
利息收入 15,609,437.37 15,567,682.09 6,036,409.59
加:其他收益 13,241,453.05 12,154,417.77 11,710,256.3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568,326.23 5,261,69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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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66,898,304.22 -20,786,863.46 -26,039,794.41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2,981,196.31 -3,372,108.20 -1,617,155.16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70,024.23 419,883.06 699,795.97
减:营业外支出 13,090,792.95 9,710,864.48 507,381.07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51,390,284.03 16,055,149.73 31,168,799.75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一)按持续经营性分类
以“-”号填列)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润
综合收益总额 490,261,873.90 276,189,320.48 256,574,241.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总收入 5,524,025,748.90 3,687,209,141.78 3,125,294,250.49
其中:营业收入 5,524,025,748.90 3,687,209,141.78 3,125,294,2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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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总成本 5,195,981,430.64 3,485,816,211.81 2,884,578,759.27
营业成本 4,857,935,293.34 3,194,585,774.01 2,527,669,745.29
税金及附加 15,630,133.66 12,987,463.77 8,970,534.08
销售费用 55,998,232.49 40,565,287.18 107,905,046.35
管理费用 94,839,965.69 87,198,627.92 86,492,870.09
研发费用 171,077,193.90 121,398,074.25 109,867,134.44
财务费用 500,611.56 29,080,984.68 43,673,429.02
其中:利息费用 31,373,748.93 33,851,710.31 44,197,890.90
利息收入 7,937,490.49 6,085,366.24 5,948,574.92
加:其他收益 7,346,341.19 7,819,546.91 5,454,046.24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47,753,595.80 -3,066,496.37 -10,310,887.81
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1,132,350.09 - -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18.83 94,520.56 456,091.00
减:营业外支出 9,355,926.68 1,610,112.89 100,060.27
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8,351,902.23 16,071,650.37 21,104,243.77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净亏损以“-”号填列)
综合收益总额 262,241,740.78 192,261,094.60 215,603,562.50
(三)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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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427,520,417.23 3,208,919,766.28 2,416,899,745.57
收到的税费返还 75,507,540.42 15,083,231.34 15,817,202.5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624,343.46 92,662,958.27 47,647,910.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65,652,301.11 3,316,665,955.89 2,480,364,858.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704,728,344.61 2,333,154,381.26 1,994,864,647.3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36,624,450.60 460,594,107.95 304,010,566.3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6,996,919.00 189,640,017.53 98,237,794.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1,830,301.23 122,271,265.22 69,423,564.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10,180,015.44 3,105,659,771.96 2,466,536,572.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5,472,285.67 211,006,183.93 13,828,285.8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70,000,000.00 96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907,075.47 4,908,930.1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5,233,135.47 1,005,610,601.19 10,921,966.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9,910,271.48 1,230,0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89,005,607.22 1,841,288,758.17 336,112,012.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3,772,471.75 -835,678,156.98 -325,190,046.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268,995,605.7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 - 19,783,606.93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30,006,000.00 576,094,233.89 1,01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8,584,239.62 786,688,215.26 1,017,274,388.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58,590,239.62 1,362,782,449.15 3,296,269,993.9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60,500,000.00 582,157,750.00 8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
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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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6,727,655.43 783,116,349.58 1,050,487,918.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5,370,517.30 1,513,645,920.07 2,005,326,155.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780,277.68 -150,863,470.92 1,290,943,838.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4,736,837.26 -780,172,645.96 977,857,170.4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9,593,918.03 1,449,766,563.99 471,909,393.5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4,857,080.77 669,593,918.03 1,449,766,563.99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350,355,240.03 2,802,916,830.15 2,227,015,411.32
收到的税费返还 16,299,702.80 6,733,358.42 681,067.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496,193.72 42,469,554.73 27,158,497.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98,151,136.55 2,852,119,743.30 2,254,854,976.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545,105,945.87 2,387,031,653.11 2,002,633,709.8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0,909,689.71 164,235,054.62 163,162,636.3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0,656,336.43 122,721,198.42 55,495,961.4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197,301.89 57,535,123.24 36,393,298.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95,869,273.90 2,731,523,029.39 2,257,685,606.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2,281,862.65 120,596,713.91 -2,830,629.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00,000,000.00 300,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434,722.22 1,50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3,656,902.80 301,627,556.00 68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85,500,000.00 450,000,000.00 83,4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现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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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7,171,803.99 778,241,858.91 1,993,808,107.9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92,451,624.85 1,333,154,675.25 2,236,801,342.7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88,794,722.05 -1,031,527,119.25 -2,236,121,342.7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248,939,096.0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 -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25,000,000.00 560,000,000.00 1,01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40,257,611.62 1,636,992,293.52 2,200,587,136.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65,257,611.62 2,196,992,293.52 4,459,526,232.9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26,500,000.00 582,157,750.00 83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6,207,707.42 783,116,349.58 1,050,487,918.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74,388,384.61 1,506,893,420.07 2,000,046,294.5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0,869,227.01 690,098,873.45 2,459,479,938.3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0,731,192.35 -221,591,246.19 220,371,591.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66,583,317.86 588,174,564.05 367,802,973.0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5,852,125.51 366,583,317.86 588,174,56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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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报表的范围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
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
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二)合并报表范围
序号 公司名称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三)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符合财政部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
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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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 2022 年年初相比,本期新增 2 家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与 2021 年年初相比,本期新增 2 家子公司,减少 1 家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与 2020 年年初相比,本期新增 2 家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四、财务指标
(一)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
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21% 0.97 0.9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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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99% 0.58 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12% 0.58 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注:1、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实施权益分派的情况,根据
会计准则及披露要求,上表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报告期内每股收益。
M0);
其中:P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 为因其它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它净资产
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基本每股收益=归属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期初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增普通
股股数×新增普通股时间/报告期时间);
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
(期初股份总数+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报告期因发行
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报告期月份数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报告期月份
数-报告期缩股数+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二)其他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流动比率(倍) 1.27 1.55 1.83
速动比率(倍) 0.90 1.09 1.4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97% 38.90% 41.74%
资产负债率(合并) 55.75% 49.34% 47.59%
财务指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39 4.18 4.30
存货周转率(次) 3.45 2.89 2.85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元/股) 1.55 0.56 0.04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44 -2.08 2.66
研发费用占比 4.41% 4.87%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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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2/(应收账款当期期末账面价值+应收账款上期期末账面价
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2/(存货当期期末账面价值+存货上期期末账面价值)
每股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总股本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总股本
研发费用占比=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
(1)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单位:元
项目 2019.12.31 2020.1.1 调整数
预收款项 14,609,553.33 - -14,609,553.33
合同负债 - 14,609,553.33 14,609,553.33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解释第 13 号”)
解释第 13 号修订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业务的判断条件,对非同
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
业务时,引入了“集中度测试”的选择。
此外,解释第 13 号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关联方还包括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
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及对企业实施
共同控制的投资方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等。
解释 13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进行会计处理。采用该解释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关联方披露产
生重大影响。
(3)《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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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2020]10 号规定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
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如果企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则不需要评估是否发生租赁
变更,也不需要重新评估租赁分类。
财会[2020]10 号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可以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
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调整。公司本年无属于疫情
租金减让的情况。
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 号),对适用财会[2020]10 号简化方法的
租金减让期间由“减让仅针对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2021 年 9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1 年 9 月 30 日后应付租
赁付款额减少不满足该条件”调整为“减让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
赁付款额,2022 年 6 月 30 日后应付租赁付款额增加不影响满足该条件,2022 年
公司将财会[2021]9 号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
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采用上述规定未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
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
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
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
本”项目中列示。”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将在商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
前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
项目中列示,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
上述变更对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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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额
项目
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
营业成本 103,760,448.21 38,821,184.06
销售费用 -103,760,448.21 -38,821,184.06
采用上述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与质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603,053.83 64.62% 505,559.27 68.27% 479,588.40 72.03%
非流动资产 330,208.51 35.38% 235,021.12 31.73% 186,210.43 27.97%
资产总计 933,262.34 100.00% 740,580.39 100.00% 665,798.8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规模持续增加,分别为 665,798.84 万元、
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扩大生产经营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72.03%、68.27%及 64.62%,
资金净额 118,777.12 万元,导致 2020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相对较高。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与公司生产经营和融资情况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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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479,588.40 万元、505,559.27 万元
及 603,053.83 万元,主要为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及存货,上述六项流动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4.96%、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75,782.46 12.57% 79,936.88 15.81% 158,520.10 33.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95.00 1.67% 27,306.39 5.40% - -
应收票据 7,618.17 1.26% 22,751.80 4.50% 21,246.89 4.43%
应收账款 195,903.89 32.49% 120,231.60 23.78% 100,413.96 20.94%
应收款项融资 88,288.30 14.64% 80,298.16 15.88% 65,266.06 13.61%
预付款项 35,712.76 5.92% 16,639.03 3.29% 17,916.04 3.74%
其他应收款 701.48 0.12% 1,047.17 0.21% 1,078.13 0.22%
存货 175,021.17 29.02% 148,213.79 29.32% 109,971.90 22.93%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划分为持有待售
- - - - 1,806.97 0.38%
的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3,798.58 2.29% 8,374.27 1.66% 3,368.34 0.70%
流动资产合计 603,053.83 100.00% 505,559.27 100.00% 479,588.40 100.00%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库存现金 49.28 16.99 10.40
银行存款 45,436.43 66,942.40 144,966.26
其他货币资金 30,296.75 12,977.49 13,543.44
合计 75,782.46 79,936.88 158,520.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金额分别为 158,520.10 万元、79,936.88 万元
及 75,782.4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3.05%、15.81%及 12.57%。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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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额 118,777.12 万元,导致银行存款金额有所上升。
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及为提高资金收益购买部分结构性存款所致。
公司货币资金较 2021 年末减少 4,154.42 万元,同比下降 5.20%,
其中银行存款较 2021 年末减少 21,505.97 万元,主要系 2022 年新建芜湖新泉志
和、合肥新泉以及芜湖新泉增加厂房设备投入等导致现金流出增加所致;其他货
币资金较 2021 年末增加 17.319.26 万元,主要系随着业务量上升,公司采购需
求增加,导致票据结算需求增加,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有所上升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中:结构性存款 10,095.00 27,306.39 -
合计 10,095.00 27,306.39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27,306.39 万元
及 10,095.0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0%、5.40%和 1.67%,公司交
易性金融资产占流动资产比例总体较低。2021 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
结构性存款以实现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导致年末金融资产余额较高;2022 年
末,随着部分结构性存款的赎回,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有所降低。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的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银行承兑汇票 7,315.84 9,049.61 9,371.79
商业承兑汇票 302.33 13,702.19 11,875.10
应收票据小计 7,618.17 22,751.80 21,246.89
应收款项融资小计 88,288.30 80,298.16 65,26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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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合 计 95,906.47 103,049.96 86,512.95
根据承兑对象信用等级及性质的不同,公司将银行及财务公司承兑的票据划
分为“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即使背书不终止确认,在
“应收票据”项目列报。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合计分别为 86,512.95 万
元、103,049.96 万元及 95,906.4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04%、20.38%
及 15.90%,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受到客户以票据结算的业务量及
结算工具变动影响。
(4)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账面余额 207,534.47 127,495.85 106,355.92
减:坏账准备 11,630.58 7,264.24 5,941.96
账面价值 195,903.89 120,231.60 100,413.96
营业收入 694,669.50 461,270.00 368,048.9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 28.20% 26.07% 27.28%
① 应收账款金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销售收
入持续增长所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不存在大幅变动的情
况。
上年同期增长 25.33%,导致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
收入同比增长 50.60%,导致应收账款余额相应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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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应收账款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475.69 0.71% 1,140.57 77.29% 335.1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06,058.78 99.29% 10,490.00 5.09% 195,568.77
合计 207,534.47 100.00% 11,630.58 5.60% 195,903.89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05.45 0.63% 805.45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26,690.40 99.37% 6,458.79 5.10% 120,231.60
合计 127,495.85 100.00% 7,264.24 5.70% 120,231.60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占比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805.45 0.76% 402.73 50.00% 402.7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5,550.47 99.24% 5,539.23 5.25% 100,011.24
合计 106,355.92 100.00% 5,941.96 5.59% 100,413.96
③ 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分析
单位:万元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账面余额 占比
小计 207,534.47 100.00% 127,495.85 100.00% 106,355.92 100.00%
坏账准备 11,630.58 - 7,264.24 - 5,941.96 -
合计 195,903.89 - 120,231.60 - 100,413.96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基本在一年以内,账龄结构合理、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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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知名商用车企业及国内外知名乘用车企业,相关客户资金实
力及信誉度优良,发生大额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
④ 应收账款主要单位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计提比例
合计 155,470.39 7,878.12 5.07%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的账龄基本在 1 年以内,上述客
户经营状况及与公司的合作情况良好,并且持续回款,发生大额坏账损失的风险
较小。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 17,916.04 万元、16,639.03 万元及
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35,712.76 100.00% 16,639.03 100.00% 17,916.04 100.00%
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模具及材料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账龄在 1 年以
内的预付账款比例分别为 92.63%、99.68%和 99.73%。2022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
金额较 2021 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 2022 年度新增配套项目数量增加,预付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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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款上升所致。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保证金 443.77 618.49 949.29
押金 369.69 287.34 213.61
备用金 33.87 0.50 5.88
出口退税 - 290.31 13.24
其他 88.18 16.29 6.61
小计 935.52 1,212.94 1,188.63
减:坏账准备 234.04 165.77 110.49
合计 701.48 1,047.17 1,078.1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 1,078.13 万元、1,047.17 万元及
收款主要为保证金、押金、备用金、出口退税等,整体占流动资产比例较低。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分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年)
合计 935.52 100.00% 1,212.94 100.00% 1,188.63 100.00%
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主要为 1 年以内及 1-2 年,长账龄的其他应收款主要
为项目建设相关的保证金等,可回收性较高,公司已按照合理且一贯的坏账准备
计提制度确认了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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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余额占比 坏账准备 账龄 款项性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
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配套费专户
四川一然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123.04 13.15% 6.15 1年以内 押金
浏阳汇远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10.69% 5.00 1年以内 押金
GASTOS POR COMPROBAR 43.53 4.65% 2.18 1年以内 其他
杭州明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36.51 3.90% 1.83 1年以内 押金
合计 648.35 69.30% 187.79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
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配套费专户
出口退税 290.31 23.93% 14.52 1年以内 出口退税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
公司
四川一然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123.04 10.14% 6.15 1年以内 押金
浏阳汇远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8.24% 5.00 1年以内 押金
合计 1,058.63 87.27% 139.25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
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配套费专户
四川一然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103.78 8.73 5.19 1年以内 押金
浏阳鼎盛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8.41 30.00 1至2年 押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备付金)
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 29.79 2.51 1.49 1年以内 保证金
合计 1,144.65 96.30 94.20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模具 69,901.54 39.90% 66,359.35 44.74% 52,692.57 47.90%
发出商品 56,565.85 32.29% 48,594.19 32.76% 24,709.42 22.46%
原材料 21,915.16 12.51% 16,886.18 11.38% 10,996.74 10.00%
库存商品 13,272.33 7.58% 9,197.57 6.20% 16,552.41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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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周转材料 6,440.24 3.68% 3,263.59 2.20% 2,778.10 2.53%
在产品 6,191.45 3.53% 3,473.57 2.34% 2,139.09 1.94%
在途物资 690.22 0.39% 409.72 0.28% - 0.00%
委托加工物资 196.24 0.11% 142.82 0.10% 131.94 0.12%
小 计 175,173.02 100.00% 148,326.99 100.00% 110,000.27 100.00%
减:跌价准备 151.85 113.20 28.37
合 计 175,021.17 148,213.79 109,971.9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109,971.90 万元、148,213.79 万
元和 175,021.17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2.93%、29.32%和 29.02%。
公司存货主要以原材料、产品(包括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模具为主。
模具系公司生产过程中为整车企业定制生产的产品所用,模具定制完成后至向整
车企业出售前(或将开发模具成本摊销至产品中间接实现成本回收前),作为公
司的存货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按需采购、以销定产,因此存货余额与公司业务规模变动趋
势一致,存货周转率各期波动较小,存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8)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增值税留抵税金 13,663.75 7,939.22 1,355.83
待抵扣进项税 116.21 409.19 1,954.63
预缴税金 5.44 24.86 57.88
其他 13.18 1.00 -
合计 13,798.58 8,374.27 3,368.3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3,368.34 万元、8,374.27 万元
及 13,798.5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70%、1.66%及 2.29%。公司其
他流动资产主要为留抵增值税和待抵扣进项税,2021 年末相比 2020 年末增量留
抵税金增幅较大,主要为上海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所形成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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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2022 年末,增值税留抵税金余额较 2021 年有所上升,主要系新建芜湖
新泉志和、合肥新泉以及芜湖新泉增加厂房设备投入等所形成的增值税进项税增
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86,210.43 万元、235,021.12 万
元和 330,208.51 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上述三项资产
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93.90%、93.47%及 87.43%。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非流动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应收款 3,825.22 1.16% 2,639.28 1.1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343.80 0.41% 1,172.41 0.50% 1,269.31 0.68%
投资性房地产 325.65 0.10% 343.60 0.15% 361.55 0.19%
固定资产 212,702.82 64.41% 168,170.59 71.56% 144,632.31 77.67%
在建工程 48,413.34 14.66% 28,714.91 12.22% 7,340.60 3.94%
使用权资产 2,438.15 0.74% 1,216.39 0.52% - -
无形资产 27,596.12 8.36% 22,773.53 9.69% 22,888.48 12.29%
长期待摊费用 7,709.26 2.33% 4,720.70 2.01% 3,525.45 1.8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217.76 1.28% 3,137.22 1.33% 1,797.09 0.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636.39 6.55% 2,132.48 0.91% 4,395.64 2.36%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0,208.51 100.00% 235,021.12 100.00% 186,210.43 100.00%
(1)长期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收款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2,639.28 万元和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对北京智科控股的股权投资。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 1,269.31 万元、1,172.41 万元及 1,343.80 万
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68%、0.50%及 0.41%。
(3)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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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为对外出租的厂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分
别为 361.55 万元、343.60 万元和 325.65 万元,
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9%、
(4)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
物
机器设备 168,556.94 115,316.74 134,084.93 92,720.47 110,160.21 78,476.15
运输工具 2,550.27 1,772.51 1,803.78 1,072.45 1,541.46 884.26
办公设备 9,102.80 4,341.48 7,973.67 3,961.80 7,107.31 4,151.22
合计 290,218.38 212,702.82 228,441.86 168,170.59 190,645.86 144,632.3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金额分别为 144,632.31 万元、168,170.59 万元
及 212,702.82 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77.67%、71.56%及 64.41%。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和办公设备构成。
(5)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基建项目 26,593.63 10,683.34 1,364.10
机器设备 21,819.71 18,031.57 5,976.50
合计 48,413.34 28,714.91 7,340.6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7,340.60 万元、28,714.91 万
元及 48,413.3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3.94%、12.22%和 14.66%。
海新泉、西安新泉及墨西哥新泉新增基建工程及生产线所致;2022 年末,公司
在建工程金额较高,主要系 2022 年新建芜湖新泉志和、合肥新泉以及芜湖新泉
增加厂房设备投入等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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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房屋及建筑物 2,420.11 1,206.61 -
机器设备 18.04 9.78 -
合计 2,438.15 1,216.39 -
由于适用新租赁准则,2021 年起,公司将租赁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计
入使用权资产列报。2021 年末及 2022 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分别为 1,216.39 万
元及 2,438.1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52%及 0.74%。
(7)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29,604.93 26,162.89 24,610.38 21,802.01 23,874.39 21,682.10
软件 3,395.17 1,433.23 2,459.05 971.51 2,310.45 1,206.38
合计 33,000.10 27,596.12 27,069.42 22,773.53 26,184.84 22,888.4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22,888.48 万元、22,773.53 万
元及 27,596.12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2.29%、9.69%及 8.36%,公
司的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及软件。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分别为 3,525.45 万元、4,720.70 万元
和 7,709.2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89%、2.01%和 2.33%,均为装
修费。
(9)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分别为 1,797.09 万元、3,137.22 万
元和 4,217.7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0.97%、1.33%和 1.28%。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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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预付工程、设备款 19,915.83 1,911.92 4,225.07
预付土地补偿款 220.57 220.57 170.57
预付办公楼购建款 1,500.00 - -
合计 21,636.39 2,132.48 4,395.6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4,395.64 万元、2,132.48 万
元及 21,636.3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36%、0.91%及 6.55%,为
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和土地补偿款,受公司项目建设计划影响而有所波动。2022
年末,公司预付工程、设备款有所上升,主要系 2022 年新建芜湖新泉志和、合
肥新泉以及芜湖新泉增加厂房设备投入等所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及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475,158.99 91.32% 327,138.87 89.52% 262,411.73 82.83%
非流动负债 45,161.83 8.68% 38,280.76 10.48% 54,412.47 17.17%
负债合计 520,320.82 100.00% 365,419.63 100.00% 316,824.2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316,824.20 万元、365,419.63 万元和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52,558.92 11.06% 32,681.85 9.99% 48,049.19 18.31%
应付票据 109,337.45 23.01% 78,050.56 23.86% 52,221.52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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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账款 259,830.52 54.68% 179,397.15 54.84% 148,756.30 56.69%
预收款项 - - - - - -
合同负债 12,424.37 2.61% 5,080.84 1.55% 4,953.33 1.89%
应付职工薪酬 8,092.38 1.70% 4,016.66 1.23% 3,195.28 1.22%
应交税费 9,015.28 1.90% 3,434.36 1.05% 4,953.20 1.89%
其他应付款 475.43 0.10% 185.15 0.06% 146.24 0.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其他流动负债 6,500.08 1.37% 2.13 0.00% 1.79 0.00%
流动负债合计 475,158.99 100.00% 327,138.87 100.00% 262,411.7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262,411.73 万元、327,138.87 万元及
占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 94.90%、88.69%及 88.75%。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信用借款 52,558.92 32,681.85 48,049.19
合计 52,558.92 32,681.85 48,049.1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48,049.19万元、32,681.85万元及
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均为信用借款,主要用于扩大生产、支付日常经营所需资金。
募集资金到位,提高了公司的流动性。2022年末,短期借款较2021年末有所上升,
主要因为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继续提升,一方面流动资金需求量增加,另一方面公
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项目建设需求较高,公司的经营积累主要用于公司长期经
营的投入,公司营运资金需求缺口部分需要通过向银行借款,因此银行借款规模
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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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应付票据 109,337.45 78,050.56 52,221.52
应付账款 259,830.52 179,397.15 148,756.30
合 计 369,167.96 257,447.71 200,977.8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 200,977.82 万元、
及 77.69%,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主要以应付供应商原材料货款、模具款以
及应付工程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余额呈上升趋势,
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业务规模不断上升,原材料采购及项目建设需求较高所
致。
(3)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 4,953.33 万元、5,080.84 万元及
债主要是预收客户的模具款,在公司产品量产前,公司会为整车企业代为开发相
应的模具,整车企业为此分次向公司预付一定比例模具款项,在相关模具验收合
格前,公司将收到的款项计入合同负债。
(4)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 4,953.20 万元、3,434.36 万元和
应交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增值税 2,564.52 869.60 1,039.02
企业所得税 5,393.97 2,013.95 3,396.74
个人所得税 159.37 58.92 51.80
城市维护建设税 101.45 50.03 6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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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房产税 317.13 223.07 148.32
教育费附加 90.63 36.76 46.88
土地使用税 128.62 115.61 131.78
印花税 198.94 36.14 57.00
环境保护税 0.33 0.33 0.33
其他 60.32 29.96 17.79
合计 9,015.28 3,434.36 4,953.20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134.89 万元、24,290.17
万元和 16,924.56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0.05%、7.43%和 3.56%。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872.31 23,467.09 51.69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1,052.26 823.08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83.20
合计 16,924.56 24,290.17 134.8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 54,412.47 万元、38,280.76 万元
和 45,161.83 万元,主要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和递延收益。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非流动负债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借款 36,290.60 80.36% 31,600.00 82.55% 40,000.00 73.51%
应付债券 - - - - 9,213.18 16.93%
租赁负债 1,443.81 3.20% 461.24 1.20% - -
递延收益 7,327.22 16.22% 6,117.32 15.98% 4,131.96 7.5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20 0.22% 102.20 0.27% 67.33 0.12%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1,000.00 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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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合计 45,161.83 100.00% 38,280.76 100.00% 54,412.47 100.00%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分别为 40,000.00 万元、31,600.00 万元和
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保证、抵押借款 16,300.60 11,600.00 15,000.00
信用借款 19,990.00 20,000.00 25,000.00
合计 36,290.60 31,600.00 40,000.00
(2)应付债券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债券分别为 9,213.18 万元、0.00 万元和 0.00 万元,
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16.93%、0.00%和 0.00%。2020 年末,应付债券系公
司 2018 年 6 月 4 日发行可转债经摊销和偿还后所剩期末余额。
(3)租赁负债
由于适用新租赁准则,2021 年起,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
入租赁负债列报。2021 年末及 2022 年末,公司租赁负债分别为 461.24 万元及
(4)递延收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以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
成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 4,131.96 万元、6,117.32 万元和 7,327.22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59%、15.98%和 16.22%,均为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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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具体如下:
财务指标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流动比率(倍) 1.27 1.55 1.83
速动比率(倍) 0.90 1.09 1.4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4.97% 38.90% 41.74%
资产负债率(合并) 55.75% 49.34% 47.59%
财务指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8,777.51 51,753.12 46,897.40
利息保障倍数(倍) 13.01 8.28 7.33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销;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83 倍、1.55 倍及 1.27 倍,速动比率
分别为 1.41 倍、1.09 倍及 0.90 倍,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41.74%、38.90%
及 44.97%,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47.59%、49.34%及 55.75%。公司主
要偿债指标整体情况较好,保持相对稳定,其中 2020 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较高,主要是系 2020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银行存款大幅上升所
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随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的提高而呈
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主要偿债指标方面的比较情况如
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华域汽车 - 65.11% 61.32%
资产负债率(合
宁波华翔 - 44.01% 38.74%
并)
常熟汽饰 - 45.26% 4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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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2.12.31 2021.12.31 2020.12.31
钧达股份 88.93% 73.33% 43.59%
可比公司均值 - 56.93% 48.08%
新泉股份 55.75% 49.34% 47.59%
华域汽车 - 1.08 1.11
宁波华翔 - 1.51 1.66
常熟汽饰 - 0.90 0.85
流动比率(倍)
钧达股份 0.81 0.56 1.48
可比公司均值 - 1.01 1.28
新泉股份 1.27 1.55 1.83
华域汽车 - 0.84 0.89
宁波华翔 - 1.23 1.32
常熟汽饰 - 0.73 0.71
速动比率(倍)
钧达股份 0.74 0.41 1.15
可比公司均值 0.80 1.02
新泉股份 0.90 1.09 1.41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除钧达股份外尚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由上表可见,2020 及 2021 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基本高于常熟汽
饰和钧达股份,与华域汽车和宁波华翔较为接近,公司资产负债率自 2020 年以
来相比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略低。
公司报告期内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公司主要偿债指标整体情况较好,保持相
对稳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口径期末净资产为412,941.51万元,
累计债券余额为0.00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116,000
万元,占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8.09%,未超过最近
一期末净资产的50%,公司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82.83万元、21,100.62万元和
债的资金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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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产运营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运营能力相关指标具体如下:
主要指标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39 4.18 4.30
存货周转率(次) 3.45 2.89 2.85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2];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4.30 次、4.18 次及 4.39 次,存货
周转率分别为 2.85 次、2.89 次及 3.45 次。报告期各期,公司的信用政策和存货
管理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存货周转率整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主要资产运营能力指标方面的比较
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华域汽车 - 5.19 5.58
宁波华翔 - 5.05 5.21
应收账款周 常熟汽饰 - 3.35 3.36
转率(次) 钧达股份 108.90 15.03 3.40
可比公司均值 - 7.16 4.39
新泉股份 4.39 4.18 4.30
华域汽车 - 6.11 7.56
宁波华翔 - 6.57 6.44
存货周转率 常熟汽饰 - 4.69 4.31
(次) 钧达股份 26.39 8.04 3.21
可比公司均值 - 6.35 5.38
新泉股份 3.45 2.89 2.85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除钧达股份外尚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注: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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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钧达股份数据后,2020 年及 2021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
均值为 4.72 次、4.53 次,公司与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剔除钧达股份数据后,2020 年及 2021 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
为 6.10 次、5.79 次,公司存货周转率低于可比公司均值,主要系公司在模具定
制完成后至向整车企业出售前(或将开发模具成本摊销至产品中间接实现成本回
收前),作为公司的存货管理,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将其作为固定资产或长期待摊
费用核算所致。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 2022 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的
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会计科目 内容 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结构性存款 10,095.00
增值税留抵税金 13,663.75
待抵扣进项税 116.21
其他流动资产
预缴税金 5.44
其他 13.18
预付工程、设备款 19,915.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预付土地补偿款 220.57
预付办公楼购建款 1,5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截至 2022 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 2020 年非公开资
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44%,
占比较小;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增值税留抵税金,金额合计为 13,798.58 万元,
占公司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3.34%;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
预付土地补偿款及预付办公楼购建款,金额为 21,636.39 万元,占公司期末净资
产的比例为 5.24%。
报告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为结构性存款,未投资产业并购基金。报
告期内,公司持有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北京福田产业
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5%股权,2019 年末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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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0 年起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022 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产金额为 1,343.80 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0.33%,上述投资不构成财务性投
资,具体原因如下:
北京智科第一大股东为北京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为北京兴东
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北汽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北京智科的投资,目的是
联合行业内资源,加强与下游客户的协同联动,推动自身业务的发展,属于与自
身业务相关的战略性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 日披露《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23-024),根据公司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公司拟与江苏韦恩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江苏集萃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江苏纬恩复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恩复材”),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预计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纬恩复材的主营业务为碳纤维及碳纤维复合材料部件及组件的研发、生产、
销售,股东之一为江苏集萃碳纤维及复合材料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
顺应汽车轻量化趋势、加强产品材料研发的战略性投资,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七、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逐年增长,经营状况保持良
好的发展态势,总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较上年变 较上年 较上年
金额 金额 金额
动 变动 变动
营业收入 694,669.50 50.60% 461,270.00 25.33% 368,048.92 21.24%
营业成本 557,595.81 49.37% 373,299.10 31.73% 283,383.50 18.49%
主营业务毛利 126,321.96 58.78% 79,556.89 3.32% 77,000.62 35.07%
主营业务毛利率 20.19% 0.54% 19.65% -4.63% 24.28% 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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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较上年变 较上年 较上年
金额 金额 金额
动 变动 变动
营业利润 53,725.67 72.54% 31,138.10 8.11% 28,802.86 45.88%
利润总额 52,433.60 73.57% 30,209.01 4.81% 28,822.10 46.92%
净利润 47,294.57 65.35% 28,603.49 11.28% 25,705.22 42.60%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注:由于执行新收入准则, 2022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包含运费,同时追溯调整 2021 年
度报表,将 2021 年运费由销售费用重分类至主营业务成本,下同。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625,547.65 90.05% 404,917.00 87.78% 317,174.91 86.18%
其他业务收入 69,121.85 9.95% 56,353.00 12.22% 50,874.01 13.82%
合计 694,669.50 100.00% 461,270.00 100.00% 368,048.92 100.00%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汽车内外饰件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
务收入主要为仪表板总成、门内护板总成、保险杠总成等汽车内外饰件收入,报
告期各期,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分别为 317,174.91 万元、404,917.00 万元及
逐年上升。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模具及原材料销售收入,报告期各期分别为
报告期内,国内汽车产销量有所波动,而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复合
增长率为 40.44%,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战略层面:紧贴产业集群,增强对客户的全国及全球配套
为提高对客户的影响力,及时跟进客户生产需求并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输成
本,公司采取紧贴汽车产业集群的战略,在原有生产基地的基础上,2019 年以
来新增宁德新泉、马来西亚新泉、上海新泉、常州新泉、宁波新泉、墨西哥新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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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美国新泉等生产基地,并新设香港新泉作为跨境贸易中心,加强了对客户的全
国及全球配套,上述子公司的相继量产推动了公司收入规模的上升。
(2)客户结构层面:深耕自主品牌,新增新势力品牌配套
一方面,公司以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优化为推动力,通过卓越的产品品质和
快速响应的服务,抓住机遇,提升商用车客户的渗透率,深耕自主品牌乘用车客
户,积极拓展合资品牌和外资品牌客户,不断加深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另一方面,
公司近年来始终紧跟汽车行业发展趋势,把握汽车行业智能化、电动化转型的机
遇,积极拓展新能源领域客户,目前已与国际知名品牌电动车企业、比亚迪、理
想汽车等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并取得蔚来、极氪、合创等新势力品牌项目定点。
(3)产品价值层面:得益于汽车消费属性提升,主要产品单套价值上升
随着汽车消费属性的提升,个性化、智能化的需求推动内外饰件在视觉、触
觉、功能等方面均有所提升,因此公司产品在设计方案、材料使用及工艺路径层
面均有所升级,带动公司单品价值量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平均单价从
元/套上涨至 1,259.97 元/套,门内护板总成由 679.55 元/套上涨至 1,295.44
元/套,单车配套价值量的提升进一步推动了公司收入上涨。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仪表板总成 429,966.82 68.73% 226,779.19 56.01% 153,324.86 48.34%
门内护板总成 125,334.43 20.04% 65,429.03 16.16% 47,648.69 15.02%
立柱护板总成 8,519.54 1.36% 11,094.96 2.74% 9,623.98 3.03%
乘
用 保险杠总成 4,331.97 0.69% 3,598.02 0.89% 1,504.32 0.47%
车
流水槽盖板总成 657.34 0.11% 615.51 0.15% 621.32 0.20%
其他饰件产品 19,409.73 3.10% 14,659.71 3.62% 13,000.31 4.10%
小计 588,219.82 94.03% 322,176.41 79.57% 225,723.48 71.17%
商 仪表板总成 26,043.51 4.16% 58,624.70 14.48% 65,377.74 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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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用 顶置文件柜总成 5,410.92 0.86% 15,405.30 3.80% 19,995.29 6.30%
车
门内护板总成 2,241.68 0.36% 4,136.50 1.02% 2,956.48 0.93%
其他饰件产品 3,631.71 0.58% 4,574.09 1.13% 3,121.93 0.98%
小计 37,327.83 5.97% 82,740.59 20.43% 91,451.43 28.83%
合 计 625,547.65 100.00% 404,917.00 100.00% 317,174.9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上升,各产品销售收入的变动主要受公司
项目承接情况及下游配套车型产销量波动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营产品的
收入变动分析如下:
(1)乘用车产品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包括乘用车及商用车内外饰件收入,其中乘用车产品收入
占比较高,包括仪表板总成、门内护板总成、立柱护板总成等。报告期各期,乘
用车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225,723.48 万元、322,176.41 万元及 588,219.82 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1.17%、79.57%及 94.03%。报告期内,公司深耕
自主品牌乘用车客户,把握汽车行业智能化、电动化转型的机遇,积极拓展新能
源领域客户,乘用车内外饰件收入持续上升,公司乘用车产品的收入变动分析如
下:
升 42.73%,主要原因系:(1)仪表板总成收入较上年同比增加 73,454.33 万元,
其中 2021 年度新增全球知名新能源汽车畅销车型及领克 01 的仪表板总成项目,
上年新增的奇瑞汽车瑞虎 8PLUS 项目于 2021 年度全面上量,上述项目共计带来
元,其中 2021 年度新增领克 01 门内护板总成配套,上年新增的长城汽车哈弗初
恋项目于 2021 年度全面上量,上述项目共计带来 21,934.14 万元收入增量。
上升 82.58%,主要系 2022 年度公司新增全球知名新能源汽车畅销车型门内护板
总成、手套箱及座椅零部件等配套,新增理想汽车外饰件、极氪内饰件、比亚迪
元 Plus 内饰件项目,且上年新增的全球知名新能源汽车畅销车型仪表板总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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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于 2022 年全面上量,推动公司乘用车产品收入持续上升。
(2)商用车产品收入变动分析
公司坚持“立足商用车市场、大力拓展乘用车市场”的经营战略,保持了在
商用车市场的传统优势,报告期各期,商用车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 91,451.43 万
元、82,740.59 万元及 37,327.83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8.83%、
车产销量由增转跌,全年商用车产销量同比下降 10.7%和 6.6%,公司商用车仪
表板总成、顶置文件柜总成收入有所下降。
降 54.89%。商用车生产资料属性较强,与宏观经济、基建投资、房地产投资等
因素高度相关,2022 年度,由于宏观经济波动,商用车产销量同比下降 31.90%
及 31.20%,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商用车产品收入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华东 419,250.64 67.02% 246,794.28 60.95% 208,949.14 65.88%
华中 23,808.44 3.81% 20,645.43 5.10% 30,302.60 9.55%
华北 43,023.25 6.88% 44,182.85 10.91% 21,795.59 6.87%
西北 27,100.73 4.33% 25,546.43 6.31% 12,603.35 3.97%
西南 25,714.47 4.11% 21,124.36 5.22% 10,547.17 3.33%
东北 9,063.31 1.45% 15,481.21 3.82% 19,896.46 6.27%
华南 17,083.05 2.73% 8,384.61 2.07% 3,546.36 1.12%
内销小计 565,043.88 90.33% 382,159.17 94.38% 307,640.67 96.99%
东南亚地区 19,467.56 3.11% 13,664.07 3.37% 9,534.24 3.01%
北美地区 40,933.82 6.54% 9,093.75 2.25% - -
欧洲地区 102.39 0.0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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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外销小计 60,503.77 9.67% 22,757.82 5.62% 9,534.24 3.01%
合 计 625,547.65 100.00% 404,917.00 100.00% 317,174.91 100.00%
由上表可知,公司销售以内销为主,报告期各期,公司内销收入分别为
别为 96.99%、94.38%及 90.33%。报告期内,为提高对客户的影响能力,及时跟
进客户生产需求并最大限度地降低运输成本,公司采取紧贴汽车产业集群的战
略,在江苏常州、浙江宁波、上海、山东青岛、安徽芜湖、吉林长春、重庆、成
都、天津、北京、陕西西安、湖南长沙、广东佛山等全国性汽车产业基地或主要
客户所在地建立了生产基地,直接配套华东、东北、西南、华北、西北、华中和
华南汽车产业群及周边辐射客户。
为拓宽销售渠道,增强全球化配套能力,进一步加深与客户合作,公司于
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9,534.24 万元、22,757.82 万元及 60,503.77 万元,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01%、5.62%及 9.67%,销售区域主要集中于东南亚及
北美。随着马来西亚新泉、墨西哥新泉的投产及境外客户配套的稳步推进,报告
期内公司的外销收入占比逐期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季度 149,009.83 21.45% 111,789.35 24.24% 66,372.64 18.03%
二季度 132,302.68 19.05% 114,379.65 24.80% 89,977.13 24.45%
三季度 190,790.84 27.46% 100,212.38 21.73% 99,876.91 27.14%
四季度 222,566.15 32.04% 134,888.62 29.24% 111,822.24 30.38%
合计 694,669.50 100.00% 461,270.00 100.00% 368,048.92 100.00%
公司收入的时间分布主要受到项目量产时间、新项目承接等因素的影响,而
上述因素主要取决于整车车型开发和生产计划,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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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业绩压力、元旦春节等购车高峰等因素影响,第四季度的收入占比略高于全
年平均。2020 年第一季度收入占比较低,主要系 2020 年第一季度整车制造商产
销量下降,公司复工率较低,随着下游需求回升,公司复工率逐步上升,积压的
需求在第四季度上量,导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2022 年第二季度收入占比
较低,主要系受到市场因素影响,以上海地区为主的整车制造商产量下降所致。
(1)产品特点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商用车及乘用车内外饰件,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在具体
产品型号上呈现多样化的特点。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在产品设计、模具开发
制造、多工艺产品生产于一体的全流程业务能力,并完善布局生产制造基地以满
足近地化供应,有效实现了不同客户的要求,并保证了产品质量和及时交货。未
来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将在一体化全流程管理上对公司的管理团队提出更高要
求。
(2)业务模式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形成了较为成熟、稳定的业务模式。报告期内,公司业
务模式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二)公
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成长性良好,2020 年至 2022 年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17,174.91 万元、
的稳步增长反映了公司良好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强的产品竞争能力。在相关车型
的生命周期内,公司产品的销售具有较高的可持续性。未来,随着公司新客户及
新项目的不断开拓,将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收入的持续提升产生重大影响。
(3)行业竞争程度
在整车配套市场分工的背景下,汽车内饰件的一级供应商直接为整车制造商
供应总成模块部件,双方之间往往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所处行业的
竞争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二)行业竞争
格局、市场集中情况、发行人产品的市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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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外部市场环境
尽管近年来国内外汽车产销量均有所波动,但是随着国际整车厂全球化生产
及采购战略,中国汽车内外饰件企业凭借优良的产品质量、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价
格和积极的政策支持,在全球汽车零部件中的市场份额越来越高。汽车饰件行业
外部市场环境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三)行业
发展概况及发展趋势”。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 499,225.69 89.53% 325,360.11 87.16% 240,174.29 84.75%
其他业务成本 58,370.12 10.47% 47,938.99 12.84% 43,209.21 15.25%
合计 557,595.81 100.00% 373,299.10 100.00% 283,383.50 100.00%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分
别为 240,174.29 万元、325,360.11 万元及 499,225.69 万元,占同期营业成本的
比例分别为 84.75%、87.16%和 89.53%。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划分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仪表板总成 336,721.38 67.45% 182,794.58 56.18% 118,914.40 49.51%
门内护板总成 107,403.54 21.51% 57,916.52 17.80% 42,403.61 17.66%
乘 立柱护板总成 7,162.53 1.43% 9,862.75 3.03% 7,970.45 3.32%
用
车 保险杠总成 3,434.54 0.69% 2,940.75 0.90% 1,239.20 0.52%
流水槽盖板总成 514.04 0.10% 467.61 0.14% 368.96 0.15%
其他饰件产品 13,307.96 2.67% 10,159.45 3.12% 10,298.70 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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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成本 占比
小计 468,543.99 93.85% 264,141.66 81.18% 181,195.30 75.44%
仪表板总成 21,138.97 4.23% 42,401.22 13.03% 39,804.98 16.57%
顶置文件柜总成 4,748.88 0.95% 12,437.21 3.82% 14,403.80 6.00%
商
用 门内护板总成 1,474.77 0.30% 2,358.04 0.72% 2,111.14 0.88%
车
其他饰件产品 3,319.09 0.66% 4,021.98 1.24% 2,659.05 1.11%
小计 30,681.70 6.15% 61,218.45 18.82% 58,978.99 24.56%
合 计 499,225.69 100.00% 325,360.11 100.00% 100.00%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呈现逐年上升
的趋势,增长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趋势相匹配。其中,随着仪表板总成和门
内护板总成收入占比逐步提高,两者主营业务成本占比的提升最为明显。
(三)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126,321.96 92.16% 79,556.89 90.44% 77,000.62 90.95%
其他业务毛利 10,751.73 7.84% 8,414.01 9.56% 7,664.80 9.05%
合 计 137,073.69 100.00% 87,970.90 100.00% 84,665.4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公司各主营产品的毛利结构如下
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仪表板总成 93,245.44 73.82% 43,984.60 55.29% 34,410.46 44.69%
门内护板总成 17,930.89 14.19% 7,512.51 9.44% 5,245.08 6.81%
乘 立柱护板总成 1,357.01 1.07% 1,232.21 1.55% 1,653.53 2.15%
用
车 保险杠总成 897.43 0.71% 657.27 0.83% 265.12 0.34%
流水槽盖板总成 143.30 0.11% 147.90 0.19% 252.36 0.33%
其他饰件产品 6,101.77 4.83% 4,500.26 5.66% 2,701.61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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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毛利 占比
小计 119,675.83 94.74% 58,034.75 72.95% 44,528.16 57.83%
仪表板总成 4,904.55 3.88% 16,223.47 20.39% 25,572.76 33.21%
顶置文件柜总成 662.05 0.52% 2,968.09 3.73% 5,591.49 7.26%
商
用 门内护板总成 766.91 0.61% 1,778.46 2.24% 845.33 1.10%
车
其他饰件产品 312.62 0.25% 552.11 0.69% 462.88 0.60%
小计 6,646.13 5.26% 21,522.13 27.05% 32,472.46 42.17%
合 计 126,321.96 100.00% 79,556.89 100.00% 77,000.62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金额分别为 77,000.62 万元、79,556.89 万元
及 126,321.96 万元。若剔除适用新收入准则的影响,2022 年的毛利金额为
动趋势保持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毛利率如下:
单位:万元、万件、元/套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主营业务收入 625,547.65 54.49% 404,917.00 27.66% 317,174.91 23.01%
主营业务成本 499,225.69 53.44% 325,360.11 35.47% 240,174.29 19.59%
销售数量 570.97 25.30% 455.70 14.12% 399.31 19.34%
平均单价 1,095.58 23.30% 888.56 11.87% 794.31 3.07%
平均单位成本 874.34 22.46% 713.98 18.71% 601.47 0.21%
主营业务毛利率 20.19% 0.54% 19.65% -4.63% 24.28% 2.17%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的平均单价分别为 794.31 元/套、888.56 元/套及
套,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4.28%、19.65%及 20.19%,若剔除适用新收入准则
的影响,2021 年及 2022 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22.21%及 22.04%。
毛利率分析口径的一致性,如无特别说明,以下主营产品毛利率的计算过程中,
不包含主营业务成本中的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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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仪表板总成 23.43% 68.73% 21.60% 56.01% 22.44% 48.34%
门内护板总成 15.83% 20.04% 12.83% 16.16% 11.01% 15.02%
立柱护板总成 16.27% 1.36% 12.81% 2.74% 17.18% 3.03%
乘
用 保险杠总成 20.72% 0.69% 18.44% 0.89% 17.62% 0.47%
车
流水槽盖板总成 24.22% 0.11% 26.79% 0.15% 40.62% 0.20%
其他饰件产品 34.96% 3.10% 36.42% 3.62% 20.78% 4.10%
小计 22.07% 94.03% 20.17% 79.57% 19.73% 71.17%
仪表板总成 22.62% 4.16% 32.30% 14.48% 39.12% 20.61%
顶置文件柜总成 13.78% 0.86% 22.25% 3.80% 27.96% 6.30%
商
用 门内护板总成 35.90% 0.36% 44.29% 1.02% 28.59% 0.93%
车
其他饰件产品 17.41% 0.58% 16.77% 1.13% 14.83% 0.98%
小计 21.63% 5.97% 30.17% 20.43% 35.51% 28.83%
合 计 22.04% 100.00% 22.21% 100.00% 24.28% 100.00%
下降 2.07 个百分点,主要系受前期需求透支、经济结构转型影响,2021 年第二
季度后,商用车产销量由增转跌,全年商用车产销量同比下降 10.7%和 6.6%,
公司商用车仪表板总成、顶置文件柜等高毛利率产品收入占比下降。
下降 0.17 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门内护板总成毛利率有所上升,主要系 2022
年新增毛利率较高的全球知名新能源汽车畅销车型、极氪 001 门内护板总成项目
所致;商用车产品整体毛利率有所下滑,主要系 2022 年全国商用车产销量同比
下降 31.90%及 31.20%,导致公司商用车产品收入有所下降。受产能利用率下降
影响,公司商用车产品单位成本上升,毛利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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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司名称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可比公司均值 - 16.71% 18.99%
新泉股份 20.19% 19.65% 24.28%
数据来源:同行业上市公司定期报告,除钧达股份外尚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
注:华域汽车、钧达股份 2021 年度及以后主营业务成本包含运输费用;宁波华翔、常
熟汽饰 2020 年度及以后主营业务成本包含运输费用;公司 2021 及 2022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
包含运输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华域汽车、宁波华翔,2021 年度低于
常熟汽饰。随着汽车消费属性的增强,汽车饰件在材料、工艺及设计层面均有提
升空间,汽车饰件设计特性将更加突显,从而促使行业利润保持在较高水平。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销售费用 13,272.36 1.91% 9,748.64 2.11% 16,690.37 4.53%
管理费用 31,208.51 4.49% 21,436.72 4.65% 16,264.94 4.42%
研发费用 30,618.25 4.41% 22,473.45 4.87% 15,079.33 4.10%
财务费用 -2.99 0.00% 2,806.34 0.61% 4,467.50 1.21%
合计 75,096.13 10.81% 56,465.15 12.24% 52,502.14 14.26%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52,502.14 万元、56,465.15 万元和
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费、包装费、仓储费等。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
用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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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资 768.88 5.79% 1,058.94 10.86% 1,028.11 6.16%
仓储费 2,970.13 22.38% 2,806.54 28.79% 2,586.50 15.50%
包装费 5,668.50 42.71% 4,403.05 45.17% 3,463.08 20.75%
运费 - - - - 8,383.39 50.23%
三包费 2,708.45 20.41% 1,216.79 12.48% 1,003.21 6.01%
其他 1,156.40 8.71% 263.32 2.70% 226.07 1.35%
合计 13,272.36 100.00% 9,748.64 100.00% 16,690.3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 16,690.37 万元、9,748.64 万元和 13,272.36
万元,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4.53%、2.11%和 1.91%。若剔除运费重分类影响,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销售费用分别为 20,124.68 万元及 24,850.77 万元,销售费用
率分别为 4.36%及 3.58%,2022 年度销售费用率有所下降,主要系西安新泉开始
量产、部分项目更改生产基地及交货方式,提高了公司近地化配套比例,包装、
仓储及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下降所致。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费、办公费等。报告期各期,公司管
理费用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工资及福利性支出 14,247.49 45.65% 7,585.78 35.39% 4,993.85 30.70%
差旅费 691.94 2.22% 766.60 3.58% 581.76 3.58%
社保及公积金 1,263.44 4.05% 933.82 4.36% 520.08 3.20%
业务招待费 1,474.21 4.72% 1,406.47 6.56% 936.91 5.76%
办公费 1,135.75 3.64% 938.44 4.38% 704.30 4.33%
水电及采暖费 719.68 2.31% 589.53 2.75% 577.99 3.55%
保险费 223.45 0.72% 198.76 0.93% 137.10 0.84%
无形资产摊销及折旧 5,839.61 18.71% 4,431.41 20.67% 3,158.76 19.42%
税金及附加 95.96 0.31% 58.55 0.27% 39.09 0.24%
审计及咨询费 647.29 2.07% 783.19 3.65% 942.80 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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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限制性股票成本 - - 676.68 3.16% 1,353.35 8.32%
租赁费 1,546.50 4.96% 772.56 3.60% 1,016.67 6.25%
其他 3,323.19 10.65% 2,294.93 10.71% 1,302.28 8.01%
合计 31,208.51 100.00% 21,436.72 100.00% 16,264.9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 16,264.94 万元、21,436.72 万元和 31,208.5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2%、4.65%和 4.49%,管理费用率呈小幅波
动趋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日渐扩大,公司管理团队随之扩张,人数及人均薪
酬有所增长,公司管理费用金额逐年上升;报告期内无形资产摊销及折旧金额持
续上升,主要系报告期内新设生产基地,办公设备等资产折旧摊销金额增加所致。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直接材料、燃料及动力费等。报告期各期,
公司的研发费用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投入 11,244.91 36.73% 7,286.17 32.42% 4,741.84 31.45%
直接人工 13,729.05 44.84% 10,726.57 47.73% 7,514.50 49.83%
折旧 523.53 1.71% 426.11 1.90% 327.55 2.17%
设计费 3,940.11 12.87% 2,667.54 11.87% 1,618.27 10.73%
差旅费 851.43 2.78% 923.18 4.11% 717.11 4.76%
其他 329.21 1.08% 443.88 1.98% 160.06 1.06%
合 计 30,618.25 100.00% 22,473.45 100.00% 15,079.3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15,079.33 万元、22,473.45 万元和 30,618.2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10%、4.87%和 4.41%。报告期内,公司重视
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研发投入强度不断提升,为公司产品升级和优化产品结构
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 4,467.50 万元、2,806.34 万元和-2.9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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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财务费用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利息费用 4,364.95 4,148.36 4,552.99
减:利息收入 1,560.94 1,556.77 603.64
汇兑损益 -2,992.08 58.72 438.05
其他 185.08 156.02 80.10
合 计 -2.99 2,806.34 4,467.50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水平较为稳定,2021 年度利息收入随存款规模的
增加而增加。2022 年度,公司财务费用较低,主要系 2022 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
走高,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五)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政府补助 12.65 14.26 25.56
其他 4.35 27.73 44.42
合 计 17.00 41.99 69.98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69.98 万元、41.99 万元和 17.00 万元,
主要是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款,金额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185.81 814.63 44.42
对外捐赠 573.00 120.00 -
罚款滞纳金支出 110.65 36.16 -
资产报废、毁损支出 438.45 - -
其他 1.17 0.29 6.32
合 计 1,309.08 971.09 50.74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 50.74 万元、971.09 万元和 1,309.08 万
元,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和对外捐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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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税款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722.72 639.52 402.77
教育费附加 613.69 508.36 316.99
印花税 479.21 232.96 186.75
房产税 884.55 864.84 542.29
城镇土地使用税 322.28 278.50 291.71
车船使用税 2.84 0.34 0.26
环境保护税 1.85 1.32 1.88
水利基金 83.77 70.35 43.81
合 计 3,110.89 2,596.19 1,786.46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1,786.46 万元、2,596.19 万元和 3,110.89
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20%、8.59%和 5.93%,主要由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构成。
报告期各期,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3,116.88 万元、1,605.51 万元和 5,139.03
万元,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81%、5.31%和 9.80%。
(七)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主要由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构成,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51.15 526.17 -
合 计 51.15 526.17 -
(八)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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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3.72 1,878.71 -24.0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
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
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 450.71 735.66 0.34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
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
-671.65 -113.43 40.15
出
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993.36 3,677.79 1,185.48
减:所得税影响额 253.47 979.78 141.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0.04 -37.55 -25.49
合 计 739.85 2,735.56 1,069.7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7,057.72 28,401.44 25,769.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八、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547.23 21,100.62 1,382.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377.25 -83,567.82 -32,519.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78.03 -15,086.35 129,094.3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473.68 -78,017.26 97,785.72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959.39 144,976.66 47,190.9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5,485.71 66,959.39 144,976.66
(一)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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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556,565.23 331,666.60 248,036.4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42,752.04 320,891.98 241,689.97
收到的税费返还 7,550.75 1,508.32 1,581.7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62.43 9,266.30 4,764.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481,018.00 310,565.98 246,653.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70,472.83 233,315.44 199,486.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3,662.45 46,059.41 30,401.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699.69 18,964.00 9,823.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5,183.03 12,227.13 6,942.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547.23 21,100.62 1,382.83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382.83 万元、21,100.62 万
元和 75,547.23 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公司的销售回款情况良好。报告期各期,
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间有所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净利润 47,294.57 28,603.49 25,705.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547.23 21,100.62 1,382.8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与净利润差异 28,252.66 -7,502.87 -24,322.39
其中:净利润中非现流明细(资产减值准备、固
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0,286.57 20,862.50 16,288.02
等)
净利润中非经营明细(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公 -5,432.47 692.45 4,209.66
允价值变动损失、财务费用、投资损失等)
存货的减少 -27,106.66 -38,579.11 -21,489.2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69,399.49 34,496.69 28,553.8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99,904.72 -24,975.42 -51,884.67
由上表可知,2020 年度及 2022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
当期净利润差异较大,原因如下:
净利润 24,322.39 万元,主要系存货余额的增加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2020
年第一季度整车制造商产销量下降,公司复工率较低,随着下游需求回升,公司
复工率逐步上升,积压的需求在第四季度上量,导致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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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库存商品余额亦有所上升;当年经营规模的上升导致公司采购需求上升,当年
采购金额及付款金额增加,导致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上述综合因素使得公司
期净利润 28,252.66 万元,主要系净利润中非现流明细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所致。随着公司生产经营的扩张,土地厂房及机器设备陆续投入,2022 年度公
司非现流明细金额较高;2022 年收入较 2021 年同比上升 50.60%,经营规模的
上升导致采购金额的上升,经营性应付项目有所增加。
(二)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37,523.31 100,561.06 1,092.20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7,000.00 96,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90.71 490.8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118,900.56 184,128.88 33,611.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9,991.03 123,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377.25 -83,567.82 -32,519.00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2,519.00 万元、
-83,567.82 万元和-81,377.25 万元。主要为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支付的现金,报告期内,由于公司近年来销售规模扩大,且处于生产基地建
设和布局的阶段,相应的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方面的投资支出需求加大,投资
活动现金流量一直为负,与公司的实际情况相符。2021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
额较大,主要系 2021 年度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闲置部分投资理财产品所
致;2022 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大,主要系 2022 年新建芜湖新泉志和、合
肥新泉以及芜湖新泉增加厂房设备投入等导致现金流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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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5,859.02 136,278.24 329,627.00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26,899.5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3,000.60 57,609.42 101,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2,858.42 78,668.82 101,727.4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537.05 151,364.59 200,532.6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76,050.00 58,215.78 83,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4,814.29 14,837.18 12,483.8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1,672.77 78,311.63 105,048.7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678.03 -15,086.35 129,094.38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的业务开展和资金需求情况合理安排银行借款、资
本市场融资等筹资活动,并于相应借款到期后按时还本付息,充分提高资金运营
效率。2020 年,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18,777.12 万元,导
致当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多。
九、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系根据发展规划和现实状况,用于购买
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支出金额分别为
报告期内,公司资本性支出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有力地推动了公司生产
规模的扩大和盈利能力的增强,增强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为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及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持续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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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技术创新分析
(一)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现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技术为发展先导,通过技术引进及自主开发的方式,
确立了在行业内领先的技术地位,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拥有
专利 139 项,其中发明专利 6 项、实用新型专利 132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现
阶段,公司在同步研发、模具开发、检测试验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技术优势,使
得公司成为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技术先进性具体参见本募集说明
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八、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情况”。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
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基础,通过对同步开发、模具开发、产品总成制造等环节
技术的深入研究,不断开发出符合汽车制造商整体设计风格的汽车饰件总成产
品。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正在参与且尚未结项的客户同步开发饰件产品
项目共计 162 个,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阶段 数量
总 计 162
(三)保持持续技术创新的机制和安排
公司主要通过加强技术管理来提升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水平,具体表现为采
用先进的方法对产品及技术开发进行管理,从而促进技术创新,增强公司技术在
行业内的竞争力。
科学的决策是新产品研发成功的基础,合理的决策机制是决策科学化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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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司以技术研发项目为核心,建立了集情报信息系统、智囊参谋系统、决
策管理系统、执行实施系统、监督管理系统及反馈回报系统于一体的内部决策机
制,有效实现机制内各系统联动,为项目研发决策提供充分保障。
公司技术研发机构在确定新产品研发项目目标时,尽可能采用定量描述,确
保每位研发人员都能够明确项目开发目标。由于目标描述简洁明了并易于项目考
核,促使项目团队成员明确项目所要实现的期望结果,明确项目管理的努力方向,
进而提高整体研发效率。
项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会使研发进度发生变动,并引起项目范围、成本、质
量等变化,因此必须对项目进度进行严格的控制。该方面的主要工作包括:分析
和确定影响项目进度的因素和环境条件,加强管理和控制能够引起项目进度变动
的因素;分析和确认各方面提出项目变动要求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即分析和确认
项目进度变动是否已实际发生,以及变动的风险和内容。当项目进度发生变动时,
应迅速对其进行管理和控制,使其变动朝有益于项目持续开发的方向发展,努力
消除项目进度变动的不利影响,加快项目的持续完成。
十一、重大担保、仲裁、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
项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
中有关规定,不存在为合并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重大仲裁、诉讼事项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
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无作为当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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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的其他重大未了结诉讼或仲裁案件事项。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或有事项。
(四)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发生影响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十二、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司
现有业务基础及技术储备而确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发生变化,亦不产
生资产整合事项。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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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一、合法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受到行政处罚情况如下: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被北京市怀柔区生态环境局处以
罚款 1 万元。
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处罚情况说明》,确认北京新泉及时加装了净化装置,积极
改正,未造成重大环境影响且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险因素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建立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以及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九
十七条的规定,被宁波杭州湾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 12.5 万元。
具《证明》,确认宁波新泉志和按时缴纳了全部罚款并整改完毕,该行为不属于
情节严重且未导致安全事故。
生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受到青岛
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警告的行政处罚,根据青岛市即墨区卫生健康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青岛新泉上述情形属于轻微情形,因此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不会对本次发
行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上述处罚情形外,发行人
及其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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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事项。
(三)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
存在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
况,以及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以及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
用的情形,且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
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情况
新泉股份控股股东为新泉投资。新泉投资的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截至募集
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新泉投资不存在其他控制的企业。
(二)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唐敖齐、唐志华。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发行人及
其子公司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新泉投资。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为避免同业竞争,保障公司利益,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唐敖
齐、唐志华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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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公司将会公允地对待各下属企业,并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的地位或利用通过这种地位获得的信息,作出不利于公司而有利于其他下属
企业的决定或判断;本人/本公司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公司
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或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将严
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
间接从事与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
接或间接拥有与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且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的
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绝对或相对的控制权。本人/本公司承诺不为自己
或他人谋取属于公司或其所控制的企业的商业机会;若本人/本公司获得的任何
商业机会与公司或其所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可能构成
竞争,将立即通知公司,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公司或其所控制的企业。本人
/本公司将利用其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经济实体的控制权,促使该等单位
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连带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公司及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
(四)独立董事对同业竞争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同业竞争情况发表的意见如下:
公司与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实际控制人唐敖齐、唐志华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
在实质性同业竞争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实际控制人唐敖齐、唐志华
及其控制的企业对于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已经采取了必要且有效的避免措施。
四、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新泉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唐敖齐、唐志华,其基本情况参
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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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 19 家子公司,子公司基本情况参见本募
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图及对其他企业
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持有公司 5.00%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如下: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直接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 数量
新泉投资 127,153,572 26.09%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唐志华 54,007,460 11.08% 无 - 境内自然人
注: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新泉投资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唐志华直接持
有发行人 11.08%股份,持股新泉投资 49.00%,共同实际控制人唐敖齐持股新泉投资 51.00%。
除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参见本募
集说明书之“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之“三、同业竞争情况”。
关联自然人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前述人员关系密切
的近亲属,控股股东新泉投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见本募集说
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为:唐敖齐(总经理)、唐志华(执行董事)、曹燕(监事)。
除上述关联法人外,发行人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主要企业如下:
序号 名称 关联关系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敖齐配偶的弟弟朱伟持有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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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志华配偶的弟弟谈明,持
有该公司 98%的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唐志华配偶的父亲
谈耀华持有该公司 2%的股权。
发行人董事兼财务总监李新芳的弟弟李新平持
总经理。
发行人董事兼财务总监李新芳的弟弟李新平
总经理。
发行人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波的配偶马颖持有
该公司 100%股权,并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二)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为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
内部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886.56 600.86 534.05
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 0.14% 0.15% 0.17%
(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无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四)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合并范围以外的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
用情况。
(五)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交易汇总如下:
项目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886.56 600.86 534.05
(六)关联交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及关联担保,关联交易较
少,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资金违规占用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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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七)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
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
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
公司和公司其他股股东的利益。??除承担上述义务以外,公司的控股股东还负
有如下义务:??(二) 在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拟从事的关联交易
时,控股股东应该依法回避表决??
(2)《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
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未能出席股东大会的
关联股东,不得就该事项授权代理人代为表决,其代理人也应参照本款有关关联
股东回避的规定予以回避。股东大会在表决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时,有关联关系的
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如下:(一)股东大会审议的某一事项与某股东存在关联
关系,该关联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并申请回避;
(二)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会议主持人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股东与关
联交易事项的关联关系;(三)知情的其他股东有权口头或书面提出关联股东回
避的申请,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应作出回避与否的决定;(四)会议主持人明确
宣布关联股东回避,而由非关联股东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五) 股东大
会对有关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议时,视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不同,分别由出席股
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六)关联股东
未就关联交易事项按上述程序进行关联信息披露和回避的,股东大会有权撤销有
关该关联交易事项的一切决议。
(3)《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九)在股
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4)《公司章程》第一百〇八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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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的权限,建立严
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
报股东大会批准。
(5)《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九条: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下列职权:??就
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下的范围内,董事会有权作出决定。超过股东大会授予董
事会的上述职权范围的有关事项,应当报股东大会批准??
(6)《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个人或者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
接或者间接与公司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
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批准同意,均应当尽快向
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除非有关联关系的董事按照本条前款的要
求向董事会作了披露,并且董事会在不将其计入法定人数,该董事亦未参加表决
的会议上批准了该事项,否则公司有权撤销该合同,交易或者安排,但在对方是
善意第三人的情况下除外。董事会在关联交易审议和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
的回避和表决程序:(一)董事会审议的某一事项与某董事有关联关系,该关联
董事应当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向公司董事会披露其关联关系;(二)董事会在审
议关联关系事项时,会议主持人明确宣布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和关联交易事项的关
系,并宣布关联董事回避,并由非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表决;(三)
董事会就关联事项形成决议须由全体非关联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四)关
联董事未就关联事项按以上程序进行关联信息披露或回避,董事会有权撤销有关
该关联交易事项的一切决议。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人和关联关系的认定、关联人报备、关联交易
及定价、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和追求责任进行了具体规定,
以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保护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十八条 除具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事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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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以下特别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
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新泉投资,实际控制人唐敖齐、唐志华就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
作出以下承诺:“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行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权利,履行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义务,保持公司
在资产、财务、人员、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
东的地位促使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做出侵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不以借
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在与公司发生关联
交易时,本人/本公司自身并将促使所控制的主体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
易条件进行,不会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
惠的条件,并善意、严格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公司
将确保其自身及其控制的主体不通过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超出上述规定
以外的特殊利益,不会进行有损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若违反上述
承诺,本人/本公司将连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公司及
其中小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八)关联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已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了相关
程序。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
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且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以
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均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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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资金净额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合计 138,836.86 116,000.00
注: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合计金额为 34,800.00 万元,
占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 116,000.00 万元的比例为 30%。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项目
资金需要,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项目需要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
之前,如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
经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
调整。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基础及技术储备
而确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发生变化。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
进一步加深同整车厂商的协同配套关系,推动公司协同创新能力的提升,实现与
整车厂商共同成长壮大。同时本项目的建设还将有助于公司抢抓市场发展新机
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盈利规模,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二、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实施背景及新增产能合理性
(一)汽车产销量及新能源汽车产销增长为零部件企业带来新机遇
中汽协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608.2 万辆、2,627.5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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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同比分别增长 3.4%、3.8%,其中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 2,140.8 万辆、2,148.2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7.1%、6.5%,占汽车产销比重分别达到 82.1%、81.8%。2022
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702.1 万辆、2,686.4 万辆,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
成 2,383.6 万辆、2,356.3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1.2%、9.5%。2022 年,我国新能
源汽车发展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 705.8 万辆和 688.7 万辆,
同比分别增长 96.9%和 93.4%,市场渗透率达到 25.6%。汽车产销量和新能源汽
车增长明显,带动我国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有望重构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体系,我国头部汽车零部
件企业有望成长为全球性的领军企业。在汽车行业处于技术创新、产业转型、产
品升级的重要阶段,随着汽车产业加速向智能化、电动化、网联化方向进一步发
展,我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将迎来更广阔的市场发展机遇。
(二)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产业集群效应形成,就近配套成为行业发
展趋势
为满足汽车制造 JIT(Just In Time,准时制生产方式)的主流生产管理模式
的配套需求,配套整车产能,与整车产能分布相适应的就近定点配套模式成为零
部件产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已形成围
绕整车制造企业聚集、配套的区域产业集群。
(三)国家政策鼓励为行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围环境
汽车工业的发展可以推动许多工业的发展,是高度技术密集型的行业,对经
济发展起着支柱性的作用,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为汽车工业的发
展创造了良好的宏观市场环境。
综上所述,汽车产销量的上升及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提高为公司带来了新的
发展机遇,在政策鼓励的背景下,基于近地化配套的现实需求实施本次可转债发
行的募投项目具有合理性。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一)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扩建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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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新型产业基地,满足客户 Tier0.5 级合作需求
传统整车厂商与零部件企业多采取 Tier1、Tier2 等合作模式,Tier1 是将上
游材料加工组装形成相关零部件后,再向整车厂供应,在产业链中,整车厂须面
对众多 Tier1 供应商,产业链较长,且影响开发效率和管理效率。Tier 0.5 级合作
模式是通过将大量 Tier1 供应的零部件进行整合并形成模块化、系统化集成产品
向整车企业供应,整车企业只需管理和对接 Tier 0.5 级供应商,一方面有利于整
车厂商提升开发效率和造车效率,另一方面还有利于整车厂商精简供应链和降低
管理成本,已成为汽车产业未来发展趋势。对 Tier 0.5 级供应商而言,不仅能更
好地满足整车企业对于供应链管理的需求,提升配套单车价值量,同时也将增强
Tier 0.5 级供应商与整车厂的合作粘性。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具有强大的技术实力、产品配套供应能力和高效的
管理效率,并已完成多项集成整合的模块化、系统化产品配套服务,具备成为
Tier 0.5 级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迅速,与多家整车企业建
立了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在 Tier 0.5 级供应模式市场趋势推动下,已有多家整
车厂商寻求同公司建立新型供应合作。为满足下游市场需求,公司有必要建设满
足 Tier 0.5 级合作要求的新型产业配套基地,推动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的提升,为公司未来快速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本项目将在上海建设新型产业配套基地,进一步加深同整车厂商的协同配套
关系,推动公司协同创新能力的提升,实现与整车厂商共同成长壮大。同时本项
目的建设还将有助于公司抢抓市场发展新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盈利
规模,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发展。
(2)增强上海就近配套服务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
对于汽车零部件企业而言,强大的就近配套服务能力是赢得市场竞争的关
键。当前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成本上升等多重压力,汽车
零部件市场面临重新洗牌,而具有高技术、高质量、高配套服务能力、高性价比
的企业将在激烈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公司深耕汽车零部件市场多年,已积
累了众多优质的客户资源,而上海是我国重要的汽车产业中心,为进一步推动公
司上海业务的扩大,更好的满足上海地区的配套服务需求,公司有必要新建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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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基地,从而满足上海整车厂商的及时供货需求。
本项目将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的
生产基地,强化公司在上海的就近配套服务能力。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提升
公司对于上海地区整车厂客户的就近配套能力,进一步加强同客户的密切合作关
系,把握市场机遇,实现同整车企业共同发展;另一方面本项目的建立将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业务配套实力,为公司进一步挖掘区域市场潜在客户需求奠定基础。
(3)扩大产品供应能力,进一步凸显公司规模效应
近年来,随着全球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大力支持,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稳步向
好。受汽车产业的发展带动,近年来下游整车厂商的配套需求不断扩大,为满足
下游市场需求,公司有必要进一步扩大产品供应能力。同时对于生产制造业企业
而言,在一定条件下,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其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费用率会
随之降低。因此,企业通过提升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应,能有效分摊固定成本,
从而降低产品单位生产成本。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放大公司的规模效应优势,
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项目将在上海建设新的生产基地,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供应配套能力,将
为公司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提升市场占有率奠定基础。同时本项目的产能扩建
有利于公司降低单位生产成本,进一步强化公司规模效应优势,推动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
(1)广阔的市场需求,是本项目实施的基础
全球汽车产业发展逐步加快,OICA 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 年,全球汽车产
销量分别为 8,014.6 万辆、8,268.5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1%和 5.0%。在我国汽
车市场上,中汽协数据显示,2021 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608.2 万辆、2,627.5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4%、3.8%,其中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 2,140.8 万辆、2,148.2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7.1%、6.5%,占汽车产销比重分别达到 82.1%、81.8%。2022
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2,702.1 万辆、2,686.4 万辆,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
完成 2,383.6 万辆、2,356.3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11.2%、9.5%。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迅猛。数据显示,2021 年全球新能源车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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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 649.5 万辆,销量占比仅为 7.3%,预计到 2025 年,销量将增长至 1,800 万辆,
销量占比将提升至 20%。而根据 EV Tank 预计,2030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将
达到 4,000 万辆,占比将达到 50%左右。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1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为 354.5 万辆和 352.1 万辆,
同比增长 159.5%和 157.5%,市场渗透率为 13.4%。2022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发
展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 705.8 万辆和 688.7 万辆,同比分别
增长 96.9%和 93.4%,市场渗透率达到 25.6%。在新能源汽车出口方面,2021 年,
我国新能源汽车出口猛增至 31 万辆,同比增长近 304.6%,占汽车出口总量的
综上可知,在全球大力推动节能减排和发展清洁能源的大背景下,全球汽车
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市场消化基础。
(2)上海地区集中的客户群体和市场需求是本项目实施的根本
上海不仅是我国汽车产业重镇,也是全球汽车产业的核心聚集区,不仅拥有
上汽集团、上汽大众、国际知名品牌电动车企业等全球知名车企,还是众多全球
汽车零部件跨国企业的中国总部所在地。当前,上海市汽车工业正着力加强自主
品牌建设,同时加快创新转型,推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制造产业集
群的构建。
的 10.7%,仅次于广东省汽车产量,位居全国第二,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 63.2
万辆,同比增长 160%。2021 年,上海发布《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
施计划(2021-2025 年)》,提出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汽车产业发展高地,
明确了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产量超 120 万辆。
为进一步推动上海市汽车产业的发展,促进上海市汽车产业的提质升级,上
海市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保障产业的快速、高效发展,并于三年前设立了上海自
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为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临港新
片区发展“十四五”规划》,到 2025 年,将培育形成智能新能源汽车、集成电
路、高端装备制造 3 个千亿级产业集群。目前,临港新片区已初步构建成以国际
知名品牌电动车企业、上汽智己、上汽荣威等整车产业为主题的智能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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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集群。良好的政策产业支持是临港片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支撑,目前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不断滚动更新政策,始终紧贴市场主体的需求,为本项目的实
施提供了优越的建设条件。综上,上海市庞大的汽车产业配套需求和集中的客户
群体,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客户保障。
(3)强大的技术实力,是本项目实施的技术基础
公司坚持技术研发为发展先导,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已拥有强大的技术实
力,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强大的同步开发能力、模具自主开发能力和
检测试验能力。在同步开发方面,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充分参与到汽车开发
的各个环节,并能自主完成效果图设计、CAS 设计、油泥模型制作,到 CAE 分
析、模具工装开发、工程匹配以及试验验证等全部新品开发环节,从而在很大程
度上减少委外研发沟通时间及成本。在模具自主开发方面,公司不但拥有模具管
控能力,且具备多色、低压、高光、薄壁、气辅等汽车饰件注塑模具的自主开发
能力。在产品设计方面,自主模具开发能够结合同步开发对产品工艺进行合理性
分析,避免设计的反复进行,从而提高产品开发效率,增强客户协作黏性。在检
测试验方面,公司成立实验中心,并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
可证书,实验中心下设 15 个细分实验室,从感官质量、被动安全、环境模拟以
及材料分析等各方面实现对产品的检测与试验,为公司产品性能和质量提供可靠
保证。在技术成果积累方面,截至 2022 年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拥有专利
技术支持。
(二)汽车饰件智能制造合肥基地建设项目
(1)把握合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遇,完善生产基地布局
汽车产业是安徽省重要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是省重点发展
的十大新兴产业之一。2019 年以来安徽省重点打造的新能源车产业集群的正反
馈不断强化,2021 年,安徽省汽车产量 150.3 万辆,同比增长 29.5%,远高于同
期全国水平;新能源汽车产量 25.2 万辆,居中部省份第一,全国第四,同比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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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 140%。在省政府积极践行国家“双碳”战略,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的背景下,合肥市立足“芯屏汽合、集终生智”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
产业,全力打造“新能源汽车之都”。目前,合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已聚集规模
以上企业 305 家,包括比亚迪、蔚来、大众(安徽)、江淮汽车、长安等整车制
造商,形成了涵盖整车、关键零部件、应用和配套的完整产业链。2021 年,合
肥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营收 1,029.5 亿元,产量 14.5 万辆,同比增长 148%,
呈现快速增长态势。
为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安徽各级政府发布了一系列的产业支
持政策。《安徽省“十四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5 年,省
内企业汽车生产规模超过 300 万辆,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超过 40%,到 2025 年
要形成布局完整、结构合理的汽车零部件产业体系,零部件本地配套率超过 70%。
同时,要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力争将合肥打造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之都。
《安
徽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 年)》提出到 2023 年,全省新
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国比重 10%以上。此外,《合肥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产业
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到 2025 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年产能达到
业链,建设零部件产业园。
鉴于合肥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整车产能不断提高,合肥地区对
汽车饰件就近配套需求也将不断增加。公司将把握合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机
遇,在合肥建设生产基地,提升在合肥地区产品供应能力和快速响应客户需求能
力,完善生产基地布局。
(2)提高公司生产能力,满足下游市场需求
公司是国内专业的汽车饰件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较为完善的汽车饰件
产品系列,主要产品包括仪表板总成、顶置文件柜总成、门内护板总成、立柱护
板总成、流水槽盖板总成和保险杠总成等,已实现了产品在商用车及乘用车领域
的全覆盖,并向多款爆款车型的供应产品。近年来,受益于公司与原有客户爆款
车型的合作以及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成功开拓,公司订单量大幅增多,近三年公司
的业务收入从 36.80 亿元增长至 69.47 亿元,期间增幅达 8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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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汽车产销大国,产销总量连续 14 年稳居全球第一。近年来,虽然受
中美贸易摩擦、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我国汽车产销量曾出现小幅调整,但
得益于我国经济稳定恢复,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提升,我国汽车产销量恢复增长。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2 年我国汽车产量为 2,702.1 万辆,同比增长 3.4%,
尤其是新能源汽车,2022 年产量为 705.8 万辆,同比增长 96.9%。但我国人均汽
车保有量仍然远低于欧美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汽车市场的增长空间仍然较大。
未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逐渐深化、国内自主品牌汽车的持续发展,我国汽车产
销量将进一步提升。
当前,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已经处于较高水平,综合考虑整体汽车市
场的发展前景、公司客户潜在的配套需求,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已经不足以支撑
未来主营业务的长远发展需求,如果公司产能不能得到有效扩张,未来产能规模
的制约会成为公司发展的障碍因此,公司有必要在现有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进一
步增加主要产品生产能力,满足下游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提高公司产品占有率。
本项目将在合肥建设生产制造基地,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要产品规模化生产能力,
为公司未来市场开拓提供了产能基础,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市场地位,提高公司竞
争力,从而推动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健发展。
(3)实施就近配套生产,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基于汽车饰件就近配套的行业特点,汽车饰件供应商往往通过在整车厂附近
建设生产基地进行配套,进而降低产品运输、仓储等成本。此外,为使现有市场
份额在竞争中不被压缩,同行业主要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不断新建生产基地,以
满足现有客户供货及时性的要求以及更好地开发潜在客户。目前,公司在合肥地
区尚未建立生产制造基地,随着合肥地区汽车制造业的不断增长,公司现有及潜
在客户在上述地区的饰件就近配套需求不断增加。公司客户比亚迪在合肥地区具
有庞大的整车产能布局,为了满足上述客户以及未来潜在客户对于汽车饰件的需
求,公司有必要在合肥建设生产制造基地,从而满足下游整车厂商的及时供货需
求。
本项目在合肥建设生产基地,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生产设备,建设自动化
的生产线,强化客户就近配套服务能力。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提升公司对于合
肥地区整车厂客户的就近配套能力,从而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加快捷和批量化的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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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件供应服务,并降低运输成本、实现公司产品盈利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将以
本地化生产制造基地为支撑,在挖掘区域市场内现有客户潜在订单的基础上进一
步开拓区域内的其他潜在整车厂客户饰件产品需求,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
础。
(1)合肥地区丰富的整车配套需求是本项目实施的产能消化基础
在安徽省致力打造合肥为“新能源汽车之都”的背景下,合肥政府不断推出
优厚的汽车产业投资政策,合肥地区汽车产业经营环境不断优化,投资吸引力持
续上升。包括比亚迪、蔚来、大众、长安汽车等在内的众多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商
纷纷在合肥地区新建或扩大汽车生产基地。部分车企在合肥产能布局情况如下:
车企名称 主要产品 合肥产能布局情况
合肥生产基地规划总产能达到 132 万辆,目前一期产能
比亚迪 新能源汽车
蔚来中国总部落户合肥,合肥基地原有生产线完成阶段
蔚来 新能源乘用车 性升级,年产能达到 24 万台,其第二工厂 2022 年三季
度正式投产,规划整车产能 100 万辆/年。
大众汽车(安徽)二期扩建工程计划 2021 年启动,该纯
大众(安徽) 新能源汽车 电动汽车工厂计划 2022 年底竣工,最大年产量为 35 万
辆,首款车型预计 2023 年投产。
合肥生产基地具备年产 50 万~60 万辆整车产能规模,
长安汽车 乘用车、商用车
涵盖长安汽车 P2~P4 平台乘用车及新能源系列车型。
数据来源:wind、公开资料整理
比亚迪、蔚来、大众(安徽)、长安汽车等车企在合肥地区新建或扩大汽车
生产基地,提高整车产能,会为本项目生产的汽车饰件产品带来庞大的潜在市场
需求,是本项目实施的产能消化基础。
(2)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鼓励政策,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
汽车及相关产业是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是建设制造
强国的重要支撑,汽车零部件行业则是汽车工业的发展基础。新能源汽车是一场
新的技术革命,是我国实现汽车行业弯道超车的一个重要契机。因此,国家和地
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积极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年)》,提出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新能源汽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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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 20%左右。2022 年 2 月发布的《安徽省“十
四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5 年,省内企业汽车生产规模超
过 300 万辆,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超过 40%,到 2025 年要形成布局完整、结构
合理的汽车零部件产业体系,零部件本地配套率超过 70%。同时,要整合产业链
上下游资源,力争将合肥打造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之都。此外,合肥市发布的《合
肥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到 2025 年,
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年产能达到 150 万辆,形成布局完整、结构合理的汽车零部
件产业体系,做大做强零部件产业链,建设零部件产业园。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饰品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与国家积极驱动
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度匹配。国家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为项目建设提供了
有利的政策环境。公司此次汽车饰件智能制造合肥基地建设项目对促进新能源汽
车产业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指导意见,具有可行性。
(3)丰富的工厂建设及运营经验,为本项目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工厂建设和生产运营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
拥有行业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制造工艺,为本次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成功实施奠定
了良好的基础。
在工厂建设方面,公司实行全球化的战略布局,在国内外建设了多个生产基
地。国内方面,公司以我国六大汽车产业集群为市场基础,结合现有客户生产区
域布局,在常州、丹阳、芜湖、宁波、北京、青岛、长春、鄂尔多斯、长沙、佛
山、成都、宁德、重庆、西安、上海等多个城市成功建设生产制造基地并实现运
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生产基地布局,以满足汽车产业集群内整车厂的就近配套
需求。同时,为了开拓海外市场,公司在马来西亚和墨西哥设有生产基地,积极
培育东南亚和北美市场,推动公司业务辐射全球。公司多年来在各地建设生产制
造基地的丰富经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建设经验基础。
在生产运营方面,公司根据目前主要整车厂客户生产布局实施就近配套生
产,按照具体订单进行生产排期,满足客户 JIT(Just In Time)生产需求,并有
效控制产品交货风险和降低运输成本。同时,针对运营过程中的各个工作环节,
公司分别制定了供应商管理、模具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生产管理、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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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等一系列管理控制程序,为确保项目产品高品质和稳定性提供了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在工厂建设、生产运营等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可保证公司
现有先进技术、生产和营销优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得到良好的融合和充分发挥,
为项目成功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所处的汽车零部件产业是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近年来全球
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为行业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为把握行业发展
机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将在原有的技术、客户资源的基础
上,扩大产品供应能力,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近年来公司业
务发展迅速,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缓解公司快速发展的
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降低经营风险,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
充足的保障。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
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
制环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
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
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
金使用不当的风险。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扩建项目(一期)
本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新泉(上海)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施,项目选
址在临港奉贤园区。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50,815.60 万元,项目建设期 2 年。
本项目拟建设新型产业配套基地,满足上海地区整车客户的 Tier0.5 级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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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本项目的建设,一方面将助力公司加大同整车厂商的协同合作的深度和广
度,提升公司行业市场份额和市场地位,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将
进一步凸显公司规模效应,增强公司智能化、高效化、规模化制造水平,推动公
司降本增效,扩能提质。
本项目总投资额预计 67,874.14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50,815.60 万元,
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中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项目包括土地投资、建设投资、设备投资,
合计金额为 50,815.60 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共 17,058.54 万元,属于非资本性支出,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本项目将建设上海生产基地,用于仪表板总成的生产;项目建设期 2 年,第
T+1 年开始试生产,达到 30%的产能,第 T+2 年预计达产 70%,第 T+3 年预计
达产 100%。项目分阶段实施状况如下:
第一阶段为工程规划及论证阶段,历时 3 个月,主要是项目建设的规划及论
证工作;
第二阶段为工程建设阶段,历时 12 个月,主要是厂房建设及装修工作;
第三阶段为设备采购及安装阶段,历时 9 个月,主要是自动化设备采购和生
产工艺建设;
第四阶段为人员招聘及培训阶段,历时 6 个月,主要是结合生产工序需要配
备人员并完成人员的培训;
第五阶段为试生产阶段,历时 9 个月,主要是工艺流程投产准备、工程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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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投产等。
第一年 第二年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工程规划及论证
工程建设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生产
本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5.91%,税后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7.76
年,预期效益良好。
(1)收入测算
本项目收入系根据拟生产的座舱系统一体化集成产品对下游行业客户的预
计销售单价及预计销售量计算得出。销售单价系公司参考同类产品历史价格,并
结合对未来市场价格预测、原材料价格变动及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预测得出。
销售数量系根据公司产能规划及在手订单情况,结合对未来配套的区域市场
发展态势预测得出,并根据生产运营经验考虑了项目建成后产能爬坡情况,假设
T+1(T 年为开始建设时间)达产 30%、T+2 年达产 70%、T+3 年完全达产。
本项目收入明细如下:
项目 T+1 T+2 T+3~T+10
收入(万元) 30,000.00 70,000.00 100,000.00
销量(万套) 15.00 35.00 50.00
单价(元) 2,000.00 2,000.00 2,000.00
在预测上述产品未来的销售价格时,本项目采取了审慎原则,在产品的定价
方面与申请人现有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相比,采取了较为保守的估价来计算未来
收益。
(2)总成本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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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成本费用包括直接材料、燃动费、其他制造费用、模具费用、人工费
用、折旧费用等营业成本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等期间费用。其中,
直接材料、燃动费、其他制造费用根据公司报告期内历史数据结合项目产品特点
按照其占收入的比例进行估算;人工费用根据上海当地汽车零部件产业平均工资
结合项目规划人员数量测算;长期资产中,土地使用权按照 20 年摊销;房屋建
筑物按照 20 年平均折旧,残值率取 5%;设备按照 10 年平均折旧,残值率取 5%;
软件按照 5 年摊销;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比例参考公司历
史财务报表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估算;相关税费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种、税率计
算并缴纳。
(3)毛利率测算的谨慎性
根据上述项目效益测算结果,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扩建项目(一期)达产
后的平均毛利率为 22.59%。
报告期内,发行人乘用车仪表板总成产品毛利率(为保证一致性,不包含主
营业务成本中的运费,下同)分别为 22.44%、21.60%及 23.43%,平均毛利率为
募投项目配套的上海地区客户车型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且预计未来产品工艺要
求及产品定价较高,有助于提升产品的毛利率。
(4)预计效益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 24 个月,第 4 年达产。经测算,项目完全达产后年均销售收
入为 100,00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为 10,243.57 万元。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
(含建设期)为 7.76 年,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5.91%。
(二)汽车饰件智能制造合肥基地建设项目
本项目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新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实施,项目选址在
安徽省合肥市。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30,384.40 万元,项目建设期 2 年。
本项目将在合肥建设汽车饰件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通过引进国内外先进生产
设备,建设自动化饰件产品生产线,实现对合肥及周边地区整车厂客户的本地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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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服务。本项目的实施,一方面将加快完善公司生产制造基地布局,满足合肥地
区客户的就近配套需求,提高供货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
力;另一方面也将提高公司的产品供应能力,满足持续增长的下游市场需求,提
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本项目总投资额预计 36,162.72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30,384.40 万元,
具体如下表所示: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额(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中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项目包括土地投资、建设投资、设备投资,
合计金额为 30,384.40 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
共 5,778.32 万元,属于非资本性支出,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
本项目将建设合肥生产基地,用于汽车内饰件产品的生产;项目建设期 24
个月,第 T+1 年开始试生产,达到 20%的产能,第 T+2 年预计达产 50%,第 T+3
年预计达产 80%,第 T+4 年预计达产 100%。项目分阶段实施状况如下:
项目建设期分如下五个阶段工作实施:
第一阶段为工程规划及论证阶段,历时 3 个月,主要是项目建设的规划及论
证工作;
第二阶段为工程建设阶段,历时 9 个月,主要是厂房建设及装修工作;
第三阶段为设备采购及安装阶段,历时 9 个月,主要是自动化设备采购和生
产工艺建设;
第四阶段为人员招聘及培训阶段,历时 6 个月,主要是结合生产工序需要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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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人员并完成人员的培训;
第五阶段为试生产阶段,历时 9 个月,主要是工艺流程投产准备、工程试运
营投产等。
第一年 第二年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工程规划及论证
工程建设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试生产
本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13.94%,税后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7.97
年,预期效益良好。
(1)收入测算
本项目收入系根据拟生产的仪表板总成、门内护板总成对下游行业客户的预
计销售单价及预计销售量计算得出。销售单价系公司参考同类产品历史价格,并
结合对未来市场价格预测、原材料价格变动及市场竞争程度等因素预测得出。
销售数量系根据公司产能规划及在手订单情况,结合对未来配套的区域市场
发展态势预测得出,并根据生产运营经验考虑了项目建成后产能爬坡情况,假设
T+1(T 年为开始建设时间)达产 20%、T+2 年达产 50%、T+3 年达产 80%、T+4
年完全达产。
本项目收入明细如下:
项目 T+1 T+2 T+3 T+4~T+10
仪表板总成销量(万套) 6.00 15.00 24.00 30.00
仪表板总成单价(元)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仪表板总成收入(万元) 7,200.00 18,000.00 28,800.00 36,000.00
门内护板总成销量(万套) 4.00 10.00 16.00 20.00
门内护板总成单价(元)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项目 T+1 T+2 T+3 T+4~T+10
门内护板总成收入(万元) 4,800.00 12,000.00 19,200.00 24,000.00
合计 12,000.00 30,000.00 48,000.00 60,000.00
在预测上述产品未来的销售价格时,本项目采取了审慎原则,在产品的定价
方面与申请人现有销售价格或市场价格相比,采取了较为保守的估价来计算未来
收益。
(2)总成本测算
项目总成本费用包括直接材料、燃动费、其他制造费用、模具费用、人工费
用、折旧费用等营业成本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等期间费用。其中,
直接材料、燃动费、其他制造费用根据公司报告期内历史数据结合项目产品特点
按照其占收入的比例进行估算;人工费用根据合肥当地汽车零部件产业平均工资
结合项目规划人员数量测算;长期资产中,土地使用权按照 50 年摊销;房屋建
筑物按照 20 年平均折旧,残值率取 5%;设备按照 10 年平均折旧,残值率取 5%;
软件按照 5 年摊销;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比例参考公司历
史财务报表并结合本项目预期情况估算;相关税费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种、税率计
算并缴纳。
(3)毛利率测算的谨慎性
根据上述项目效益测算结果,汽车饰件智能制造合肥基地建设项目达产后的
平均毛利率为 18.70%。其中,仪表板总成产品毛利率为 21.90%;门内护板总成
产品毛利率 13.90%。
(4)预计效益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 24 个月,第 5 年达产。经测算,项目完全达产后年均销售收
入为 60,000.00 万元,年均净利润为 4,383.77 万元。项目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
建设期)为 7.97 年,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3.94%。
(三)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拟以募集资金金额中的 34,8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降低资产负
债率,增强公司资金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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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销售额预计在未
来持续增长,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随之增长。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
的需求,公司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34,8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银行借款,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降低财务风险、提高财务灵活性,
巩固和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审批进展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情
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备案、环评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立项备案 环评批复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 已取得备案,项目代码为 环境影响评价批文正在
扩建项目(一期) 2302-310120-04-01-184659 办理中
汽车饰件智能制造合肥 已取得备案,项目代码为 已取得环评批复“环建
基地建设项目 2207-340162-04-01-705699 审[2022]11095 号”
本次“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扩建项目(一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
废弃物较少,且针对相关污染物均已设计了对应的处置措施,处理能力充足,对
环境影响较小,预计项目取得环评批复不存在障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用地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项目用地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地方式 项目用地落实情况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 目标建设用地已于 2023 年 3 月履行土
扩建项目(一期) 地挂牌手续
本项目实施主体已取得项目用地的不
汽车饰件智能制造合肥
基地建设项目
产权第 1246716 号”
注:公司正在推进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扩建项目(一期)募投项目用地的出让合同
签订程序,预计 2023 年 5 月完成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工作,募投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项目建设用地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和重大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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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
扩建项目(一期)”、“汽车饰件智能制造合肥基地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级扩建项目(一期)”、“汽车饰件智能制造合肥基地建
设项目”均属于汽车零部件产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公司在技术和市场
方面的积累,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紧密相关,是公司扩大产业布局、进一步夯实
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机遇,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盈利能
力,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战略方向,具有良好的发
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紧密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将进一步加强
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发挥规模化生产经济效益,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风险
防范能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增添动力。
因此,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公司经营管理有着积极的意义,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高公司的总资产规
模,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
资能力将得到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产生效益,本次发行可能
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每股收益摊薄。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获得
较大规模的募集资金的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相应增加。未来随着募投
项目的实施,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将大幅提升,盈利水平将得以提高,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得以增加,从而相应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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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2 月 24 日证监许可[2017]26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7 日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8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4.01 元,共募集资
金总额人民币 558,298,500.00 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58,631,500.00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9,667,000.00 元,已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全部到位,
业经立信会计师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395 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中国证监会 2018 年 2 月 8 日证监许可[2018]28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4 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期限 6 年,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594,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442,406,000.00 元,已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以
“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5237 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38 号文关于
核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向特定投资者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9,810,515.00 股,发行价为每股 24.07 元,募集资金
人民币 1,198,939,096.05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0 元,实际收
到净募集资金金额 1,188,939,096.05 元,上述资金已经缴存在公司在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发开区支行开立的 1105020219000198277 账户中。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为 1,198,939,096.05 元扣除上市费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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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人民币 11,167,862.72 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1,187,771,233.33 元。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6086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0202290003
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2365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 99901030321
州新北支行 081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 81105010123
阳支行 00791806
合计 499,667,000.00 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收到募集资金入账 49,966.70 万元,利
息净收入 49.01 万元,累计已支出募集资金金额 49,966.70 万元,其中:技术中
心与试验中心升级项目为 4,966.7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0,000.00 万元;偿
还银行贷款金额 15,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已销户。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19903194310401 2018-6-8 205,176,000.00 0.00 已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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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合计 442,406,000.00 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收到募集资金入账 44,240.60 万元,利
息净收入 46.59 万元,累计已支出募集资金金额 44,287.19 万元,其中长沙生产
基地项目为 20,544.72 万元;常州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金额 23,742.47 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日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 5199035742
限公司常州分行 10701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常州 2020-12-29 452,060,900.00 420,867.29 活期
经济开发区支行
苏州银行股份有 5172770000
限公司常州分行 0911
苏州银行股份有 5264160000
限公司常州分行 0386
南京银行股份有 1001290000
限公司常州分行 001803
合计 1,187,771,233.33 164,887,080.76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收到募集资金入账 118,777.12 万元,
利息净收入 2,401.06 万元,累计已支出募集资金金额 104,689.47 万元,其中西
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金额 34,287.70 万元;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金额
额 20,895.0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488.71 万元(含利息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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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966.7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9,966.7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7,461.4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2,505.21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实际投资金额与 使用状态日期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或截止日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完工程度)
技术中心与试验中心 技术中心与试验中心 2018 年 12 月 31
升级项目 升级项目 日
合计 49,966.70 49,966.70 49,966.70 49,966.70 49,966.70 49,966.7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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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4,240.6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4,287.19 2018 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0,990.4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019 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1,198.8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97.85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金额与 使用状态日期(或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截止日项目完工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 程度)
额 额 金额的差额
长 沙 生 产 制 造 基 地 长沙生产制造基地建设
建设项目 项目
常 州 生 产 制 造 基 地 常州生产制造基地建设
建设项目 项目
合计 44,240.60 44,240.60 44,287.19 44,240.60 44,240.60 44,287.19 46.59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8,777.1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01,547.18 2020 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147.5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2021 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9,782.6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2022 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34,61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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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 与募集后承诺 期(或截止日项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额 投资金额的差 目完工程度)
额 额
额
西 安 生 产 基 地 建 设 西安生产基地建设项 2022 年 6 月 30
项目 目 日
上 海 智 能 制 造 基 地 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 2022 年 6 月 30
建设项目 设项目 日
上 海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 2021 年 12 月 31
项目 目 日(注 1)
合计 118,777.12 118,777.12 118,777.12 118,777.12 118,777.12 104,689.47 -14,087.65
注: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报告期内未达计划进度。该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和上海临港奉贤经济发
展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买卖意向书》,拟购买其拟建的楼宇物业作为研发中心。目前公司已向其支付意向金 1,500 万元,其建设的楼宇物业拟于 2025
年交付。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楼宇物业的建设进度,积极推进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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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
置换情况。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西安新泉
使用总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上海新泉使用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上海分公
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合计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或结构性
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西安新
泉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上海新泉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上海
分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合计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理财产品实际购买日期在本决议有效期内即可),上述资金额度包括截至
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
产品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受托方 产品 投资金 预计年化收 产品期 是否 到期
产品名称 认购日 到期日
号 名称 类型 额 益率 限 归还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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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受托方 产品 投资金 预计年化收 产品期 是否 到期
产品名称 认购日 到期日
号 名称 类型 额 益率 限 归还 收益
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中国工商 结构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
有限公司 款 品-专户型 2021 年
第 096 期 E 款
招商银行 结构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1.56%或
公司 款 天结构性存款 4.07%
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中国工商 结构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
有限公司 款 品-专户型 2021 年
第 112 期 E 款
苏州银行 结构 苏州银行 2021 年 1.84%或
公司 款 款 3.10%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
大额 2021 年 4 月 2021 年 12 3 年(可
存单 29 日 月 13 日 转让)
公司 2790 期
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中国工商 结构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
有限公司 款 品-专户型 2021 年
第 160 期 B 款
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中国工商 结构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
有限公司 款 品-专户型 2021 年
第 144 期 N 款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
大额 2021 年 5 月 2021 年 12 3 年(可
存单 21 日 月 13 日 转让)
公司 2790 期
招商银行 结构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1.56%或
公司 款 天结构性存款 3.40%
招商银行 结构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1.56%或
公司 款 天结构性存款 3.65%
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中国工商 结构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
有限公司 款 品-专户型 2021 年
第 275 期 D 款
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中国工商 结构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
月 21 日 月 22 日
有限公司 款 品-专户型 2021 年
第 307 期 D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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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受托方 产品 投资金 预计年化收 产品期 是否 到期
产品名称 认购日 到期日
号 名称 类型 额 益率 限 归还 收益
招商银行 结构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1.56%或
月 25 日 月 26 日
公司 款 天结构性存款 3.65%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
大额 2021 年 4 月 2024 年 2 3 年(可
存单 13 日 月9日 转让)
公司 期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
大额 2021 年 4 月 2022 年 6 3 年(可
存单 21 日 月 19 日 转让)
公司 期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
大额 2021 年 4 月 2022 年 4 3 年(可
存单 24 日 月3日 转让)
公司 期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
大额 2021 年 5 月 2024 年 2 3 年(可
存单 21 日 月9日 转让)
公司 期
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单位大额
大额 2021 年 6 月 2024 年 2 3 年(可
存单 9日 月9日 转让)
公司 期
招商银行 结构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1.56%或
月 11 日 月 10 日
公司 款 结构性存款 3.65%
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中国工商 结构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
月8日 月8日
有限公司 款 品-专户型 2021 年
第 327 期 C 款
苏州银行 结构 1.90%或
苏州银行 2021 年第 2021 年 11 2022 年 5 6 个月
公司 款 3.60%
工商银行挂钩汇率
中国工商 结构 区间累计型法人人
月 26 日 月 28 日
有限公司 款 品-专户型 2021 年
第 344 期 W 款
招商银行 结构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 1.56%或
月1日 月7日
公司 款 结构性存款 3.65%
苏州银行 结构 苏州银行 2022 年第 1.90%或
公司 款 存款 3.45%
苏州银
结构 苏州银行 2022 年第 1.90%或
行股份 2022 年 11 2023 年 5
有限公 月 21 日 月 21 日
款 存款 3.20%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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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预计效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2020 2021 2022 实现效益 益
注 1:投资项目承诺效益各年度不同的,应分年度披露。
注 2: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 3:技术中心与实验中心升级项目建成后主要为本公司提供研发服务,使本公司产品研发实力进一步提升;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将为本公司生
产经营带来新的动力。以上投资项目设计公司经营总体而非一个单独方面,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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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产能利用率 2020 2021 2022 累计实现效益 计效益
注 1:投资项目承诺效益各年度不同的,应分年度披露。
注 2: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 3:根据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长沙生产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建设期后第一年经济效益为 143.82 万元,第二年为 1,906.89 万元,之后年份稳定在 2,711.40
万元。
注 4:根据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常州生产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建设期后第一年经济效益为-271.75 万元,第二年为 2,087.14 万元,之后年份稳定在 3,427.42
万元。
单位: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预
承诺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产能利用率 2020 2021 2022 实现效益 计效益
不直接产生
效益
不直接产生
效益
注 1:投资项目承诺效益各年度不同的,应分年度披露。
注 2: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至截止日期间,投资项目的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之比。
注 3:根据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西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后第一年经济效益为 279.61 万元,第二年为 2,035.56 万元,第三年内为 3,399.00 万元,
之后年份稳定在 3,343.44 万元。
注 4:根据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后第一年经济效益为 944.39 万元,第二年为 3,868.30 万元,之后年份稳定在 5,5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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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注 5:上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为本公司提供研发服务,使本公司产品研发实力进一步提升;补充流动资金将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带来新的动力。
以上投资项目设计公司经营总体而非一个单独方面,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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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
效益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
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
益未达到承诺累计收益的情形。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各年度定
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出具的结论
立信会计师针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552 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认为新泉股份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编制,如实反映了新泉股份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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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唐志华 高海龙 王波
周雄 姜美霞 李新芳
冯巧根 闫建来 张光杰
全体监事签字:
顾新华 张竞钢 乔启东
公司全体非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签
名
刘冬生 朱文俊 阮爱军
曾辉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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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盖章:
江苏新泉志和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唐志华
实际控制人签名:
唐志华 唐敖齐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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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张介阳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 郭 周海勇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______________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
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
李格平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名:
王常青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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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
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顾功耘
经办律师:
张优悠 张 颖 杨尧栋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
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签字注册会计师:
徐立群 李卓儒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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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机
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资信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
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债券信用评级机构负责人:
万华伟
签字评级人员:
孙长征 王兴龙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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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声明
一、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内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被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再融资计划。
二、填补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和承诺
考虑到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为贯彻落实《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保护股东的利
益,填补可转债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公司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
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
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投资者据此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措施如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根据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在募集
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将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
査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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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质量控制,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对各个业
务环节进行标准化管理和控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加强对采购、生产、销售、
研发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进一步推进成本控制工作,提升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降
低公司营运成本,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严格按照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可转债发
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11.60 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上海智能制造基地升
级扩建项目(一期)”、“汽车饰件智能制造合肥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及补充流
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将扩大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及核
心竞争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抓紧进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工
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力争缩短项目建设期,
实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避免即期回报被摊薄,
或使公司被摊薄的即期回报尽快得到填补。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
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
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
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
障机制。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
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公司将通过内外部结合方式加强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学
习培训,持续提升其管理能力水平及创新意识以适应公司资产、业务规模不断扩
张及国内外市场需求结构变化的需要,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制度,优化组织架
构,强化内部控制,实行精细管理,从而提升公司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
高公司利润水平。
三、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做出承诺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5)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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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7)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接受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
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
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
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
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
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接受按照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
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承诺,
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
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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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
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发行人: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黄河西路 555 号
联系人:高海龙
电话:0519-85120170
传真:0519-85173950-2303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 2203 室
联系人:谢吴涛
联系电话:021-68801569
传真:021-6880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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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亦可在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