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23-010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场 16
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33.98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
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是否当选
决权的比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是否当选
决权的比例(%)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是否当选
决权的比例(%)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王新颖、蒋慧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到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
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闽理非诉字
〔2023〕第 044 号)。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