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意见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生益科技”)
将其控股子公司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子公司”
“生益电子”)
分拆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
拆上市”“本次分拆”“本次交易”),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
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东莞证券”)作为本次分拆上市的独立财务
顾问。2020 年 2 月 28 日,生益科技披露《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
所属子公司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生益电子于 2021 年
(试行)》(以下简称“《分拆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
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一、分拆上市后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和生益电子均拥有独立、完整、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各自具有健全
的职能部门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该等机构独立行使职权,亦未有生益电子与公
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占用、支配生益电子的资
产或干预生益电子对其资产进行经营管理的情形,也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公
司和生益电子均保持资产、财务和机构独立。
上市公司与生益电子资产相互独立完整,在财务、机构、人员、业务等方面
均保持独立,分别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在独立
性方面不存在其他严重缺陷。生益电子在科创板上市后,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其他
业务板块的独立经营运作构成任何不利影响,不影响上市公司保持独立性,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分拆规则》的要求。
分拆上市后,生益科技仍是生益电子的控股股东,生益电子仍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生益科技可以继续从生益电子的未来增长中获益;同时,生益电子分拆上
市后进一步拓宽了融资渠道,提高了上市公司整体融资效率,降低了整体资产负
债率,增强了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
生益科技分拆所属子公司生益电子上市后,上市公司继续保持独立性和持续
经营能力。
二、分拆上市后对上市公司权益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变化情
况
生益科技分拆所属子公司生益电子上市后没有发生对上市公司权益有重要
影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变化情况,生益科技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2021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801,444.22 2,027,426.30 -11.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142,847.05 252,825.82 -43.50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总资产 2,519,563.13 2,443,116.45 3.13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6 1.23 -46.3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5 1.21 -46.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71 24.34 减少 12.63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非后净利润为 142,847.05 万元,较上年下降 43.50%。生益电子 2022 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7,327.06 万元,较上年提升
料成本下降空间微薄,叠加芯片短缺等因素影响,2022 年以来市场形势低迷,导
致上述经营业绩有所下滑。同时,考虑生益电子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27,327.06 万元,较上年提升 19.71%。2022 年
生益科技业绩下滑并非分拆生益电子上市所致。
综上,生益电子上市后,没有发生对生益科技权益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财务
状况变化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情况
截至目前,生益科技分拆所属子公司生益电子上市后没有发生对上市公司股
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四、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
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完善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原
则、内容、程序、职责分工、信息传递、登记、存档、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等做
出了明确规定。公司相关人员和部门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
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严控知情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严格遵守信息的传递、审核及披露流
程,知情人能够做好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未出现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
违规行为。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披
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生益科技在分拆所属子公司生益电子上市后
持续督导期间符合《分拆规则》相关要求:
(一)上市公司分拆后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二)分拆上市后所属子公司没有发生对上市公司权益有重要影响的资产和
财务状况变化;
(三)所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
(四)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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