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8 证券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3-014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
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
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 2 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
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4.5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4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4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利将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3 年 4 月 10 日至登记
日: 2023 年 4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
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华盛路 58 号 5 幢
咨询联系人:刘女士、靳先生
咨询电话:028-67575627 或 0816-2841069
传真电话:028-67575657 或 0816-2845140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