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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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3-011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 年 4 月 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
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 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等公告文件,并于 2023 年 4 月 1 日至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内
部通过“内部张贴-通知公告”的方式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
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
司或公司的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
职文件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及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理/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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