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
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将高
端节水灌溉产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现代农业运营服务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2 年 8 月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4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 638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638,000,000.00 元, 扣 除 与 本 次 可 转 债发 行 相关 的 发行费用
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3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净 额验 证 报 告 》( 信 会 师 报字[2020]第
ZG11712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
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累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号 金 计投入金额
高端节水灌溉产品智能工厂建
设项目
现代农业运营服务和科技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66,544.38 63,800.00 19,894.77
注:以上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未经审计
三、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经审慎
研究论证,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变更,项目
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高端节水灌溉产品智
能工厂建设项目、现代农业运营服务和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计划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建设内容较大,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存在一定不
可控因素。2021 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和外部政策环境变化的影响,募投项目
拟配备的压力补偿式滴灌生产线和相关核心智能制造设备的采购及交付 均发生
较大程度延迟,募投项目整体建设施工和设备安装进度也产生延期。公司目前关
于募投项目的主要投入集中在信息化软件的开发与购置等方面,以推进数字水利
生态业务布局,加快实现全面的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数字水利行业的
竞争优势。
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全面、稳步推进,经公司审慎研
究决定将“高端节水灌溉产品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及“现代农业运营服务和科技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四、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
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
项,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做出的审慎决
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也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是
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性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
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禹节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
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大禹节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影响
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大禹节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