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0年1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
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
的说明》
(公告编号:2020-002)。
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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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0-005)。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0 年 2 月 4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网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
认购 1.6 万份期权。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登记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98.4 万份,
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851%;实际授予登记激励对象为 337 名。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超过12个月,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未明确,预留700万份股
票期权失效。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
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因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由8.26元/股调整为8.23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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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
行权条件的286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行权732.963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8.23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因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符合
行权条件的276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行权962.89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8.21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鉴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①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5.20 万份需要注销;②1 名激励对象因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低于 70 分,取消该激励对象第三期行权额度,其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84 万份需要注销;③6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为 80≧N
≧70,按 80%的比例行权,则其第三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88 万份由公司
注销;④1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为 90≧N≧80,按 90%的比例行权,则其第三
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0.144 万份由公司注销。综上所述,公司将合计注销的股票
期权数量为 41.064 万份。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剩余尚在等待期内的股票
期权数量 0 万份;授予激励对象由 286 人调整为 276 人。
三、对应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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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为:将
注销的股票期权对应已摊销的股权激励费用调整资本公积和当期成本费用。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
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①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5.20 万份需要注销;②1 名激励对象因 2022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低于 70 分,取消该激励对象第三期行权额度,其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84 万份需要注销;③6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为 80≧N
≧70,按 80%的比例行权,则其第三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88 万份由公司
注销;④1 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为 90≧N≧80,按 90%的比例行权,则其第三
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0.144 万份由公司注销。综上所述,公司将合计注销的股票
期权数量为 41.064 万份。
公司本次注销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股
票期权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公司本次期权注销的具体情况符合《管理办法》及《2019 年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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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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