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筑博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博设计”、“公司”)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
关规定,对筑博设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3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5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69 元,共计募集资金 567,250,000.00 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11,585,770.44 元。募集资金到账后,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结余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余额(万元)
合计 26,877.6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
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募集资金尚不能完全投入使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
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
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
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
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
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
议等。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将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低风险投资产品等),不包括银
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
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
实。
机构进行审计。
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不会影响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符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
取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筑博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于宏刚 侯 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