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于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二〇二三年四月十日下午
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陈高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逐项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9)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3-009)同时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情况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
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
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于2023年4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和
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择机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够有效地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
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审批与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1)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序号 子议案名称 同 反 弃 回
意 对 权 避
(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