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
作为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董事会审批的《关于 2022 年度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公允,且销售金额
占公司当期销售的比例较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对
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
司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简称“天衡”),
具体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天衡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认
真负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徐军辉 杨大贺 邵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