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
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
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职工代表大会决策
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民主讨论、表决,同意沈梦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设3名监事,由1名职工代表监事和2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
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沈梦霞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宁波大学工商
管理学硕士。曾任飞利浦家具灯饰(宁波)有限公司采购专员、人力资源项目
主管、上海华翔哈尔巴克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华翔哈尔巴克汽车电子有限
公司人力资源行政经理、宁波峰梅视讯电子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2021年7月
至今担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中国区人力资源经理。
截至目前,沈梦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