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北农: 关于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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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3-031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诉讼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杨林先生就收购
其持有的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科技”)30%的股权
纠纷一案,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决定以 13.2 亿元收购
杨林先生持有的九鼎科技 30%的股权,并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与杨林先生、九鼎
科技就收购上述股权事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告编号:2022-005)。
书》,杨林先生起诉公司请求公司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3.96 亿元,并按照每
日 0.5‰支付违约金,截止 2022 年 7 月 25 日违约金金额为 495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披露《关于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2-093)。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解除收购湖南九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协议暨终止收购的议案》,
决定解除公司与杨林先生、九鼎科技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和《合作框架协议
书》并终止该收购事宜。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披露《关于解除收购湖南九
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协议暨终止收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
  二、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收到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湘 06 民
初 7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期付款违约金(以 3.96 亿元为基数按每日 0.5‰的标准自 2022 年 7 月 2 日计算
至上述股权转让款支付之日止)。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或其他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或支付迟延履行金。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 206.7538 万元、反诉案件受理费 332.09 万元,均由公
司负担。
  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及相关说明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
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判决的涉诉金额未达到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上述诉讼事
项不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正常经营。
  本次判决为案件一审判决,该判决结果尚未生效。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
对上述诉讼案件涉及的违约金及相关法律诉讼费用进行预计负债的计提,具体以
会计师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公司正积极进行上诉准备工作,将依法积极处理
并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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