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 公告编号:2023-034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 2022
年 度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85,756,383.65 元 , 加 上 年 初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公积 8,575,638.37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净利润为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原则作为分配的依据,
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假定按照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
债转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与回购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等因素提出的,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
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
公司发展及分享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
三、 相关审批决策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承诺,符
合股利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等有关规
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盈利水平及财务状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
经营规模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四、 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