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3-29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以书
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谢志勇监事会主席,郑辉、晏庆监事
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谢志勇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
《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
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合计 3,894.30 万元,为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出于
公司决定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中调减 3,900 万元,
谨慎性考虑,
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9,100.00 万元。具体调
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
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3,000.00 万元
(含 73,0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9,100.00 万元
(含 69,1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
调整前内容: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73,000.00 万元(含 73,000.00 万元),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额
成都高新西区高端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组
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78,468.00 73,000.00
注:成都高新西区高端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的投资额是指一期项目投资额。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
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额置换。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
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如果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筹资金解决。
调整后内容: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
超过 69,100.00 万元(含 69,100.00 万元),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额
成都高新西区高端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组
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74,568.00 69,100.00
注:成都高新西区高端功率半导体器件和组件研发及产业化项
目的投资额是指一期项目投资额。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
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额置换。
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
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如果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会议认真审议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
修订稿)》的内容。为保证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按照调整后的本次发行方案及 2022 年相关财务数据,公司修
订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并
将名称修订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三次修订稿)》
(以下简称“预案”)。会议认为该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上述预案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
照调整后的本次发行方案及 2022 年相关财务数据,公司修订了《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并将名称修订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会议认真审议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订稿)》的内容,会议认为该论证分析报告对公司所处行业和发
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了论证分析,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
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
照调整后的本次发行方案,公司修订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并将名称修订为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会议认真审议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内容,会议认
为该报告对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的必要性、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等相关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上述报告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
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公司根据调
整后的本次发行方案及 2022 年相关财务数据,对《关于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
订稿)》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
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2023-3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