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0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9 元(含税)。
? 本次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
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
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99,519,369.6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 年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9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1.5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
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
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
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
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
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