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5 证券简称:德科立 公告编号:2023-014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4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2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0,216,797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72.180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桂桑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0,201,951 99.9788 200 0.0002 14,646 0.021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0,201,951 99.9788 200 0.0002 14,646 0.021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0,201,951 99.9788 200 0.0002 14,646 0.021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0,201,951 99.9788 200 0.0002 14,646 0.021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0,201,951 99.9788 200 0.0002 14,646 0.021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32,825,815 99.9547 200 0.0006 14,646 0.0447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0,201,951 99.9788 200 0.0002 14,646 0.021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0,201,951 99.9788 200 0.0002 14,646 0.021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0,201,951 99.9788 200 0.0002 14,646 0.021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0,201,951 99.9788 14,846 0.0212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70,201,951 99.9788 200 0.0002 14,646 0.021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比例
序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比例(%)
(%)
号
《关于公
司 2022 年
配预案的
议案》
《关于预
计 公 司
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
案》
《关于续
聘 2023 年
构 的 议
案》
《关于公
司董事、
监事及高
员薪酬方
案 的 议
案》
《关于提
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
事会以简
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的议案》
《关于使
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独计票。
渠建平、张劭、无锡泰可领科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钱明颖。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潘岩平、邰恬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市德科立光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