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心健康: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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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2      证券简称:悦心健康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了第八届监事会。经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提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发出通知,并于同日在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恒南路 1288 号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由任保强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人,董事
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经与会监事表决,选举任保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三年,其
任职从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
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为 2023 年 4 月 10 日,该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
权日的相关规定;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
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4)公司确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5)本次被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
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以 2023 年 4 月 10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84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份
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2)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满足公司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发展需求,推动存量工业用地转型实施进度,公
司拟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悦心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发展”)44.86%
股权给公司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斯
米克”),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6,290.3190 万元,并拟与上海斯米克签署《转股
与增资协议书》。同时,上海斯米克以所持有的上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00%
股权对科技发展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 4,552.16 万元,就此次增资部分,公司作为
科技发展的原股东将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科技发展
的注册资本将由 29,384.62 万元增至 33,066.78 万元,公司持有其 49%股权,科技
发展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转让股权所得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生
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上述股权转让的定价是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上海悦
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上海悦心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3)第 6079 号】(以下简称“《评估
报告》”)为参考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作价依据为北
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上海斯米克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上
海斯米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企华评报字(2023)
第 3197 号】。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及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
号 2023-034)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悦心健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一日
附:监事会主席任保强先生简历
   任保强:男,中国国籍,1982年4月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1
月至2018年12月任职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高级业务员、
项目经理、审计经理。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担任上海金曜斯米克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风控部总监,2020年4月至12月任公司内审负责人,2021年1月至11月任上海东冠
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审负责人,2021年12月至今任上海东冠健康用品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副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任保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
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
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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