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3-03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
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会议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
现金管理产品,如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等。额度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员在上述使
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
实施。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
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同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转聘为职业经理人的
议案》
为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职业经理人队伍,根据《公
司章程》和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会议同意现任高级管理人
员转聘为职业经理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同意职业经理人拟签署的《劳
动合同》、《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任书,并授权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及有关规定对《劳动合同》、《聘任协议》进行修订,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有关规定对经营业绩责任书进行修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总裁尹祥先生因需投入更多的精力致力于董事会建设和战略经
营布局,以及进一步加快推进公司职业经理人建设的进程,申请不再担任公司总
裁职务。辞任后,尹祥先生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公司总裁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职业经理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会议同意聘
任徐中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徐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尹祥先生变更为徐中先生,公
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与备案手续等事宜。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简历:
徐中,男,中国国籍,1968年7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学位,会计师职称。曾就职于湖南省广播设备厂、广东省太阳神集团;曾任长沙
百江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百江西南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南京百江燃
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百江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萍乡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2014年3
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徐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核查,徐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