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 证券简称:瑞芯微 公告编号:2023-014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通知和材料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
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赛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2
年年报真实、全面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
盈利能力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对后续资金的需求,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将《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定了适用于
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评价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
和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行权
条件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为 44 名,拟行权数量为 6.54 万份,第二个行权期可行
权数量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比例为 30%;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
对象为 55 名,拟解除限售数量为 26.28 万股,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
票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为 30%。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符合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中规定的行权或解除限
售相关条件,激励对象符合可行权及可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
及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2,000 份进行注
销,并对其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30.15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
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2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
成,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监事会认
为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
同意本次注销 656,500 份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 21,000 股限制性股票性的相关安
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