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宇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宇新股份 2022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20 号”《关于核准湖南宇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宇新股份于 2020 年 5 月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83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9.99 元,共计募集资金 113,331.66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0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2-17 号《验
资报告》
。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宇新股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6 月 9 日分别与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与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滨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华融湘江银行长沙金星路支行的募集资金
专户结余利息 1.45 万元,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将上述募集资金结余利息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账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宇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
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表》
。
(二)募集资金投向变更情况说明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差异。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品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四、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是否合规的结论性意见
多种方式对宇新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
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宇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进行了规范的管理与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
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和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2 年度,公司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857.4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可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2) (3)=(2)/(1) (注)
承诺投资项目
否 84,000.00 84,000.00 - 84,848.32 101.01 2021 年 12 月 3,226.42 否 否
顺酐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 16,000.00 16,000.00 - 16,009.15 100.06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合计 - 100,000.00 100,000.00 - 100,857.47 - - - - -
顺酐市场价格下降和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综合导致。报告期受下游房地产市场景气度下降影响,顺酐市场需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求端不振,同时受俄乌战争等地缘政治影响原油价格居高不下导致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双重挤压导致顺酐
市场价格低迷,报告期未达到承诺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少数股东投入的 30%部分后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40,169.74 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8 日用募集资金 40,169.74 万元予以置换。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湖南宇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2-470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根据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同时经公司
于 2020 年 7 月 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节余募集资金 1.45 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