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参股子公司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控股
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 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修订〈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更新了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更新了《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严格控制了参与本次重 大资产
重组的人员范围,提醒和督促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将相关保密信息泄露 给其他
人员,不得利用有关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者委托、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上市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于2022年12月
告》(公告编号:2022-130)。
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按照规定签署了保密协议或在相关协议中约定 了相应
的保密条款,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限定了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编制了本次交易 的交易
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 人员,
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该等材料。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 方案并
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 幕信息
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市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制定了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本次交易期间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制度
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梁晶晶 陈 枫
郭宇泽 冯哲逍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