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 东阳光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3-16 号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在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第五工业区东阳光科技园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体监事出席式并对监事会
议案发表了意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摘要》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制度的各项规定;
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等事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 票同意、0 票反对、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
  监事会一致认为,鉴于公司已于 2022 年半年度进行了利润分配,在综合
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盈利水平、未来现金流状况以及经营
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公司 2022 年度拟不再进行利润分配,
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
经营发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分红政策,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他股东的利益;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大于 3000 万元且大于公司净资产的 5%,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此次交易尚
需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购买安全性
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减少公司票据管理的成本,
全面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
现股东权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情形。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运作情况发表审核意见》(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2 年运行情况,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决议的要求规范运作,认真履行
了各项决议,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决策科
学合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股东大会
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会计资料,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
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
度,财务管理较为规范。
  (三)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审核意见
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14,251,331
元注册资本,占广药股权比例为 5.0966%;以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宜昌东阳光
药研发有限公司所持的等价值的广药股权置换公司持有的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权;放弃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其所持的广 药的
册资本所涉的增资优先认购权。
  上述收购资产及放弃权利的行为符合公司利益,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违
规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事宜。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
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证监
会和交易所要求认真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信息,
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发生损害公
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阳光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