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赛克: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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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由于公司 2019、2020、2021、2022 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 1,079,71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 17,183.1718 万股减少至 17,075.2000 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
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附随有关
证明文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南七道 20 号深圳国家工程实验室大楼 A1403
  联系人:陈献伟
  邮政编码:518063
  联系电话:0755-22676016
  邮箱:ir@sinovatio.com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
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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