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8.472 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
票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
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见。
月 9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18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
出具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
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
行了核实。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本次调整及授予相关内容的法律意见书。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所涉及的 132 万份股票期权和 108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四期股权激励预留权益的议案》,
确定 2023 年 2 月 8 日为授予日,以 19.14 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 10 名激励对象
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上述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二)第四期股票期权的历次授予情况
行权价格
批次 授予日期 授予数量(万份) 授予人数(人)
(元/份)
首次授予 2021 年 1 月 13 日 46.50 132 63
预留授予 2023 年 2 月 8 日 38.27 33 15
(三)股票期权授予后的调整情况
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未进行过调整。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情况
本次为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
二、本次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即将届满
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授权日为 2022 年 4 月 11
日。根据《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
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间为自授权日起 12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首次授予
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届满,本次可行权数量占获授权
益数量比例为 30%。
(二)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符合行权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公司 2022 年归属于上
第一个行权期,2022 年净利润达到 18,000 万元人民币。
(以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影响的数值作为计 除股份支付的影响金
算依据。 额),达到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层面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 激励对象中,除 3 名
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 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
“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如下: 备激励资格外,57 名
:不合格,行权系数 0% 业绩考核为良好,行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权系数为 8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 60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
比例行权;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 面业绩考核满足行权
公司注销。 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
公司在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届满后,按照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相应份额的相关行权事宜。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22 年 4 月 11 日
(二)行权数量:38.472 万份
(三)行权人数:60 人
(四)行权价格:46.50 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
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行权安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4 月 10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
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本次可行权情况
本次可行权数量 占授予股票期权 占目前公司总股
姓名 职务
(万份) 总量的比例 本的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8.472 29.15% 0.12%
(合计 60 人)
合 计 38.472 29.15% 0.12%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
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
权条件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在
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股权激励成本计入管理
费用。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
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
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
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博行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各项条件已成就,本次
行权己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规定的行权期内办理行权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