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本人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地产”
)独
立董事,在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后,现对中交地产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交地产及下属项目公司预计在 2023 年度内与中国交通建设集
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7,160 万元,
占 2022
年末归母净资产的 2.17%。通过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并查阅公司提
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中交地产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
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需要;关联方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人员,能够确保交易顺
利实施,具备履约能力;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及实际情况确定,
不存在损害中交地产利益的情形;不会对中交地产经营发展和财务状
况形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