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699 公司简称:明微电子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是 √否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是 □否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贞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铜陵碁明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和明微电
子(香港)有限公司。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公司治理与组织架构、募集资金使用、研究与开发、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固定资
产管理、人力资源、合同管理、货币资金、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
募集资金使用、研究与开发、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信息披露等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是 √否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的 0.5%≤潜在错
资产总额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2% 潜在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2%
营业收入的 1%≤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3% 潜在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1%
金额<营业收入的 3%
利润总额的 3%≤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3%
金额<利润总额的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内部控制无效;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
损失和不利影响;3、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未能识别
该错报;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
改正;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编制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
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5、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或一般
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的 0.5%≤损失金额<资 损失金额<资产总
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2%或
直接财产损失 产总额的 2%或营业收入的 1%≤ 额的 0.5%或损失金
损失金额≥营业收入的 3%
损失金额<营业收入的 3% 额<营业收入的 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2、违反
相关法规、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度系统性失效,造成按上述定量标准认定的重大损失;5、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
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出现一般失误;2、违反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程序,
形成损失;3、出现较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服务)事故;4、重要业务制度或
系统存在缺陷;5、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缺陷
□是 √否
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大缺陷
□是 √否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间,公司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和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2023 年,随着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生产经营活动的
开展,公司将继续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需求,以风险管理为
导向,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及相关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控管理、有
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高效、健康、可持续发展。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王乐康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