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
事会已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6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婷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年
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本报告
发布前,我们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所作
出的结论。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
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对于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
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
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办
理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授信及担保
额度预计的公告》。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
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
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
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
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的公告》。
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层面 2021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
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
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
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17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
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二期股权激励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
鉴于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均已
满足,公司监事会同意对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的 2 名激励对象
共计 12 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第二个
解锁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
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
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
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96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
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三期股权激励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层面 2022 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
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本次可
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
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 60 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
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数量、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四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注销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注销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注销第三、四期股权激
励计划中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 202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
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衔接配合 2023 年 2 月 17 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正式发布实施,公司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要求和条件,监事会对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仍然符合现行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条件。
订稿)>的议案》
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的相关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方案的表述作相应修改,监事会核查后对修订后的方案进行了逐项审议
和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3)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的 80%(以下简称“发行底价”)。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按照如下约定进行调整:
假设调整前的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数为 N,每股派息为 D,调
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P1,则:
①派息:P1=P0-D
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或派送股票红利:P1=P0÷(1+N)
③上述事项同时进行:P1=(P0-D)÷(1+N)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
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根据
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市场询价方式确定。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321,079,574 股。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96,323,872
股(含本数),并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
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上市公司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
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
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
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
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上市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6)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
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含)人民币 180,000.00 万元,募集资
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单片湿法工艺模组、核心零部
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至纯湿法清洗设备及高纯工艺
设备北方产业基地项目
启东半导体装备产业化基地二
期项目
合计 234,394.00 180,000.00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
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
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在本次发行 A 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
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议案之日起十
二个月。
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并编制了《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
露的《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等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并编制了《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详情请见同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风险提示、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就本
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测算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
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
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关承诺。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就本次发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
司编制了《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详情请
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
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规定,公司
就本次发行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情请见同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充分保护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公司未来三
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详情请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