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9 证券简称:明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
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
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深
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明微电子”)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 784,397,933.59 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截止 2022 年 12 月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035.65%。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次利
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
及考虑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
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 2022 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