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 马应龙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4-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公
司章程》及《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拟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
会、管理层进行了深入询问与探讨,现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一、针对《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的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适应,能够兼顾
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和包
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将该分配方案提交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针对《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拟续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相应的职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
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
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本次续聘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续聘事宜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勇慧、毛鹏、齐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马应龙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