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ST广田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二:暂计 18,345.44 万元
暂合计 38,596.47 万元
律效力。公司已按照与兴业银行合同约定计提了对应的本金和利息、罚息、复
利等,公司将根据本次裁决结果补充计提其他需承担的如仲裁费等费用。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集团”)于 2022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与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兴业银行因公司未能及时偿付兴业银行垫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票款、亦未能按
期偿还兴业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向深圳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深国仲”)提起仲
裁申请,深国仲受理了该项仲裁申请,并向公司送达了仲裁通知【
(2022)深国
仲涉外裁 6792 号-4】、【(2022)深国仲涉外受 6818 号-4】,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11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仲
裁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04)。
一、上述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兴业银行起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国仲送达的《裁决书》【(2022)深国仲涉外裁 6792 号】,
深国仲对申请人兴业银行与被申请人公司及担保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
裁决。主要裁决内容如下:
计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为 218.09 万元);
息、复利(暂计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为 148.35 万元);
以上金额暂合计为 20,251.03 万元
(二)兴业银行起诉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二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国仲送达的《裁决书》【(2022)深国仲涉外裁 6818 号】,
深国仲对申请人兴业银行与被申请人公司及担保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
裁决。主要裁决内容如下:
息、复利(暂计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为 250.59 万元);
以上金额暂合计为 18,345.44 万元
二、上述仲裁案件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
力。公司已按照与兴业银行合同约定计提了对应的本金和利息、罚息、复利等,
公司将根据本次裁决结果补充计提其他需承担的如仲裁费等费用。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裁决书》【(2022)深国仲涉外裁 6792 号】
《裁决书》【(2022)深国仲涉外裁 6818 号】
。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