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2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振华先
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公司应到董事 7 名,7 名董事按期签署了会议相关文件。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
三、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四、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并披露 2022 年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
及《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及《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八、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3-2024 年度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2024 年
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3-2024 年度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过认真审核,与会董事发表如下意见:为满足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生
产经营,公司拟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江苏新能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江苏新能”)及其全资子公司洛阳新能轴承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
阳新能”)是公司的参股公司,此次担保事项是基于该等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
有大量的资金需求,从帮助并改善该等公司的经营质量、优化资金成本的角度出
发,有利于增强公司风电产业链的市场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的投资收益。公司对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风险可控。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盐山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时未有反担保,原因
是小股东河北宏润核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实际出资到位且未参与经营,盐山
宏润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权益目前 100%归属公司,因此董事会认为该担保公平、
对等。
公司为参股公司暨关联方江苏新能、洛阳新能提供担保时,公司会确保其他
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并届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包士金为公
司提供反担保,该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在具体实施对外担保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上交所的相关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2024 年
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包士金先生、包振华先生、朱陶芸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3-2024 年度使用
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2024 年
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在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
室召开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